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高娓娓 你曾经说:李大玖(李大妈、李大搅)新华社记者,是纽约当地招聘的,为什么对桑兰有那么个“敌意”,她写回的报导有原则性失实,不是偶然,有4次了,桑兰在7月12日签署的四方保密协议,我看了海明13日发的视频录像,不像“恶意攻击者”说海明造假。有大的进步,承认1998年事故“不是桑兰自身原因造成”,这是极大的“平反”,在中国打官司没有那么轻松官方认错,并且在中国境内可报销治疗、生活费。怎么李大妈写回的报导:“桑兰赴美打官司,竹蓝子打水一场空”,这多么泄气!我们由于语言隔阂,搞不清是海明滑头还是桑兰受挫。所以须要有客观真实信息,拜托了,谢谢你辛苦了。(9月12日要改期了)
谢谢你对我博客的喜欢,也谢谢你的建议,我尽力。我和李大妈原来是同事,她的英文不错的。
To: shao1996 你曾经说:谢谢你对我博客的喜欢,也谢谢你的建议,我尽力。我和李大妈原来是同事,她的英文不错的。
你的文章我一直很喜欢,在新浪网博客里加你为“朋友”,今知悉9月12日上午10时,海明律师与莫虎律师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辨论[两个Rule-12“撤诉动议”],由“沙法官”(Leonard B…)主持,很想知道客观真实情况,请你准备好录音机、录像机,上传到新浪网博客里来让我们共享,也增加你的人气。新华社驻纽约的李大妈英文底蕴不足,请你卖力上阵!写好中文字报导。肯上阵吗?切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