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论语新解》连载8
《论语新解》
緾中说禅 著
侯工注释整理
【】内为鄙人注释或添加语。
【孔子的“有教无类”充分体现了儒家“仁”的精神。教,包括文化、经济、政治、福利各方面的待遇,无类,不因人的出身、贫富、信仰、阶级、等级、年龄、性别、职业、相貌以及政治观点等不同而区别对待。
所谓读懂《论语》,不仅是读懂其意思,更主要的是读懂其精神。论语精神的核心是什么?论语精神的核心就是“仁”——“仁”是对人类本身的关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人文关怀。用今天的话来说,仁是对一切众生的爱——要有恻隐之心;仁宣扬提升人性,尊重人权,以和为贵——这是和而不同,就是保留不同意见,这就是民主,又包含着尊重少数的自由;对不同意见通过协商解决——即契约精神,也就是宪政。可见,论语的精神就是今天的普世价值——民主、自由和宪政。如果说,要用论语治理天下,就是用普世价值治理天下。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几个真正读懂了《论语》?又有几个真正读懂了普世价值?如果普世价值是非常容易懂的话,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反对?】
子曰:有教无类。
详解:“无类”,就是“不相【不以表象作为选择标准。】”,这一章,就是君子谋“圣人之道”所必须坚持的“不相”原则在上层建筑领域的一个具体化表述。这里的关键在“教”。“教”,不是平声,而是去声,在古代具有如下含义:教育、政令、法令、政教、教令、宗旨、学说或学派、宗教等【即“政治待遇】。
用现代术语,这个“教”包括了整个上层建筑领域。“有教无类”,不只是通常所理解的只是从教育的角度讲,而是指行“圣人之道”,在上层建筑领域、当然也包括一般所理解的教育,但按现代的术语,还包括法律、舆论、行政、宗教、学术、艺术等等一切的上层建筑领域【里的政治待遇】,相应地【对所有人】就要行“不相”之谋【即一视同仁】。只有这样理解,才算真明白何谓“有教无类”。
【子曰:有教无类。——白话文:
孔子说:“在教育、法律、舆论、行政、宗教、学术、艺术等等一切的上层建筑领域里对所有人,无论其等级、阶级、民族、信仰、归属、能力、性别、年龄……都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子曰:士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详解:“耻恶衣恶食者”,就是“相【即势利眼】”,当然就“未足与议也【不需要与他们议论圣人之道】!”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耻恶衣恶食者”究竟指谁?朱熹《论语集注》里,就把“志於道”之士和“耻恶衣恶食者”的人当成同一个人了。如果真这样解释,那这个“士”字就没必要了,完全可以变成“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志於道之士“耻”恶衣恶食者,这个“恶衣恶食者”主要是指别人,就是“恶衣恶食”的人,当然也可以指“志於道之士”自己,因为如果他自己就是“恶衣恶食”的人,他自己也看自己不顺眼,也“耻”之,也是可以的。
这样,这句话的意思就很清楚了,如果一个人,立志要行“圣人之道”,却把人分为“好衣好食”、“恶衣恶食”两类人,也就是以贫富划分人,而选择以“恶衣恶食”也就是穷人为耻,远离他们,那这种人谈论的“圣人之道”只是羊头狗肉的勾当。为什么?因为他不能“不相”。【而真正立志要行“圣人之道”的士,必须对穷富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子曰:士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白话文:
孔子说;如果一个人,立志要行“圣人之道”,却把人分为“好衣好食”、“恶衣恶食”两类人,以贫富划分人,选择以“恶衣恶食”者也就是穷人为耻,远离他们,这种人谈论的“圣人之道”只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那么就不需要与他们讨论圣人之道,而真正立志要行“圣人之道”的士,必须对穷富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详解:本章是紧接着上一章的意思来的,“一箪【音dān,古代盛饭用的竹器。】食,一瓢饮,在陋巷”,这是典型的“恶衣恶食”了。“人不堪其忧”,这里的“人”就是“人不知”的人,就是不能行“圣人之道”的人。他们对这种情况不能忍受,但“回”,颜回,孔子最出名的学生,也是孔子心目中立志行“圣人之道”的一个典型。他“不改其乐”,孔子因此给“贤哉,回也!”的赞誉,而且是一句话前后【说】两次。为什么?因为颜回能“不相”,是真立志行“圣人之道”【的】。
必须强调的是,颜回这个“安贫乐道”的典型,并不是故意去“贫”,并不是故意要“恶衣恶食”,也不是如某个历史时期里有的所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或者如某些宗教所教唆的故意去苦行。这些都是严重地“相”了,都是和君子谋“圣人之道”所必须坚持的“不相”原则背道而驰的。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白话文:
孔子说: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一箪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别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穷困清苦,甚至看不起他,但是颜回却没有改变他好学的乐趣。颜回不以恶衣恶食为耻,也没有装模作样,他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
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
详解:上面两章都说到面对“贫富”的“不相”问题,不过都是从“安贫”而“乐道”这个角度说的。但并不是说贫穷就是好的,富就是不好的。“贫富”都是“相”,对于行“圣人之道”的君子来说,对于“贫富”只存在一个如何面对的问题,而不存在好和不好的问题。“贫”和“富”,都不影响行“圣人之道”,“圣人之道”是大道,不是某类人的专利,无论穷人还是富人,一律平等,没有哪类人有优先权。
“贫”和“富”,在任何现实社会中都会存在的,而且关系到每一个人,特别在财富分配不公的社会,这问题就更加突出。但这里相应的理解,不能光局限在财富上,例如学识上也有“贫富”问题,权力、权利分配上同样有类似的问题。任何一个现实的人构成的现实中的社会,都不可能在所有方面绝对的平等,只要不平等,必然面临着“贫富”问题,无论是在财富、学识,还是权力、权利等方面,这个问题都是无可逃避的。【有的不平等来自天赋,如个人能力,所以平等只是人格上的平等。】
但这一章,自古以来都把其中的“难”当成平声,相应的断句其实就成了“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例如,朱熹等人就是这样把“难”当成“难易”的“难”了,这句话的意思就成了“贫穷而不怨恨是困难的,富贵而不骄横是容易的。”而如果这是人之常情,那这话就成了废话,但事实上,这样的解释连废话都算不上,只能是瞎话。自古以来的现实往往是穷人经常乐呵呵,富人【仅指为富不仁者】却骄横无理,要把穷人赶尽杀绝。这章,自古以来的断句、解释都是错误的。
正确的断句应该是“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这里的关键在于“难”,不是平声【而是去声】,而“易”也不是“容易”的意思。不过还是先从“怨”说起,程度浅的“埋怨”、程度深的“怨恨”,被“怨”的就成了“仇人”了。这个“怨”,在古代就包含了“埋怨、怨恨、仇人”等意思。而因“怨”就会生“难”。何谓“难”?“难”,去声,是“敌对、造反、灾难”的意思。因“怨”而有“仇”而“敌对”甚至“造反”,这不是“灾难”是什么?
“骄”,本义是“健壮”的意思。富人,自以为“健壮”,因此“骄傲”进而“傲慢”甚至“骄横”最后达到“强烈”的程度。这个“骄”,在古代就包含了“健壮、骄傲、傲慢、骄横、强烈”等意思。“易”,不是“容易”的意思,其本义是“赐给”的意思。富人,自以为自己的“富”是上天“赐给”的或者是自己的天赋、努力“交换”来的,因而产生“轻视、怠慢”,最终对立在社会上“蔓延”。“赐给、交换、轻视、怠慢、蔓延”,都包含在“易”里。
君子行“圣人之道”,就是要把“人不知【没有智慧】”的世界变成“人不愠【不蒙昧】”的世界。而“人不愠”的前提是“人不相【不被表象迷惑】”,在具体的社会存在中,包括财富、学识、权力、权利等方面的广义“贫富”,是社会中最大的“相”。而这个贫富之“相”在任何“人不知”的社会中,都体现为“贫而怨难【贫穷饮恨造成灾难】;富而骄易【富贵骄横造成歧视】。”君子行“圣人之道”,把“人不知”的世界变成“人不愠”的世界,首要面对的就是如何把这个“贫富”之“相”“不相”之,要让“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这,就是面对“贫富”的“不相”之谋。
要让“贫而无怨难【贫穷而没有怨恨灾难】;富而无骄易【富贵而没有骄横歧视】。”不是让一个权威、教主等发一个倡议或来一段布道就可以完成的,更不是用强制或诱惑的手段把人改造成具有“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的思想的新人来掩盖现实无法掩盖的“贫富”之“相”。而是在“贫富”存在的现实中,用各种现实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手段来实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的“不相”。
对于《论语》、对于儒家来说,“不相【不以表象作为选择依据】”是【从】“人不知”到“人不愠”的中间环节,也是必经之路。“不相”是“相而不相”,不以“相”相之。首先不能否认“相”的存在,正因为有“相”的存在,才需要“不相”。例如,对于“贫富”之相来说,其存在是客观的,否认这种存在只能是掩耳盗铃、睁眼说瞎话,这不是“不相”,而是严重地“相”了。真正的“不相”,就是直面这“贫富”之相的存在,用在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不以“贫富”之相相之,进而对“贫富”之相“不相”之。
何谓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上对“贫富”的“不相”?就是采取公平、一视同仁之谋,“贫”或“富”都不是偏袒的理由。而“贫”或“富”之间也要“不相”,也要相互平等视之。对“为富不仁”的就要坚决打击,因为“为富不仁”者以“富”为相,所以就要对之“不相”,将其“富”者之相给去了【不是剥夺其财富,而是要富而仁——平等对待穷人】;对“贫而自贱”者要“富之贵之”,因为“贫而自贱”者以“贫”为相,所以就要对之“不相”,将其“贫”者之相给去了;对“挟贫而贼”的坚决打击,因为“挟贫而贼”者以“贫”为相,所以就要对之“不相”,将其“贫”者之相【暴戾心态】给去了,【还其以公民平等心态】。
必须再次说明的,这里的“贫富”,不单单指财富上的,例如权力上的“贫富”,就有所谓的“官民”之别,政治地位的“贫富”就有所谓统治阶【、等】级与被统治阶【、等】级之分。必须在广义的“贫富”上最终成就“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的“不相”,才能真正地“不相”。否则只能是“城头变换大王旗”,换汤不换药而矣。但这个问题涉及面太广,《论语》中有大量的章节涉及这个问题,将陆续展开讨论。
【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白话文:
孔子说:社会上贫与富(包括财富、权力、权利、知识、能力等)的差别是事实存在的,贫穷会产生怨恨甚至酿成灾难,富贵使人骄横而产生歧视和欺凌,因而要做到贫困而没有怨恨和灾难,富贵而没有骄横压迫。解决的办法是:政府要通过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上对“贫富”差异作出合理的调配,消除贫富悬殊,这样就没有因怨恨而发生灾难,同时使富贵的人做到仁慈,除去骄横傲慢奢侈和歧视,将多余的财富通过税收拿来济贫解困,实现全民福利政策,这样,社会就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