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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犹新的第一堂美国课:交白卷

热度 17已有 5200 次阅读2012-5-29 10:59 |个人分类:散文随笔|系统分类:杂谈| 美国大学, 修正案头条, 言论自由 分享到微信

来了美国这么多年,很多往事已经淡漠,但是第一次在美国大学里面上课的经历却历历在目,仿佛昨天。

 

考上研究生学院(graduate school)对于刚来到美国不久的我来说已经是头等大事,毕竟我从小在北京长大,所受的教育与社会经验都来自北京这个狭窄的环境,初次离乡背井到美国求学的感触, 初次受到中美两国体制不同所带来的文化冲突,初次的到美国的研究生院报名上学的震惊都不如我第一次上课时候所受到的精神冲击力。

 

我所上的课程是美国电视广播专业的首节专业课,由电视广播专业的系主任进行教授。他上来就给我们进行了一项摸底测验,题目是:你如何看待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first Amendment)与FCC政策的冲突。

 

看到题目,我就傻了,首先,美国宪法我根本不熟悉,修正案第一条是什么,我哪里知道。但是,我清楚,如果搞不明白这个第一条,那么这道问题的答案根本是无从下手的。

 

环顾周围,所有的同学都在奋笔疾书,洋洋大观地书写他们的观点,而我一个人茫然地坐在那里,根本连题目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急中生智,我转头问身边的一个美国男生:什么是first Amendment

 

这个男生当时望着我的眼神是充满疑惑然后是惊讶,好像我是天外来人,问的是一个人人皆知的问题。虽然时隔多年,那个男生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但他望着我的那个迷惑转为震惊的眼神却是没齿难忘。这个眼神让我当时就感到相当的无地自容,现在回想起来都是如此清晰如此透彻。

 

还好,他飞快地写了一个条子递给了我,然后埋头继续他的考试。而我兴冲冲地接过纸条打开,看到上面写着:the freedom of speech! (言论自由)

 

看到这句话,我两眼一黑差点没有晕过去。因为言论自由在我来自的北京的那个时代根本就是反革命的代名词。虽然邓小平的经济改革已经进行的轰轰烈烈,但是言论自由却随着那个时代所发身的政治事件被定性为政治敏感词汇而没有任何地位。如今, 这个男生突然递给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坐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糟糕的是我根本就不懂言论自由就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的第一条,而这对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孩子来说,修正案头条已经是家喻户,铭记在心的了。但是对于来自北京的我来说,这个答案根本就不是答案,我更加疑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

 

现在回顾这个问题,我明白教授的问题是测试学生自由发挥的能力与对现行政策的见解。作为一个宣扬民主自由的国家,FCC这个联邦通讯管理机构却制定出很多违背宪法第一条的规定,导致很多电视广播上面的禁忌重重。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修正案的头条就是言论自由,那么FCC的管理规定是否是对宪法头条的违背。 系主任的考题开门见山,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此的观点, 从而了解到学生的为人个性以及信仰等等全部内心范围。 这一点,对于选择电视广播专业的研究生来说非常重要,不管你是已经在业界工作还是准备进入同等行业,FCC的规定与宪法的冲突都是要深度理解的问题,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具备一名优秀电视广播记者应有的独立思考的能力。

 

如果当时年轻的我换上现在的我,自然可以就这个问题洋洋洒洒地写出很多犀利的话语及观点,然而对已一个刚出国门,还没有彻底度过各种体制,社会与文化冲击的我来说,这个问题已经完全超出了我能够回答的范围。

 

于是,我愣坐在那里,面对一张白纸写不出任何话语。那个下午,那节课以后发生了什么我一概不记得,我仅仅记得那堂课,那个考题,那个我答白卷的时刻,是如此漫长,难堪,我第一次意识到什么是无地自容的羞耻!那种感觉一下子就击垮了从小就因为文化青年的特质而内心骄傲的我, 现在回想起来,那种感觉仍然记忆犹新,终身难忘!这节人生极其重要的一课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早已成为前尘往事的记忆,但美国宪法修正案头条却从此烙印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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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4 个评论)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21:41
国际盲流: (看到题目,我就傻了,首先,美国宪法我根本不熟悉,修正案第一条是什么,我哪里知道。但是,我清楚,如果搞不明白这个第一条,那么这道问题的答案根本是无从下 ...
大哥啊,这文章里面不是回答了吗:现在回顾这个问题,我明白教授的问题是测试学生自由发挥的能力与对现行政策的见解。作为一个宣扬民主自由的国家,FCC这个联邦通讯管理机构却制定出很多违背宪法第一条的规定,导致很多电视广播上面的禁忌重重。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修正案的头条就是言论自由,那么FCC的管理规定是否是对宪法头条的违背。 系主任的考题开门见山,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此的观点, 从而了解到学生的为人个性以及信仰等等全部内心范围。 这一点,对于选择电视广播专业的研究生来说非常重要,不管你是已经在业界工作还是准备进入同等行业,FCC的规定与宪法的冲突都是要深度理解的问题,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具备一名优秀电视广播记者应有的独立思考的能力。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21:39
阳光大地: 中国在培养百姓和官僚遵法守法知法用法的道路上还得更加努力。
体制不改革是不行的
回复 国际盲流 2012-5-30 19:28
纽约桃花: 啥细节啊?你怎么搞的我一头雾水啊?
(看到题目,我就傻了,首先,美国宪法我根本不熟悉,修正案第一条是什么,我哪里知道。但是,我清楚,如果搞不明白这个第一条,那么这道问题的答案根本是无从下手的。)到最后你也没说呀?究竟是啥玩意?你可能后来知道啦,可是俺们这些老粗还不知道呀!
回复 放飞情感 2012-5-30 18:12
  
回复 放飞情感 2012-5-30 18:11
    美国底打的好,中国底没打好   从古希腊的时候就三权分立一直影响西方现在,中从秦朝就中央集权,一直影响东方现在。谁送给民众的阳光,谁给民众若的祸 哈哈哈哈 不言自明 哈哈哈
回复 阳光大地 2012-5-30 16:28
纽约桃花: 因为中国的法律是聋子的耳朵
中国在培养百姓和官僚遵法守法知法用法的道路上还得更加努力。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56
放飞情感: 文化的差异,更可怕制度的差异,那还有不解风情宪法的差异 看看谁是以人为本
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制度,所以最高法院,国会与总统可以相互制约,不会无法无天,而中国就是一个家长,好坏都是他,看你自己运气啦!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54
放飞情感: 桃花我的评论咋没了 哈哈哈
还在啊!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53
lanjun: 好文章。   
谢谢!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53
阳光大地: 现实和条文有时候并不一码事
当然!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52
阳光大地: 西方精英玩弄法律的技术炉火纯青。
中国人一般连法律意识都比较薄弱。
因为中国的法律是聋子的耳朵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51
中间偏左: 我们在下雨呦
我们这边也潮湿的很,每天都华氏86度,闷热的厉害!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50
放飞情感: 文化差异,实际还有制度的差异,更有宪法理念的差异,
更多的是制度差异导致的文化差异
回复 纽约桃花 2012-5-30 12:49
国际盲流: 期待你尽快告知细节!恕俺无知,急于想知道!拜托桃花妹妹!切切!    
啥细节啊?你怎么搞的我一头雾水啊?
回复 放飞情感 2012-5-30 10:19
文化的差异,更可怕制度的差异,那还有不解风情宪法的差异 看看谁是以人为本
回复 放飞情感 2012-5-30 10:17
桃花我的评论咋没了 哈哈哈
回复 lanjun 2012-5-30 09:34
好文章。  
回复 阳光大地 2012-5-30 08:46
西方精英玩弄法律的技术炉火纯青。
中国人一般连法律意识都比较薄弱。
回复 阳光大地 2012-5-30 08:45
现实和条文有时候并不一码事
回复 放飞情感 2012-5-30 07:33
文化差异,实际还有制度的差异,更有宪法理念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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