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但是腐败案件揭发越多,人们心中的一个问题就越感纠结,这个问题就是如何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现象。高压反腐固然好,但是只治标,不治本,产生腐败的土壤继续存在,旧的贪官挖出来了,新的贪官还在继续滋生,反腐就可能变质,变成打击异己的工具。
反腐能否取得最后的成功,关键在于“治本”,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如何治本,大家的看法未必一致。自从打倒了周永康和徐才厚这两头大老虎之后,大家对治本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据说其主题将是“依法治国”。对此,我的预期是中国的反腐将从“治标”开始进入“治本”阶段。如果我的预期没有落空,那么这将是一个质的飞跃,从政治体制上改变中国的时代即将来临。
这些年来周永康所犯下的最大罪孽,不是贪污多少亿元,而是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法治。他身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主管公、检、法,但是他带头破坏公、检、法,后果严重。到今天,中国主持社会正义的公、检、法系统需要重建,体制需要改革,不如此不可能彻底反腐,再打多少头大老虎也没有用,因为仍然是只治标,不治本。
如何治本?如何实现“依法治国”?其实习近平早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那就是:“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2012年12月4日在宪法公布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一个星期前,习近平又重提这句话,他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这次会议的讲话中,他甚至说了这样的话:“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
这几句话如果出于我老刘之口,恐怕又要被人骂我是“右派”。之前我已经在博客帖子中承认,60年前我是右派,现在还是右派,因为我支持“宪政”。什么叫“宪政”?就是习近平所说的“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要确立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用法治代替人治。因此我完全同意习近平上面的讲话。
有人把“宪政”说成是“西方那一套”,是“否定党的领导”,其实是对“宪政”理念的严重歪曲。请读读中国的宪法,在序言中明确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这和实现“宪政”并不矛盾,需要确定的是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也就是说:共产党虽然是领导核心,也要服从宪法、遵守宪法。” 至于“西方那一套”,既不应“全盘照搬”,也不应“全盘否定”,就是应该“借鉴国外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大家等着瞧吧。如果“四中全会”的讨论主题是“依法治国”,我这个老右派的“宪政”观点将会得到支持。当然,要真正实现“宪政”,真正确立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真正实现共产党也要服从宪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是开一次会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