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博客上一位老大写到的夫妻离婚时候有关财产的烦心的事情,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碰到的一件事情。
记不起是哪一年了,可能是2001年左右吧,那时候我有个好朋友孙哥在纽约工作,好像当时他们公司被标准普尔 S & P 收购了,是个好事情,周末邀请大家去他住的地方吃饭。 他住在Brooklyne, 我住在曼哈顿,当时直接叫了个计程车去他那里。
出租车司机很健谈, 我觉得他的遣词造句都不俗,就问他从前是干什么的,因为感觉他好像不是典型的出租车司机。 这一问,打开了他的话匣子,他说直接从前是个公司的高管,但是太太要和他离婚,很快就要到法庭裁决了,将来他挣的钱有一部分要给女的。这个老兄愤愤不平的说他干脆就辞职了,开起了出租车,反正开出租车的收入是现金,没有办法查。他说”我可不想他妈的给这个女人干一辈子“。
哈哈,纽约之大,什么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