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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冰是个好律师吗?

热度 43已有 47648 次阅读2014-10-15 07:15 | 律师 分享到微信

我记得徐晓冰律师在他的网站上曾经发表过一篇关于“好律师、坏律师”的博文(已删),大意是说一般人容易把官司的输赢当作判断律师好坏的标准,这是不公平的。

徐晓冰是个好律师吗?我一直相信他是个好律师,首先因为他在国内大约10所大学或讲堂教学,传授法律知识,既然他为人师表,总要维持一个老师的尊严,不会去效仿那些胡作非为的律师吧?徐律师还把桑兰案作为一个重要案件放在他的网站上,并且高调宣布:“我们相信这一案件对提高伤残人士的维权意识,普及一般法律知识,促进中美法律文化交流与借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可见他不仅是在为桑兰“维权”,还要借此案“普法”,更要“促进中美两国法律文化交流”,以此案为“借鉴”。一位专业的律师,怀着如此崇高的目的来接手桑兰的案子,不禁令我产生敬意,以为他至少应该是一位态度比较严肃的律师。

但是最近几个月来,我不得不改变对他的看法,因为他的行为越来越像街上的小混混那样,耍起无赖来了。

案件进入“取证”阶段,根据《美国联邦法院民事诉讼程序》,双方首先“交换证据”,向对方提供各自手中的全部证据资料。我方向桑兰提供了有关《桑兰基金》的账目说明、银行结单、往来信函等;桑兰向我方提供了大约1800页的海量“证据”资料(全部公布在“彼岸网”上),其中很大部分是中文的,法官和律师都看不懂。

此后双方开始进行“书面取证”。按照《程序》,各方都有权向对方提出25个问题,要求对方用书面答复。我方律师莫虎针对桑兰的各个诉项,提出了20个问题,要求徐晓冰律师具体指明哪些证据支持哪些诉项。徐律师也有权利向我方提出问题,要求书面答复。我本来准备徐律师会提出很多有关《基金》的各种问题,令人惊讶的是,徐律师居然放弃“书面取证”的权利,一个问题也没有提出。

对于莫虎提出的20个问题,徐律师的书面答复几乎都指向他那1800页海量“证据”,说原告还没有决定用哪一项作为证据,因为“调查还在进行中”。诉讼已经进行了三年多,他居然还在“调查中”,还不知道最原始的起诉证据在哪里。

为此,莫虎律师提出抗议。助理法官要求徐律师必需明确指出哪些文件支持哪一个诉项。徐律师作了第二次书面答复,虽然针对每一诉项缩小了“证据”范围,但是把一些和诉项完全无关的文件列入“证据”内。莫虎再一次提出抗议,要求徐律师说明他所提出的“证据”究竟和“诉项”有什么关系。

对于莫虎的抗议,徐律师作了答复,大意是:证据和诉项之间有什么关系,原告无需作出说明,因为这叫做“work-product”,根据“work-product doctrine”理论,这属于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私密,没有义务向你公开。这套说词一下子把我给唬住了。我理解徐的意思是:你莫虎是个大傻瓜,你看不懂我的证据是你的无能,我没有义务给你上课。

这一次,助理法官发话了。法官明确指出徐律师这种做法属“滥诉行为”。见以下《法院网》上公布的法官“命令”(Docket 196,注意法官在命令中最后的一句话):

徐晓冰是个好律师吗?_图3-1


紧接“书面取证”之后,开始“口头取证”。按照法官的规定,必需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首先由被告律师对原告桑兰进行取证问话。莫虎律师提出了14、15、16三天桑兰在北京接受问话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徐律师确认,经多次催讯后徐律师置之不理,莫虎出于无奈,于9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桑兰接受问话的命令,法官于10日上午就签署了强制令,那是上星期五的事情。星期六一早,莫虎就赶到办公室,和他的助手加班加点,为问话作准备,没想到当天下午五时许,莫虎接获通知,桑兰宣布单方面撤诉。看来是用撤诉来抵制法官要她接受问话的强制令。

诸位,莫虎律师楼的两位资深律师耗费海量的时间来阅读、研究、分析徐律师的1800页海量证据,而我作为被告,不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充当免费翻译,还不得不以每小时超过1000美元的收费标准,支付海量的律师费。这公平吗?

请问徐律师,法官以“命令”的方式指责你Frivolous(直译为“轻浮”,此处应指“滥诉”,为违规行为),你以为法官的话是随便说说的吗?你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打官司,故意折磨被告,你在国内那10所大学或讲堂里,是如此教导你学生的吗?我怀疑桑兰撤诉是被你的滥诉行为所害的,如今你又给桑兰增加了一个“藐视法庭”的罪名。现在你不仅要给法院一个交代,给被告一个交代,也要给桑兰一个交代,更要给你的学生们一个交代。

徐晓冰律师公布在他事务所网站上的资历:

徐晓冰是个好律师吗?_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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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2 个评论)

回复 West-East 2014-10-16 02:39
小虫: 元凶肯定是桑。
不少人为桑兰开脱。把账算到黄海身上。
如果是诈骗集团,桑兰是首犯,黄建二号。
其余的,海明,徐大棚,路平。。。都是帮凶而已。
抬骄子的,跟班的,跑龙套的,推泼助澜的,唯恐天下不乱的。。

桑兰和所有人不一样。刘谢薛对她怎样,她自己知道。在她最困难的时候。
黄海徐没有受过刘谢阿森的帮助。他们对刘谢的痛下杀手都比不上桑兰来的毒。
为了钱。连“父子强奸”这种下三滥的招都能用,就是要谢妈妈的老命,无所不用其极的压刘谢低头,送钱。
黑,恶,毒,狠,蠢 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6 02:04
West-East: 你很专业水平哪;教几招来。
棚子能“全身而退”吗?我不知道。海明$5000跪地求饶。
其实桑黄也会怀恨徐大棚子,支付一些律师费起码也要让黄健推着桑兰在陪审团面前遛一圈,说得过去。海大胖子还整来啦保险公司的部分好处。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4-10-16 02:02
明月娘: 你可能不知道,徐大棚子在海大胖子宣布退出之前就与桑黄勾搭上啦。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啊。岳洞小也就是瞎咋唬,先去考个律师牌吧。

如果桑黄打算起诉徐 ...
建议大家移步到黄健珍珠湾的博客看看,很有意思的东西
http://zhenzhubay.com/upload/home.php?mod=space&uid=16306&do=blog&id=19292

黄本科对美国诉讼的感悟是2013-11-5上传的,当时还信誓旦旦要坚持到底,要见陪审团和法官,还不到一年时间案子就被徐大棚撤了,真是世事难料,造化弄人!

1黄本科与著名非律师岳东晓师傅的唱和在评论部分。黄对岳师傅的钦佩发自内心溢于言表!
2 黄本科对徐律师的不满(或者是不钦佩)在这篇博文中已见端倪:
……但通过这两年来我的经验告诉我,世界上任何的国度,都不要看到律师就认为遇到了活菩萨。…… (黄健语)
……不打没准备的仗。仗要打得干净利落,在美国诉讼,如果你自己不自强,等待你的就是被律师忽悠,被法律程序耍弄。…… (黄健语)
3桑局到青联开会,黄健只是一个推轮椅打杂的小弟,根本不是委员。但博文给人的感觉是黄处在青联开会,脸皮真厚啊
4 黄健在珍珠湾美中网等一大堆海外网站上用fencer1818注册,看来他的出国梦开小飞机梦还没醒啊   
回复 West-East 2014-10-16 01:50
明月娘: 证据当然可以伪造,但造假要有专业水平。像路平拎着一皮包多少年前的血手纸一猜就是假的。

敲诈也需要专业水平,像桑黄这种三流的业余水平一毛钱没捞到 ...
你很专业水平哪;教几招来。
棚子能“全身而退”吗?我不知道。海明$5000跪地求饶。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6 01:41
West-East: 稍微正常点的,像点样的律师都不会接这案子。
百八十块的大棚子;就是八百块,八千块,没有证据可以造吗?
证据当然可以伪造,但造假要有专业水平。像路平拎着一皮包多少年前的血手纸一猜就是假的。

敲诈也需要专业水平,像桑黄这种三流的业余水平一毛钱没捞到到赔的一塌糊涂。

在大棚子里干啦多少年的律师能接一个上亿的跨国大案是人生不多的机遇。徐大棚子在刘莫,桑黄的夹缝中不容易啊,必须小心翼翼方能全身而退。
回复 West-East 2014-10-16 01:32
njhunter: 徐某谈不上对不起老刘的地方。他是对不起他的客户也就是桑兰。谈到违法我已经说了几次了,就是“滥诉”,行为是”frivolous litigation“
律师有义务告诉客户官 ...
“徐某谈不上对不起老刘的地方。他是对不起他的客户也就是桑兰”;
打官司没有什么对得起谁对不起谁的。不知徐某和桑兰签的什么合同。如果计时收费,桑黄不付钱,律师还有义务干活吗?如果付了账,律师拿钱不做事,就是坑客户了。桑黄的钱有那么好坑?不挨她们的坑就不错了。

“就不难看出这律师基本没做像样的工作。”;
请你去可能都比这律师干的像样点吧。
回复 West-East 2014-10-16 01:21
随笔: 我觉得大棚一是想出名,二是脑残,两者加一起才可能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接桑兰案。想出名的人大有人在,但只有脑残的人才会靠这样的官司出名。

其它的,大棚不比海 ...
“我觉得大棚一是想出名,二是脑残,“;
可能还得加上一条,心术也不正。这是我顺着天香的link去棚子逛了逛的心得。
不过心术道德可能不在律师操守范围内,也没法量。
桑案办成这样,还再大言不惭的喊话,极不专业,舔不知耻。
回复 West-East 2014-10-16 01:13
明月娘: 桑黄如果整一打哈佛,普林斯顿的律师就好喽,请一个百八十块的大棚子里办公的律师想不输都难。这个价钱的官司也只能打成这个样子啦。一千八百张纸桑黄不舍得花钱 ...
稍微正常点的,像点样的律师都不会接这案子。
百八十块的大棚子;就是八百块,八千块,没有证据可以造吗?
回复 West-East 2014-10-16 01:08
tobuto: 棚子冤吗?

棚子一步步走到今天,不正是他自己名利熏心,昧着良心为虎作伥带来的吗?
刚接手的时候还可以说是受了桑黄蒙骗,到现在已经这么长时间,他难道不知 ...
接砖!顺着天香的link去大棚的逛了逛;
“我们虽然对桑兰案子充满信心,陪审团最终会作出对桑兰有利的裁决”。。。
“被告一直大声叫嚣地”;
胃口倒尽。
我投降。同意:“这样的律师不严厉惩处,天理难容。”
回复 West-East 2014-10-16 01:06
ImYoona: 怎么过14号这关?我倒有个妙计:可以说是Medical Emergency,住医院不就躲过这劫啦
这妙记在美国不行。住医院医生得开证明,开假的医生掉照。
这妙记在中国可用吧。那也得躺在医院。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老虎在后面咬着不放。一辈子赖在医院?她们已经延期又延期,拖了又拖了。前一阵,黄经济还在嘴硬呢。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6 01:00
随笔: 我觉得大棚一是想出名,二是脑残,两者加一起才可能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接桑兰案。想出名的人大有人在,但只有脑残的人才会靠这样的官司出名。

其它的,大棚不比海 ...
桑黄如果整一打哈佛,普林斯顿的律师就好喽,请一个百八十块的大棚子里办公的律师想不输都难。这个价钱的官司也只能打成这个样子啦。一千八百张纸桑黄不舍得花钱翻译,大棚子律师本来就不宽裕也不想免费,只能稀里糊涂的丢给法庭啦。根本都对胜诉不抱着希望。
回复 随笔 2014-10-15 23:25
我觉得大棚一是想出名,二是脑残,两者加一起才可能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接桑兰案。想出名的人大有人在,但只有脑残的人才会靠这样的官司出名。

其它的,大棚不比海大人坏。

先说弄假,他在国内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美国中文网上回国招摇撞骗的大有人在,大棚败了,有人踩他;那些没倒的,照样后面跟一群拍马屁的。官司归官司,扯那些都没用。

第二说他不负责,桑兰这官司让他怎么负责,海明倒是负责,整天出馊主意,就大棚的智商,那些花点点,大棚想都想不出来。我觉得,大棚的能力真的有限,接了这已死的官司,他即使有心,也没有回天之力,桑兰那几千张纸,搁我身上我也不整理,那不就是瞎当误功夫的事。

莫虎整理的目的不同,要证明桑兰没有任何有效证据,大棚整理它为什么,要证明自己的客户是滥告?大棚在这点上至少比海明强,没有帮助桑兰编证据。
回复 mgzww999 2014-10-15 23:22
鸡生蛋: 对徐的攻击很早就开始了,比如上面那位网友贴的曹长青的挖坟文章。在我看来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我没有听说过一个案件开始的时候舆论上抓住律师进行挖坟式攻击的 ...
曹这篇对一个接受了他不喜欢的案件律师挖祖坟式的文章,属于案件之外的人身攻击。
回复 mgzww999 2014-10-15 23:18
“我们相信这一案件对提高伤残人士的维权意识,普及一般法律知识,促进中美法律文化交流与借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大鹏作为律师竟然说这种昏话。代理一个案子不是从案件的相关法律和证据来做决定,而是为了提高伤残人士维权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甚至为了促进中美文化交流这些和案件本身毫无关系的因素。也就是说,接受案件的目的不是为了客户本人,而是为了自己的”崇高目的“。这是地地道道的坑爹律师。老刘怎么会对此产生敬意?
回复 鸡生蛋 2014-10-15 23:16
njhunter: “滥诉”在美国的确告成的几率很小,即使真是““滥诉”。因为通常会庭下和解。所谓告成对律师意味着不仅仅是罚款还要吊销律师执照,整个诉讼过程更是痛苦不堪。 ...
我的意思是滥诉是桑兰黄健的事,徐接任恰好是纠正了滥诉,(1)所有诉讼都不是徐提出的,是上任遗留的,(2)徐一直干的就是撤诉,连法官认定可以存活的都撤了,从这个案件,得不出徐“无良律师”的结论。

如果要挖坟,要搞臭一个人,比如人家就说你猎人残杀保护动物,或者说你小时候在别人门前拉了一泡尿,估计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因为人家就在那发文章挖你的坟,也不进法院,也不提供证据。

况且,我就是觉得律师只是个职业,对律师的关注点应该是律师是否违法,而不是他这个人如何如何,用搞臭律师的手法,我以前真没见识过。
回复 njhunter 2014-10-15 23:07
鸡生蛋: 对徐的攻击很早就开始了,比如上面那位网友贴的曹长青的挖坟文章。在我看来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我没有听说过一个案件开始的时候舆论上抓住律师进行挖坟式攻击的 ...
放心,美国法院是不受这种文章影响的
回复 njhunter 2014-10-15 23:06
鸡生蛋: 说“滥诉”,我估计告徐不成。说过多次了,这些诉讼都是海明期留下的,徐接任后就撤了几个,剩下的,不是现在也撤了吗?律师接案后,总要有个调查过程吧? ...
“滥诉”在美国的确告成的几率很小,即使真是““滥诉”。因为通常会庭下和解。所谓告成对律师意味着不仅仅是罚款还要吊销律师执照,整个诉讼过程更是痛苦不堪。法院法官已经警告徐律师了,这对他是极为不利的。
这种不良律师就是要受到惩罚,不然每人都可能受到这种骚扰。所以支持老刘一定要惩罚这种律师。
回复 shiling 2014-10-15 23:03
ksliu: 你的妙计晚了,徐律师已经承认撤案是因为桑兰照顾儿子比较happy,没有别的原因。联邦法庭的程序很严格,法官命令更是必需执行,今天莫虎已经入禀法院,要求法官 ...
虽然据报道,桑兰一方主动撤诉(尚留有余地),这与莫虎申请法官下“撤诉令”有区别。这个案子,到目前为止也就到举证环节。尚未开庭,“藐视法庭罪”从何说起 莫虎忽悠老刘,老刘忽悠网友   
回复 鸡生蛋 2014-10-15 23:02
mgzww999: 当然没有人决定他是否可以接案子。指出对方律师的不负责任并不等于攻击他,如果这也是攻击,那么律师就都是在互相攻击了。我这些话是在这里讨论,律师当然不能在 ...
对徐的攻击很早就开始了,比如上面那位网友贴的曹长青的挖坟文章。在我看来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我没有听说过一个案件开始的时候舆论上抓住律师进行挖坟式攻击的。
回复 鸡生蛋 2014-10-15 22:56
njhunter: 徐某谈不上对不起老刘的地方。他是对不起他的客户也就是桑兰。谈到违法我已经说了几次了,就是“滥诉”,行为是”frivolous litigation“
律师有义务告诉客户官 ...
说“滥诉”,我估计告徐不成。说过多次了,这些诉讼都是海明期留下的,徐接任后就撤了几个,剩下的,不是现在也撤了吗?律师接案后,总要有个调查过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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