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热度 50|
Law and Order: 《为什么桑兰应该终止诉状》
感谢客来思乐博客对桑兰的热爱和劝告。想当年看到桑兰摔伤后曾经为您悲伤,1999看到你在时代广场和纽约市长⼀起迎接1999为您感动流泪。这些年每当读到您的业绩报道又是为您感到自豪。自1998年以来您不知道影响了多少人,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为您祝福祈祷。但是, 为什么要今天?为什么这个诉状?
客来思乐博客从法律法庭外提出对您的劝告,从法律角度来看,希望您能考虑一下法律上的三大障碍,并考虑终止撤销这个诉状:
1. 法律程序上的严重障碍
我已经认真审读了你的诉状, 认为18个索赔的法律理论都经不住程序法的挑战。 具体说, 所有的合同理论(1,2)或类合同理论 (8,15,16)的诉讼期为6年 (NYCPLR §213),
信任违约(10)为6年(NYCPLR §213), ⽆意识人身伤害理论(13,18)3年诉讼期
(NYCPLR §214),有意识人身伤害(9, 14, 17) 为一年诉讼期 (NYCPLR 215)。 法律没有对17岁的人或者向您这样下身瘫痪但精神正常地人做任何诉讼期的延期规定,只有婴儿或精神病人的延期 (NYCPLR §208),或者是不适合您从发现人身伤害起3年的延期( §214A, §214B, §214C, §214D, §214E), 或者欺诈作弊的延期但从发现欺诈后不能超过2年 (CPLR §213(8))。所有的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论(联邦⼈人权法 42
U.S.C. §2000a,纽约州纽约市⼈人权法) (3,4,5,6) 都是规定很严格的180天, 300天,或者3年的诉讼期,没有例外。 您的诉状中没有阐明任何诉讼期延期的法律事实根据,就算是刘谢或中国试图封住您的嘴 (这点您在法院上几乎没有任何可能证明成功),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这可以构成您的诉讼期限制。
2. 法律本质上的严重障碍
就算法院作出对您诉讼期上的任何例外 (几乎没有可能),您的索赔理论在法律上也没有可能站的住.您的诉状的指控是自相矛盾,⽐如说,Ted Warner 同意支付您⼀生的医疗费⽤用,但您同时说过去的13年没有支付任何(诉状第33段).依靠联邦,纽约州,纽约市的⼈人权法告保险公司,但TIG保险公司既不是公共设施 (42 U.S.C. §2000a), 您也不是TIG保险公司的雇员 (NYCHRL, NYSHRL). 最重要的是,就算您最后把TIG告倒,
那您的损失不是任何金钱,而只是法院会下达对TIG的禁⽌令,不再歧视您。有什么意义呢? 保险公司支付或不支付保⾦的决定都是按照公司特聘的专业律师的见解, 严格按照保单的条款执行. 至于您的侵犯隐私和非法触摸理论(14,17),当时刘谢参与了您的护理,您下⾝瘫痪,你让法律怎样保护你的隐私,怎样接触才不是非法触摸?⾄于您对刘谢的诽谤理论(11), 虽然是在有效的诉讼期内,但是事实和真实是对诽谤指控的辩护,刘谢他们有100%的权力在法院证明您是多么的“懒惰," 是如何(企图)怀孕在美国生⼩孩,移民美国,或者小孩的爸爸是谁(诉状第31段)。您愿意全世界的华⼈都知道这些吗?
3. 轻浮诉讼,恶意诉讼,和反诉的后果
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对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支持的诉讼案件有明确的惩罚规定。
如果是法律上没有依据,惩罚律师, 如果事实上没有支持,惩罚你。恶意诉讼
(malicious prosecution) 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指控没有任何法律事实依据,目的是为了伤害这些被告, 那将承担所有的损失, 包括被告所有的律师费。Ted Warner, Time
Warner, TIG, US Gymnastics Association不会轻易允许您毁坏他们的名声,他们的律师不会不知道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以及纽约恶意诉讼,也不会不知道您的轻浮诉讼恶意诉讼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和名声损失。到时,您有可能头上会压上1个或更多亿的法院判决书,您的后半⽣将会在躲避债务的阴影中度过。
劝告
美国既然是世界上公认的法制国家,其法律体制和运作就不会因为您的⾝身份,名声, 地位等影响法院对法律的解析和运用。 美国的著名运动员演员政治家等经常出入法院,有输有赢,是事实和法律的原因,不是他们的私人因素。
现在您可以通过联邦民事诉讼法第41条主动撤销这个诉状, 然后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些被告不可以通过这个诉状对您做任何法律动作, 因为法律保护任何原告人的权利。 ⾄于您的⽣生活和医疗⽅面的需要,凭您的名声和地位, 通过友好善意包括外交努力,会得到妥善解决安排。 否则等到诉状送到被告⼿中, 被告采取回应措施,
您将不能不经过法院批准或被告人的同意单独撤诉, 到那时您的诉讼将会给您带来无穷后患。
另外, 您的诉状六⽉份甚⾄至6个⽉6年后都不会开审。 法官Griesa是半退休状态 , 有全权自己决定诉讼的进程(所有65岁以上当了15年的法官都是这样),⼀年有2/3的时间都是在度假。
评论:共 0页 0条 发表留言请先【登录】 没有账号请先【注册】 2011-05-08 评论( 0 ) 阅读( 1 ) 分类( 法律 )
Sang Lan 001017-001018
漂泊未还家: 不能即时回复您的帖,抱歉。毕竟大家分处地球两端,工作休息的时点甚至方式都迥异。
看事情变换角度或者倒向反推是好事,这样看问题会更全面。很多人都会这么做 ...
小虫: 人生苦短,经历一次这种没有证据的烂诉也够了,为什么不彻底结束?还留有余地让人家再了告一次?你怀疑的问题可以写在书里,剧本里。上法院是要证据的。希望这个 ...
shiling: 好像从回复的时间点上看,有些拖沓。俺就不做解释了,抱歉。
才看到您的跟评。俺觉得在这个案子进行的过程中,有几个时间点、涉及的人或事,在俺零零碎碎看戏的 ...
有点黑: “莫虎请求法庭撤案且不准桑兰再诉”
这句话在不懂法律的屁民眼里,觉得怪怪,不够硬气。
既然案件不成立,下次如若再诉,直接无视即可,何须画蛇添足来个'不准' ...
有点黑: “莫虎请求法庭撤案且不准桑兰再诉”
这句话在不懂法律的屁民眼里,觉得怪怪,不够硬气。
既然案件不成立,下次如若再诉,直接无视即可,何须画蛇添足来个'不准' ...
图钉: 你的这个说法不近情理。官司已经打了三年半了,21天的期限也不是法官定的。再则也就推延了一周多的时间。如果按照司法程序,期限必须从法官批准算起。
你们在把 ...
图钉: 你的这个说法不近情理。官司已经打了三年半了,21天的期限也不是法官定的。再则也就推延了一周多的时间。如果按照司法程序,期限必须从法官批准算起。
你们在把 ...
图钉: 那就好,说清楚了就知道朝同一个方向去争取。
谢谢刘先生的解释。
ksliu: 我们要的是原告Dismiss with prejudice,即永不再诉,而原告给的撤诉是Dismiss without prejudice,即可以再诉,因此我们不认为是撤诉,只是“暂停”而已。现在 ...
图钉: 你的这个说法不近情理。官司已经打了三年半了,21天的期限也不是法官定的。再则也就推延了一周多的时间。如果按照司法程序,期限必须从法官批准算起。
你们在把 ...
小虫: 这个9.9.是已经过了时间,去看天香的博文,和新华社的报道。后面发生的事是怎样撤诉的。。。
图钉: 能给个链接吗?没有看到新华社昨天的报道。
只看过九月九日的报道。你们曾要求桑兰撤诉,否则反诉。
图钉: 我最大的一个困惑在于,如果你们希望官司打下去(或许能够还您一家人一个清白),那么你们为什么又发出九月八日要求桑兰撤诉的律师信? ...
ksliu: 首先撤诉必须得到法院和我方的同意,我方不会同意。他们终止代理关系,也需要法官批准和我们的同意,这也是程序法的规定。即便同意律师辞职(例如因为收不到律师 ...
图钉: 看到这篇: http://news.xinhuanet.com/overseas/2014-10/17/c_127109557.htm
只是转载一个美国中文网的消息。文中提到:“被告之一的刘国生称,反诉与否取决于 ...
ksliu: 到《百度》上键入“桑兰”两字,再按下“新闻”按钮就可以找到。《新华社》已经连发两条消息,13日和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