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强化党的领导
热度 28已有 47954 次阅读2014-10-25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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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但是本次会议的公报和过去各次中央全会的公报一样,反复并多次强调“党的领导”。既然要“依法治国”,为什么还要强调“党的领导”?这两者之间是否矛盾?
很多人把“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看作是“水火不相容”,不是没有原因的。长期以来,“加强党的领导”往往就意味着给予党“更多的权力,更少的监督”。长期以来,“党的领导”就意味着“党高于一切”、“党说了算”、“党大于法”。长期以来,中国的法律是共产党制定的,而违法行为最多的也是共产党自己。长期以来,“国家机器”(法律及其执行机构)被看作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法律不是用来约束共产党自己的,而是用来对付别人的。长期以来,“加强党的领导”的确等于削弱法律,等于“无法无天”。在周永康主管公、检、法的年代里,尤其是如此,要肃清其毒害,现在才刚刚开始。
“党大于法”的观念在本次会议中首次被动摇,被颠覆。我理解会议的精神是:共产党员和政府官员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内部纪律的制约,还要严格守法,要接受监督,要接受问责,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终身承担责任后果。
如果说,11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在于结束了中国无休止的阶级斗争,走上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道路,那么18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在于结束中国“无法无天”的局面,从此走上法治的道路。
在这个新的框架下来重新理解“党的领导”的含义,那就是意味着“共产党要带头守法,要起模范作用”。如果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四中全会首先是在端正上梁。如果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四中全会要求共产党在守法问题上必须首先做到“自身硬”。
简单来说,四中全会重新定义了“党的领导”的含义。我们也许需要改一改旧的“党的领导”观念。如果“党的领导”不再是“党大于法”,不再是“无法无天”,而是“起模范带头作用”,那么加强这样的领导,不仅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你老刘又在做梦了。对此我并不否认。四中全会所表达的愿景是正确的,虽然是我们大家的梦想,毕竟和中国今天的社会现实相差太大,要实现这个“法治梦”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到目前为止,我老刘也只是支持和拥护这个愿景,对未来有信心,但是最终能否实现,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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