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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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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法律竟让人不寒而栗,何时“法律”成了收拾好人的工具?
鸿茅药酒事件终于惊动了最高检、公安部,责令当地司法执法机关迅速核查、立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内蒙检方反应很快,拖了3个月的案子当天就给出了结论:判定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被羁押3个月的谭秦东医生当天就走出了看守所。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上级检方只用片刻就做出的鉴定结论,与几个月前凉城县警方、检方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拘逮捕理由形成尴尬对照——当地公检法是否该对此做出解释?是业务能力太差?还是故意滥权枉法?
千里拿人只用了几天,决定逮捕只用了几天,却在之后的三个月内,迟迟未能做出上级检方一天都能判定的审查结论,不说起诉,也不说放人,也不准保释,硬是把人关了三个月。
看守所不是度假村,走出牢门的谭秦东衣衫褴褛、目光呆滞,与之前意气风发的职业照判若两人,三个月把人变成鬼,这一幕把网友都惊到了。见下图:
这是纠错,不是开恩,法律就在那儿摆着,大量法律界人士都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滥权冤案,人出来绝不是结局,而是启动彻查问责的开端。
谭秦东一出看守所大门就带来了猛料,他之前的辩护律师竟然是当地警方推荐的,成天给他洗脑,说对方势力多大,可能被判一两年,赔一百万等等,还规劝谭秦东的妻子不要找媒体,不要找上级……妻子感觉不对之后才坚决炒掉了这位来路不正的“律师”,而谭秦东已经被忽悠的落下心病,甚至做好了坐牢一年到两年的心理准备,在得知被保释时都不敢相信,非要等到自聘的律师到场才敢签字……
目前得知,此位诡异的律师居然曾经是鸿茅药酒的法律顾问……可见当地警方已经做足了功课,如果不是谭妻不听规劝引爆了舆情,谭秦东不但不可能出来,还可能在长期羁押中难以抵挡恐吓和诱供,糊里糊涂认罪,把这冤案变成铁案。
这是什么?这就是当地违法违规办案的线索,公安部指示的立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何在?
谭秦东出来了,谁该进去?
谭医生根本无罪,他的科普文章无可挑剔,每一个医学观点都有凭据,面对广告的狂轰滥炸,一款本应对症服用的药品,竟以保健品的面目进入千家万户,对大量具有心脏、血管慢性病的中老年人造成致命威胁。滥用药物,它就是毒药,谭医生的标题虽然激烈,但恰恰点中了乱象的根本。
究竟谁在违法?根据不完全统计,10年间鸿茅药酒涉及广告违法竟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几十次……其违法记录几乎遍布全国,只有家乡内蒙古食药监局一路开绿灯。
违法广告的结果就是误导。鸿茅药酒赤裸裸地把一款OTC药品,打造成了包治百病的神奇保健品,大肆使用“天下儿女情”、“呵护爸妈更周到”等广告语,大举攻占保健品、礼品市场,创下了普通药品难以想象的销量。
逢年过节收到儿女孝心的老年朋友,恐怕没想到送给自己的是“药丸”吧,堵不堵心?堵心还是次要的,年迈的父母要是真的把这38度的烈酒当补品喝了,才是真的药丸。
刑法不是只管“损害商誉”,也管虚假广告,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算“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对于虚假广告罪,在下列情况下,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法山叔)
“两次以上”,鸿茅药酒是多少次来着?十年间违法两千次以上!——严刑峻法何在?刑法只管老百姓的么?
谭秦东出来了,谁该进去?
这样无法无天、劣迹斑斑的企业,谁在当它的保护伞?当地公检法的问题已经被掀开一角。而当地监管部门,上至内蒙食药监局,多年来在各地频频处罚、下架的情况下,却对鸿茅药酒一路绿灯,需不需要做出解释?
乃至央视平台,长期播出问题企业的广告,将这违法两千次的公司捧成“CCTV国家品牌计划”,需不需要做出解释?只要给足钱,就不顾法律底线么?
国家药监局勒令鸿茅汇报不良反应病例,并组织专家考虑将其转为处方药……还算在规规矩矩地纠错之中,将来那些因违法宣传、滥卖药品而受害的百姓,该向谁维权?
这一条利益链上的大大小小,才是对百姓生命健康最具威胁的毒药。
谭秦东出来了,谁该进去?
(原作:纸上建筑,转载时标题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