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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红酒先生~~~

热度 30已有 32591 次阅读2012-10-10 06:52 分享到微信

忙碌了一天后,站在十五楼的窗前眺望远处的天空, 晚霞满天,暮光灿烂。秋风瑟瑟,落叶纷飞。
许久不来中文网,中文网依然热闹非凡。
中文网向来热闹不断,从桑兰事件到摄影大赛,众人关注的博客明星也时有转移,从海明到KSliu ,如今这焦点竟转移到了红酒先生身上。
自入住中文网以来,除了国际盲流,班长姐妹,鐡手,阳光色影等博主的摄影作品及其欣赏之外,纽约桃花,高娓娓以及红酒先生的文字博客是十分推崇的。也是一直在中文网上活跃的原因。
今日红酒先生成为关注的焦点无非是因为天香公主指出红酒先生的博客内容涉嫌抄袭。何为抄袭,维基百科是这么解释的。抄袭是对于原著未经或基本未经修改的抄录,这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是一些时候是否构成抄袭比较难以界定,例如模仿一个故事的情节是否属抄袭就有很大争议,一些人认为故事情节属于思想范围,而“抄袭思想”并不是侵权的行为,因为法律只保护思想的表现方式,而不是思想本身。
对于抄袭事件,从文化圈到娱乐圈层出不穷。当年,小四儿郭敬明因为《换成》而声名鹊起,随后趁热打铁出版《梦里花落知多少》。凭此跻身“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前百名。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也在此时,郭敬明被控告抄袭。2006年,被称为“嘻唰唰门”的“花儿乐队两张专辑13首歌曲涉嫌抄袭的事件”闹的沸沸扬扬,一时间是非争论不断。何止这些,海报,或者写真,那些似曾相识的旋律和画面有时真的分不清楚什么是模仿,什么才是抄袭。
其实抄袭这件事,从未有定论。有人说抄袭,有人说模仿。
向来喜欢红酒先生的博文,纵然被人指控是抄袭,依然不减对红酒先生的尊敬。红酒先生的博文从时事到生活,从歌曲到影评。纵然有些内容可能真的是借鉴了别人的文章,必然也是别人的文字道出了自己的感触和心声。红酒先生拿出来与众分享其实也只是想分享心情,并非其他。
对于天香公主之流的恶意攻击大可不比理会。有些人,如方舟子之流向来是喜欢攻击别人,满身带刺儿。红酒先生如果真是因为这些便放弃了众多支持红酒先生的网友,那真真是让我们伤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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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79 个评论)

回复 lfyhao 2012-10-12 12:20
世家金粉: 不是小老头装大葱, 不老装老装大葱,嘿嘿, 开个玩笑。
没关系,你们那里还有比章丘大葱更好的大葱吗?有的话给我发点来。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12:17
lfyhao: 哈哈,你来晚了,可能还能陪你讨论的人不多了,这理可能也确实需要告一段落了。你只好自己慢慢复习前面的东西了。好在是留下了很多,足够感兴趣的朋友复习的了。 ...
不是小老头装大葱, 不老装老装大葱,嘿嘿, 开个玩笑。
回复 lfyhao 2012-10-12 11:32
fengfeng: 同意你说的话。抄袭这事儿的讨论对我来说,才刚刚开始。因为我是前三天才得知此事。
哈哈,你来晚了,可能还能陪你讨论的人不多了,这理可能也确实需要告一段落了。你只好自己慢慢复习前面的东西了。好在是留下了很多,足够感兴趣的朋友复习的了。最后的讨论还真的与抄袭关系不大了,更多的是转到如何对待朋友上来了,这些讨论应该比弄清是不是抄袭好像更有意义一些。至少可以让我们明白如何对待朋友,如何直面他的错误,怎样才是帮助朋友。同时告诉了我们包容并代表袒护。

哈哈,和你罗嗦这么多,你要是看烦了,就在接评时骂我一句:这小老头在装大葱。
回复 fengfeng 2012-10-12 11:17
方枪枪: 小老头,我无意与你们争论。
这件事闹腾了十几天。前前后后我全部都看到了。由于他的一部分朋友的态度,导致天香的继续,由于天香的继续,又导致他的一部分朋友 ...
你不再赞同继续讨论抄袭?你是谁?你不赞同是你的事儿,博友为何要听你的?
回复 fengfeng 2012-10-12 11:17
lfyhao: 枪枪,这些话不用重复,重复多了不是号召看上去也像号召。所以谁想玩就玩,不像玩和玩累了自然会走。中文网搭了台子,有人圈了场子自然就是想让人来这里热闹热闹 ...
同意你说的话。抄袭这事儿的讨论对我来说,才刚刚开始。因为我是前三天才得知此事。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06:08
关于之流/主流, 对事情不同看法的双方, 多数人的意见是主流, 这个不用解释。民主也是要求少数服从多数, 我们没有这么高的民主要求, 少数不同意多数的看法可以, 但是你有捍卫多数人说话的权力!再高一些, 你有捍卫客观的, 多数认定的权力,民主不是为别人, 是为你在不公平的社会也有保障自己的权益!!
同一套系统, 对你, 对我, 对他!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05:53
mgzww999: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我没有说明白。即使最后证明了同意有抄袭的是多数,也没有任何意义。看看这些事实,谁会对抄袭又所怀疑? ...
如果这个没意义, 那就是他们不认数(不认识数学的数)
我想这里没人不懂民主101, 少数服从多数, 法院陪审团也是这样定案程序的吧?(请其它人不要拿这话找茬, 我只讲我理解的民主101的一个列子)

再说一遍,我没想跟其它任何人争辩,我只想说你们都是这里的高级知识分子(我除外)
这几件事没办法,找不到一个客观的定义,你们都问问你们自己,你自己信吗?

对事实客观的认定,对事不对人的态度不是为他人, 为你自己以后如果类似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会得到一个公平。
回复 mgzww999 2012-10-12 05:50
世家金粉: 这个我知道,我说的是目前对红酒抄袭一事, 已经做公开表态的。
含糊表态的不算, 现在在这几个主要跟这事有关的讨论帖,所有参与进来的人做抽样基数。 ...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我没有说明白。即使最后证明了同意有抄袭的是多数,也没有任何意义。看看这些事实,谁会对抄袭又所怀疑?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05:48
mgzww999: 在这个论坛上,多数未必就是主流。网站的推荐和对点击以及热评榜的人为的、不公平的操作,是事态无法平息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 ...
这个我知道,我说的是目前对红酒“抄不袭”一事, 已经做公开表态的。
含糊表态的不算, 现在在这几个主要跟这事有关的讨论帖,所有参与进来的人做抽样基数。
回复 mgzww999 2012-10-12 05:46
世家金粉: 不是你我,很多网友都对这个什么之流之说是非常反感, 在某种程度是这个讲法把事情扩大,这是事实!

其实这个很简单, 不用什么争辩, 把已经公开表态的人, 做 ...
在这个论坛上,多数未必就是主流。网站的推荐和对点击以及热评榜的人为的、不公平的操作,是事态无法平息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05:42
mgzww999: 这个带又明确贬义的"之流"就是明显的对人不对事。而且还包涵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
不认同别人就用之流来贬低, 这不是5岁半到6岁的逻辑?如果你认为到了7岁的逻辑了我也同意!
回复 mgzww999 2012-10-12 05:39
世家金粉: 不是你我,很多网友都对这个什么之流之说是非常反感, 在某种程度是这个讲法把事情扩大,这是事实!

其实这个很简单, 不用什么争辩, 把已经公开表态的人, 做 ...
这个带又明确贬义的"之流"就是明显的对人不对事。而且还包涵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05:36
mgzww999: "对事不对人"也被有些人滥用。比如对天香之流的指责就是没有就事论事,揭露的不是抄袭,而是因为红酒这个人。如果指责天香对事不对人,有效的指控是他在以前对 ...
不是你我,很多网友都对这个什么之流之说是非常反感, 在某种程度是这个讲法把事情扩大,这是事实!

其实这个很简单, 不用什么争辩, 把已经公开表态的人, 做个统计, 看看谁是主流谁是之流, 受过严格训练的逻辑思维不容易, 数字分析定性不难吧?

对事情不同看法的双方, 多数人的意见是主流, 这个不用解释了吧。
民主也是要求少数服从多少, 我们没有这么高的民主要求, 少数不同意多数的看法可以, 但是你有捍卫多数人说话的权力!在高一些, 你又捍卫客观的, 多数认定的权力,民主不是为别人, 是为你自己的权益!!
回复 mgzww999 2012-10-12 05:35
明月娘: 有网友对抄袭有异议,反感。而且确实博文标题与原作有所改动。使用山寨或抄写如何?
"抄不写"更准确一些。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05:30
mgzww999: 还有"盗不窃"、"偷不盗"、"贪不污"、"腐不败"、"美不丽"、"心不灵"。别问我,我自己也"知不道",弄得"糊不涂"了。 ...
完蛋撩, 我以后不会说中文了。
这个你要负主要责任的
回复 mgzww999 2012-10-12 05:30
世家金粉: 好像以后要说抄袭的问题, 准确的表达方式只能用“抄不袭”了,虽让这个让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这件事搞到现在, 真是让我对我以前常识性的认知,用语全部都 ...
"对事不对人"也被有些人滥用。比如对天香之流的指责就是没有就事论事,揭露的不是抄袭,而是因为红酒这个人。如果指责天香对事不对人,有效的指控是他在以前对待同样的行为时,没有用同样的标准,而不是指控他没有对其它类似事件加以谴责。无论这些其它事件是否存在,这个指控都是荒谬的。就象在法庭上,律师可以用过去的案例为客户做有效辩护,但是不能因为还有其它类似嫌犯逍遥法外而做无罪辩护。这的确是一种较普遍的思维。
回复 明月娘 2012-10-12 05:26
mgzww999: 为了法律定义的严格起见,我们以后就使用"抄不袭"算了。
有网友对抄袭有异议,反感。而且确实博文标题与原作有所改动。使用山寨或抄写如何?
回复 mgzww999 2012-10-12 05:15
世家金粉: 好像以后要说抄袭的问题, 准确的表达方式只能用“抄不袭”了,虽让这个让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这件事搞到现在, 真是让我对我以前常识性的认知,用语全部都 ...
还有"盗不窃"、"偷不盗"、"贪不污"、"腐不败"、"美不丽"、"心不灵"。别问我,我自己也"知不道",弄得"糊不涂"了。
回复 世家金粉 2012-10-12 05:11
mgzww999: 为了法律定义的严格起见,我们以后就使用"抄不袭"算了。
好像以后要说抄袭的问题, 准确的表达方式只能用“抄不袭”了,虽让这个让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这件事搞到现在, 真是让我对我以前常识性的认知,用语全部都要颠倒甚至怀疑。
让我现在已经完全不知道怎样的抄袭定义是对的, 对以前根本是很简单不复杂的知识逻辑,对抄袭的责任,权限,义务, 法律上的规范全部都模糊了, 我甚至不知道以后怎么判断, 我是认为很多的人在这件事情上可以模糊到这个程度, 不能不说很大程度上是对朋友的偏好造成, 人都有对朋友偏好的私心, 但总不能非要别人接受你的偏差定性思维,把事情可以模糊到从有定义到没了定义!

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不能做到严格的对事不对人(不要拍砖是也是中国人, 我知道我也有这样的思维定性弱点),如果能就是论事, 把公认的对抄袭的定义, 与目前天香的系统分析结果做事实认定是这么难吗?
回复 mgzww999 2012-10-12 04:52
lfyhao: 高见!
为了法律定义的严格起见,我们以后就使用"抄不袭"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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