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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LAO律师对桑兰的劝告

热度 50已有 64663 次阅读2014-10-16 15:05 | 律师 分享到微信

大约三年半之前,2011年4月28日,桑兰代表律师海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递送了起诉状,启动了一场索赔金额高达21亿美元的诉讼,媒体新闻铺天盖地,CCTV甚至公开要求大家支持桑兰维权。

5月8日,一位纽约律师逆势而上,他用Law and Order的笔名,向桑兰提出了劝告,要她赶快撤诉,否则,她的下半生可能会在躲债的阴影中度过。

这篇劝桑兰撤诉的好文章,竟然被徐晓冰当作证据之一,放进他那1800页的文件堆里面(编号1017-1018),被我发现了。如果不是因为徐晓冰,我也许找不到这篇好文。今天我把它转载在下面,与大家分享。

这位律师没有收桑兰一分钱的咨询费,却提出了非常准确的诉讼预测,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正是按照他的预言出现在人们面前。他对桑兰的劝告,全是非常诚恳的肺腑之言,绝非花言巧语。其实当年劝桑兰撤诉的忠告很多,但是桑兰不识货。

这个世界上坏律师很多,但是好律师也不少,要看你有没有本事去辨认。我至今并不认识这位律师,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位高人,一位有良知的好人。我希望有一天能认识他,亲自向他表达敬意。


Law and Order: 《为什么桑兰应该终止诉状》


感谢客来思乐博客对桑兰的热爱和劝告。想当年看到桑兰摔伤后曾经为您悲伤,1999看到你在时代广场和纽约市长⼀起迎接1999为您感动流泪。这些年每当读到您的业绩报道又是为您感到自豪。自1998年以来您不知道影响了多少人,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为您祝福祈祷。但是, 为什么要今天?为什么这个诉状?


客来思乐博客从法律法庭外提出对您的劝告,从法律角度来看,希望您能考虑一下法律上的三大障碍,并考虑终止撤销这个诉状:


1. 法律程序上的严重障碍


我已经认真审读了你的诉状, 认为18个索赔的法律理论都经不住程序法的挑战。 具体说, 所有的合同理论(1,2)或类合同理论 (8,15,16)的诉讼期为6年 (NYCPLR §213), 信任违约(10)为6年(NYCPLR §213), ⽆意识人身伤害理论(13,18)3年诉讼期 (NYCPLR §214),有意识人身伤害(9, 14, 17) 为一年诉讼期 (NYCPLR 215)。 法律没有对17岁的人或者向您这样下身瘫痪但精神正常地人做任何诉讼期的延期规定,只有婴儿或精神病人的延期 (NYCPLR §208),或者是不适合您从发现人身伤害起3年的延期( §214A, §214B, §214C, §214D, §214E), 或者欺诈作弊的延期但从发现欺诈后不能超过2年 (CPLR §213(8))。所有的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论(联邦⼈人权法 42 U.S.C. §2000a,纽约州纽约市⼈人权法) (3,4,5,6) 都是规定很严格的180天, 300天,或者3年的诉讼期,没有例外。 您的诉状中没有阐明任何诉讼期延期的法律事实根据,就算是刘谢或中国试图封住您的嘴 (这点您在法院上几乎没有任何可能证明成功),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这可以构成您的诉讼期限制。


2. 法律本质上的严重障碍


就算法院作出对您诉讼期上的任何例外 (几乎没有可能),您的索赔理论在法律上也没有可能站的住.您的诉状的指控是自相矛盾,⽐如说,Ted Warner 同意支付您⼀生的医疗费⽤用,但您同时说过去的13年没有支付任何(诉状第33段).依靠联邦,纽约州,纽约市的⼈人权法告保险公司,但TIG保险公司既不是公共设施 (42 U.S.C. §2000a), 您也不是TIG保险公司的雇员 (NYCHRL, NYSHRL). 最重要的是,就算您最后把TIG告倒, 那您的损失不是任何金钱,而只是法院会下达对TIG的禁⽌令,不再歧视您。有什么意义呢? 保险公司支付或不支付保⾦的决定都是按照公司特聘的专业律师的见解, 严格按照保单的条款执行. 至于您的侵犯隐私和非法触摸理论(14,17),当时刘谢参与了您的护理,您下⾝瘫痪,你让法律怎样保护你的隐私,怎样接触才不是非法触摸?⾄于您对刘谢的诽谤理论(11), 虽然是在有效的诉讼期内,但是事实和真实是对诽谤指控的辩护,刘谢他们有100%的权力在法院证明您是多么的“懒惰," 是如何(企图)怀孕在美国生⼩孩,移民美国,或者小孩的爸爸是谁(诉状第31段)。您愿意全世界的华⼈都知道这些吗?


3. 轻浮诉讼,恶意诉讼,和反诉的后果


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对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支持的诉讼案件有明确的惩罚规定。 如果是法律上没有依据,惩罚律师, 如果事实上没有支持,惩罚你。恶意诉讼 (malicious prosecution) 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指控没有任何法律事实依据,目的是为了伤害这些被告, 那将承担所有的损失, 包括被告所有的律师费。Ted Warner, Time Warner, TIG, US Gymnastics Association不会轻易允许您毁坏他们的名声,他们的律师不会不知道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以及纽约恶意诉讼,也不会不知道您的轻浮诉讼恶意诉讼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和名声损失。到时,您有可能头上会压上1个或更多亿的法院判决书,您的后半⽣将会在躲避债务的阴影中度过。


劝告


美国既然是世界上公认的法制国家,其法律体制和运作就不会因为您的⾝身份,名声, 地位等影响法院对法律的解析和运用。 美国的著名运动员演员政治家等经常出入法院,有输有赢,是事实和法律的原因,不是他们的私人因素。


现在您可以通过联邦民事诉讼法第41条主动撤销这个诉状, 然后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些被告不可以通过这个诉状对您做任何法律动作, 因为法律保护任何原告人的权利。 ⾄于您的⽣生活和医疗⽅面的需要,凭您的名声和地位, 通过友好善意包括外交努力,会得到妥善解决安排。 否则等到诉状送到被告⼿中, 被告采取回应措施, 您将不能不经过法院批准或被告人的同意单独撤诉, 到那时您的诉讼将会给您带来无穷后患。


另外, 您的诉状六⽉份甚⾄至6个⽉6年后都不会开审。 法官Griesa是半退休状态 , 有全权自己决定诉讼的进程(所有65岁以上当了15年的法官都是这样),⼀年有2/3的时间都是在度假。


热爱您的⼀位纽约华⼈律师


评论:00条 发表留言请先【登录】 没有账号请先【注册2011-05-08 评论( 0 ) 阅读( 1 ) 分类( 法律 )

Sang Lan 001017-0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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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40 个评论)

回复 ImYoona 2014-10-18 00:07
LAO: 致刘先生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10006&do=blog&id=809
回复 6969 2014-10-17 23:02
桑兰案未来几个月走势?莫虎要美国法庭严惩桑兰及代表律师徐晓冰、刘国生要桑兰道歉、谢晓虹要真相;桑兰唯一能扺懒的就是坐在轮椅上,但各位不要小看这个女人;之前没有她的首肯,就没有廿一亿的天价官司;以她毒辣的性格,她绝不会坐以待毙;她绝对藏有足够保护自己的暗器,为博同情,凭她那张嘴、抬得起的手,她的手指可以乱指,海明、黄健、路平以及她现任律师徐晓冰,这些一个个原想从她身上捞好处的人,将成她的指控对像;大家等着看戏吧!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17 21:45
ksliu: 岳东晓的意见也有参考价值,例如这次他认为原告撤诉不符合“程序法”,就比徐律师高明。
这样说,让徐律师情何以堪啊
回复 有点黑 2014-10-17 19:56
ksliu: 对别人的起诉来一个“直接无视”?谁无视谁败诉!这是美国联邦法院,不是儿童游乐场。
误会了。
我的意思是应该想办法让对方'不敢再诉',一定要有个教训,比较贴切。
比如直接追究烂诉,结果达到,对方岂能再诉?!
回复 今又是 2014-10-17 19:09
漂泊未还家: 今老师安好!最近因为工作忙和一些心情的原因,好长时间没有来中文网拜望,请多见谅。

您刚才说得也很有道理,只是刘谢一家蒙冤屈这么久,经济损失也许没多少, ...
你现在是正当年,网上破事多,无所谓的。先祝你万事顺利,大发发大!

其实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想透一些的话,是人多少都会碰上的。老大这头我就不说了,他不也是没办法得接招嘛。之后就看谁放得下了。
人外人,事外事,定下了也就顺当了。没有必要扎场子的。七嘴八舌无事找事的闲人太多,烦死了,不如去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
不过说实话,你这样的不同,是说得清楚事情而且心意胸气一团正的人。但是你也得承认,如今装大的无聊人忒多,吃饱了撑的,然后到处找地方翻眼珠子嚼舌头,脑袋摇得像波浪鼓似的。有劲吗?
这个案子最开始我就说过了,吼吼也说过了,估计“猜对”的人不在少数,还不包括早就清楚不表态的更多人。如今其实很简单,交给莫虎就是了。莫虎是谁啊,会跟着网络意见和第三方人的眼珠子转吗?不可能的事。要我,事情交给莫虎了,按照案例处理的正宗方式,就全权授权律师去处理一切了。自己完全可以放假去巴哈马钓鱼去。快讯方面,也交给律师办理就是了。省心还省事。

问好了。
回复 有点黑 2014-10-17 18:54
West-East: 路平,告他?理这老东西干吗?赢一条吃贫民救济的底裤?
这种人,道义上,经济上,人脉,。。都是退无可退的光棍无产者,垃圾+人渣。哪天就呜呼了。He has notin ...
低级。
有人在大堂之上往你身上泼粪,败坏你的名声,就因为他是穷鬼一个,你就忍忍不告了么?!
穷鬼也是这样想的!
回复 看烂贱碰瓷大戏 2014-10-17 18:04
曼哈顿: 这位是罗淑玲大姐吧?
记得大罗姐为桑案跟徐律师闹掰了。
回复 小虫 2014-10-17 17:54
ImYoona: 如果跌倒的是老板的亲戚,扶不扶?
不扶,只能打110,千万不要有恻隐之心
回复 曼哈顿 2014-10-17 17:35
图钉: 您误解了我的意思。不是不能罚,而是不会罚。

一旦撤诉,徐律师和桑兰就终止了代理关系,二者形同陌人。很想知道您将会拉开几条战线。 ...
这位是罗淑玲大姐吧?
回复 ImYoona 2014-10-17 17:16
小虫: 我们看客是莞尔之趣。刘的一家是遭绑架案,没有什么好玩的。这个案基本定局。告诫人以后看见有人跌倒,千万不要去扶起来。中国这样的事已经是家喻户晓。前车之鉴 ...
如果跌倒的是老板的亲戚,扶不扶?
回复 小虫 2014-10-17 16:52
漂泊未还家: 不敢当。其实在桑兰案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的观感是绝大多数中文网网友是支持您一家人的。有时候一些政见分歧或者言辞之争可能会影响到彼此的判断。

非常荣幸能 ...
我们看客是莞尔之趣。刘的一家是遭绑架案,没有什么好玩的。这个案基本定局。告诫人以后看见有人跌倒,千万不要去扶起来。中国这样的事已经是家喻户晓。前车之鉴,告诫后人,小心桑兰
回复 West-East 2014-10-17 16:06
有点黑: 照你说的,老刘最应该诉的是路平,其用心险恶且人赃俱在,老刘为何几年了都不动手?
路平,告他?理这老东西干吗?赢一条吃贫民救济的底裤?
这种人,道义上,经济上,人脉,。。都是退无可退的光棍无产者,垃圾+人渣。哪天就呜呼了。He has noting to lose.
关进监狱还得我们纳税人养。
几斤血纸就是笑话。再谢高级桑黑海明,哪扒出来的各种奇疤。
让他自生自灭,抱着那几斤营养液过他的风烛惨年吧。不值的。
回复 有点黑 2014-10-17 15:48
小虫: 老刘反省什么?老刘应该反省当年不应该把一个残疾人留在家里。。。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回复 West-East 2014-10-17 15:42
图钉: 莫虎不就是当过纽约的警察局长,又不是英雄的化身。把莫虎列为被告从诉讼策略上来说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不明白你激动什么。 ...
理论上, 谁都可以告,如果抓的住把柄。
实际上,谁都告不成,如果被告无过失。
莫虎有错,同样可以告。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问题是:莫虎只看了看文件,写了张支票,告他什么?
如果你要当流氓耍混蛋,捡个软柿子碰碰大运好了。我可不觉的莫虎是个软柿子。
吃饱天下树敌,自己往自己脖子上套绳子,勒死了是苯死的。

桑黄二货头脑不清,财迷心窍,真以为娘娘驾到,美国法官跪拜,$$$ 来了。
一大堆起哄加秧子的把轮椅往火坑里推。
高级桑黑,海明,第一功;
大棚在把轮椅推到悬崖边上。
你挺桑黄告莫虎,再推一把。推下悬崖得了。

我“激动”,我支持你妹妹大蛋往前走,再告莫虎,+ 连美国法官一起告上!永不,永不屈伏。
回复 小虫 2014-10-17 14:54
有点黑: 迄今为止,该案除了给大家增加些茶余酒后的谈资,基本双输。
这样的结果,老刘要反省!
老刘反省什么?老刘应该反省当年不应该把一个残疾人留在家里。。。
回复 漂泊未还家 2014-10-17 14:53
ksliu: 欢迎回来。经过时间的考验,有正义感而从不动摇的支持者的确不多,你老兄是其中之一。希望将来有机会交个朋友,当面致谢。 ...
不敢当。其实在桑兰案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的观感是绝大多数中文网网友是支持您一家人的。有时候一些政见分歧或者言辞之争可能会影响到彼此的判断。

非常荣幸能被刘先生视为朋友,但当面致谢其实不敢当,也没必要。关注这个案件的朋友们在这个过程中或呐喊鼓励,或有些文笔出分道义上的力,其实都应该不会图感谢。因为大家在道义上的扶助我认为这都是刘先生您和家人一生积善的余庆,这是应得的。好人理应有好报,这样大家对这个社会才会感觉到踏实。为人的同时其实也为己。惊天动地的舍己为人不是人人做得到,但举手之劳的扶掖之助其实是文明社会的基本。我做了,我愉快,这就够了。上天其实冥冥中已经给了好心人奖赏,就如同今时今日您一家人一样。

希望这个案件不会影响到您一家人助人行善的信念,桑兰案,就算是个劫难,它也终于快要过去了。就像我跟有点黑说的,如果人生注定有这么一场劫难,老刘您是否宁愿就是这几个蠢贼鸡手鸭脚地让您一家在劫难之余增添几分莞尔之趣?
回复 漂泊未还家 2014-10-17 14:18
今又是: 别的我不知道,老大人挺正派的。胆子大点的话我会说,你就是个大孩子,内心有一种单纯,我想你太太会同意我的看法。事情差不多就让它过去算了。你们过得健康快乐 ...
今老师安好!最近因为工作忙和一些心情的原因,好长时间没有来中文网拜望,请多见谅。

您刚才说得也很有道理,只是刘谢一家蒙冤屈这么久,经济损失也许没多少,但家庭的心理伤害和名誉损失也许还是需要修复一些。毕竟谁也不是圣人,很难完全洒脱放得开。我个人认为就算心胸宽广不太多计较,至少应该是得到桑兰的公开道歉之后。
回复 漂泊未还家 2014-10-17 14:09
有点黑: 照你说的,老刘最应该诉的是路平,其用心险恶且人赃俱在,老刘为何几年了都不动手?
这个问题我真的很难回答,因为您更应该问老刘。

从我的角度只能做猜测。既然人赃俱在,老刘什么时候告或者到底要不要告,是他作为当事人有自主权利的选择。这里面可能会基于很多方面的考虑,外人的角度只是看热闹。比如从我的角度,我很理解为什么海明被轻恕,路平如今依然活蹦乱跳。记得在几年前我在新浪博客和博文读者的交流里就说过,海明是上帝冥冥中给刘谢夫妇的礼物,其实今天来看,路平也同样如此。他们两个不但没有帮到桑黄,其实是放大两人贪婪,推他们两个下火坑的关键推手,一左一右

假如人生中注定要经历劫难,那我绝对愿意是海明和路平这两个蠢贼来害我。老黑,您说呢?
回复 小虫 2014-10-17 14:05
6969: 谁能得到二十一亿美元?(图)
收藏3条评论
消息来源: 心路独舞
发表于: 2014-10-18 00:53

  沸沸扬扬的桑兰跨国天价官司眼见就要收场却又异峰突起,在法官签署 ...
桑早就告海明了,还有什么招可以教桑兰,现在只剩一个候选人可以告--徐晓冰
回复 今又是 2014-10-17 13:58
ksliu: 莫律师办事情就是走正道,不搞歪斜的。谢谢。
别的我不知道,老大人挺正派的。胆子大点的话我会说,你就是个大孩子,内心有一种单纯,我想你太太会同意我的看法。事情差不多就让它过去算了。你们过得健康快乐自信比什么都重要。网络里,虚头八脑的人太多了,最后都是浮云的。给老大请安了。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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