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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强化党的领导

热度 28已有 47955 次阅读2014-10-25 07:13 分享到微信

“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但是本次会议的公报和过去各次中央全会的公报一样,反复并多次强调“党的领导”。既然要“依法治国”,为什么还要强调“党的领导”?这两者之间是否矛盾?

很多人把“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看作是“水火不相容”,不是没有原因的。长期以来,
“加强党的领导”往往就意味着给予党“更多的权力,更少的监督”。长期以来,“党的领导”就意味着“党高于一切”、“党说了算”、“党大于法”。长期以来,中国的法律是共产党制定的,而违法行为最多的也是共产党自己。长期以来,“国家机器”(法律及其执行机构)被看作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法律不是用来约束共产党自己的,而是用来对付别人的。长期以来,“加强党的领导”的确等于削弱法律,等于“无法无天”。在周永康主管公、检、法的年代里,尤其是如此,要肃清其毒害,现在才刚刚开始。

“党大于法”的观念在本次会议中首次被动摇,被颠覆。我理解会议的精神是:共产党员和政府官员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内部纪律的制约,还要严格守法,要接受监督,要接受问责,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终身承担责任后果。

如果说,11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在于结束了中国无休止的阶级斗争,走上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道路,那么18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在于结束中国“无法无天”的局面,从此走上法治的道路。

在这个新的框架下来重新理解“党的领导”的含义,那就是意味着“共产党要带头守法,要起模范作用”。如果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四中全会首先是在端正上梁。如果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四中全会要求共产党在守法问题上必须首先做到“自身硬”。

简单来说,四中全会重新定义了“党的领导”的含义。我们也许需要改一改旧的“党的领导”观念。如果“党的领导”不再是“党大于法”,不再是“无法无天”,而是“起模范带头作用”,那么加强这样的领导,不仅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你老刘又在做梦了。对此我并不否认。四中全会所表达的愿景是正确的,虽然是我们大家的梦想,毕竟和中国今天的社会现实相差太大,要实现这个“法治梦”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到目前为止,我老刘也只是支持和拥护这个愿景,对未来有信心,但是最终能否实现,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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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32 个评论)

回复 West-East 2014-10-25 12:47
ksliu: 拍马屁的未必真是在拍马屁,而是要你被他的马屁拍死。封杀方舟子很可能另有其人,我越看越像是习的政敌干的,因为这种做法的后果就是把责任推给习,制造对他的反 ...
方周谁说的准点不重要。习干的,习的手下干的,习的政敌干的,谁干的不重要。制度!!
你谈法治,法治 - 制度!制度如果因人而异,就不是法治了,是人治!
今天中国体制,能容许举国上下封杀一介平民,一个敢言的书生,大小媒体同捧皇帝笼幸了的臭脚;我看到的不仅是一党独大,更是一人独大。
回复 阿彭 2014-10-25 12:38
mgzww999: 什么是西方那一套?在回答为什么不能在中国实行西方那一套之前,这是必须回答的问题。我认为根本不存在一个西方那一套。美国有美国的一套,欧洲各国有欧洲各国的 ...
我告诉你,我反复想了这个问题,主要原因是中共怕丢失统治权.否则无法解释.想找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用千万人头夺来的政权能轻易退出吗?你999当大大敢这样做吗?
回复 阿彭 2014-10-25 12:30
mgzww999: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贪污罪的规定。老彭认为参加四中全会的人有几个没有违反刑法这些规定的?您认为中国特色的司法机构会独立的对他们做出调查和处罚吗 ...
如果有证据就举报.只要被查出就应该执法.当前就要力促官员公示个人财产.中国问题太严重,谁都不能一下子就完全解决中国的贪腐问题.别性急,正在进行总比没有进行好.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12:20
阿彭: 哈哈,999呀,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这是与西方法治的最大区别.是好是坏谁都无法证明,过去亦不能证明今后,只有拭目以待.相信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的动力. ...
什么是西方那一套?在回答为什么不能在中国实行西方那一套之前,这是必须回答的问题。我认为根本不存在一个西方那一套。美国有美国的一套,欧洲各国有欧洲各国的一套,可以说他们的制度都是具有本国特色的XX主义。他们的本国特色的制度虽然不同,但是有基本共同点:政治机构的互相制衡,政治权利之外的权利监督和问责。“中国特色”四个字则是挂羊头买狗、指鹿为马的代名词。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12:08
中间偏左: 一个病很多方法可以治,并不一定要开刀换血,如果手术刀是拿在黑手上更要慎之又慎!
当然不是唯一的方式,我认为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你说一下你认为有效的其它方式,当二者利益冲突时如何使人民的利益得到保证。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25 12:07
阿彭: 对,应该这样理解.如果法治不了党,那么这个党离亡党就不远了.虽然是党的领导,但党已与法绑定,必然受到约束,不可能无法无天.   ...
依法还要监督,这破车还能用一阵子!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25 12:05
mgzww999: 我并没有说二者完全对立,二者相同时也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发生对立时,在一党专制之下,牺牲的就是人民的利益。二者利益是否对立的判断标准是自由选举决定的,而 ...
一个病很多方法可以治,并不一定要开刀换血,如果手术刀是拿在黑手上更要慎之又慎!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11:54
阿彭: 对,应该这样理解.如果法治不了党,那么这个党离亡党就不远了.虽然是党的领导,但党已与法绑定,必然受到约束,不可能无法无天.          ...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贪污罪的规定。老彭认为参加四中全会的人有几个没有违反刑法这些规定的?您认为中国特色的司法机构会独立的对他们做出调查和处罚吗?如果不能,您对中国特色的司法公正怎么看?您认为他们制定的法制,能够保证把这些条文用在自己身上吗?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
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
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11:52
中间偏左: 党的意志选民的意志并不一定是对立的更多时候应该是一 致的吧
我并没有说二者完全对立,二者相同时也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发生对立时,在一党专制之下,牺牲的就是人民的利益。二者利益是否对立的判断标准是自由选举决定的,而不是这个政党自己的宣称。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应该支持而不是惧怕自由选举。
回复 阿彭 2014-10-25 11:49
中间偏左: 党的意志选民的意志并不一定是对立的更多时候应该是一致的吧
对,应该这样理解.如果法治不了党,那么这个党离亡党就不远了.虽然是党的领导,但党已与法绑定,必然受到约束,不可能无法无天.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25 11:34
mgzww999: "这样的法治国家,与西方的“三权”分离不一样,因为中国的一切法律程序,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这句话才是关键。西方国家是公民选举的政府完成的。一个是 ...
党的意志选民的意志并不一定是对立的更多时候应该是一致的吧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25 11:29
ksliu: 拍马屁的未必真是在拍马屁,而是要你被他的马屁拍死。封杀方舟子很可能另有其人,我越看越像是习的政敌干的,因为这种做法的后果就是把责任推给习,制造对他的反 ...
这就是我说的超级黑!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25 11:27
ksliu: 三分钟之内我删你这个帖子,让你知道这不需要习近平的主导。
  
回复 阿彭 2014-10-25 11:01
mgzww999: "这样的法治国家,与西方的“三权”分离不一样,因为中国的一切法律程序,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这句话才是关键。西方国家是公民选举的政府完成的。一个是 ...
哈哈,999呀,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这是与西方法治的最大区别.是好是坏谁都无法证明,过去亦不能证明今后,只有拭目以待.相信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的动力.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10:51
阿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党的领导。党是立法、执法、监督的总领导和导演。党本身也要依据党内的严格法规管好党,在执法过程过,党和政府领导人不能干预 ...
"这样的法治国家,与西方的“三权”分离不一样,因为中国的一切法律程序,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这句话才是关键。西方国家是公民选举的政府完成的。一个是一党意志的体现,一个是选民意志的体现,当然不一样。至于所谓权力的制衡,不过是党内权力的重新分配而已。
回复 阿彭 2014-10-25 10:50
mgzww999: 肯定以谎言传播正能量的周小平,这是他自己决定的吧?如果封杀是他做的,我不但不觉得奇怪,还觉得非常合理。这是他的政治理念、政治智商、权力欲望、表演嗜好、 ...
这"肯定"二字从何而来?从报导来看,习近平只说希望他们写更多正能量的文章,并没有肯定他们以前如何如何,而且这两人亦不是习指定参加会议的.
回复 阿彭 2014-10-25 10:4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党的领导。党是立法、执法、监督的总领导和导演。党本身也要依据党内的严格法规管好党,在执法过程过,党和政府领导人不能干预,一旦干预,就必须负有终身的责任。

其次,法治实施过程将有三大突破。一是法院、检察院将设立跨越行政区划的机构,使这两个部门的执法、监察,更加具有独立性;二是倡导人民陪审员制度,使法官的最后裁定更有科学性和公平性,也为避免冤、假、错案提供体制性保障;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过程的终身问责制,有利于避免司法腐败的产生。

其三,公正的法治体系,必须把立法、执法和监督分离开来,各尽其责,每个环节,都要有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最终目的就是法律公开、透明、公正,执法公正有效,使人民的人权、财权和其它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公正的对待。

其四,这样的法治国家,与西方的“三权”分离不一样,因为中国的一切法律程序,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但是,就具体的立法、执法和监督的实施来看,这套体系,也吸收了“三权”分离的基本要领,其最终目的,都是一个“公”字,即公平、公开、公正。

最后,我们可以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里程碑,随后具体的体制机制性建设,将让老百姓将拭目以待。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10:18
阿彭: 我也不相信习近平会做这样的傻事,不合情理,不合逻辑,不合法理.这样做对他无任何好处,尤其是在四中全会期间.999不觉得奇怪吗? ...
肯定以谎言传播正能量的周小平,这是他自己决定的吧?如果封杀是他做的,我不但不觉得奇怪,还觉得非常合理。这是他的政治理念、政治智商、权力欲望、表演嗜好、树立个人权威几者结合的合理结果。在四中全会期间发生这件事就更合理了。这个会前会后把人民关在笼子外、由大老虎们在笼子里协商的、神神秘秘进行、象谋划见不得阳光的诡计一样的会议,最怕的就是民众发出不同声音。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10:10
ksliu: 拍马屁的未必真是在拍马屁,而是要你被他的马屁拍死。封杀方舟子很可能另有其人,我越看越像是习的政敌干的,因为这种做法的后果就是把责任推给习,制造对他的反 ...
你认为他接见周小平,肯定他用谣言传播正能量也是别人的陷阱?没有他对周小平和谣言的肯定,就没有后来对揭露谣言的方舟子的封杀。
回复 mgzww999 2014-10-25 09:50
ksliu: 第一种可能:习完全不知情。第二种可能,习知情,但是目前不便干预。第三种可能:知情并且支持。
三和一我引用的是正确的。第二个,在事实上也是一样的,就是他知道,但是不阻止。不同的是,你认为他是实际上反对,但是不阻止,我认为他是支持而不阻止。都是猜测,谁的猜测合乎逻辑、有其它事实佐证,可以由大家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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