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年我四岁
我哥哥被判七年强奸罪
受害者是我嫂嫂
我嫂嫂被判五年强奸罪
受害者是我哥哥
他们当年都没有十八岁
是邻居相隔家不过10公尺
从此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我也成了劳改犯的弟弟
后来他们结了婚
生了我的侄儿
改革开放他们上告到法庭
检察院得出结论
不到结婚年龄的婚前性行为是错误的
它曾影响到我的求学参军
我不受信任只能哑哑的
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我有什么过错
我又能为自己做甚么辩护
唯一的一句话是出身不可以选择
他们到底是罪还是错
每月我母亲带上吃的去看他
劳改的他没有工资是敌我性质
他成了我家的负担累赘
恋爱是什么从此我很畏惧
弄得不好它可以撕毁一个家庭
他回不来了 我见不到他了 大人对我这样解释说 劳改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