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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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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马克思》(77)——什么是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
作者:侯工
【按】场生命网友在凯迪网对鄙人拙作《学习<共产党宣言>心得之四》发表评论说:
“穿透历史的是人性。
私心人人有。
最后实践的结果证明,人性不是公有制或者私有制这些所有制决定的。
马克思把人的本性给看错了,他居然认为只要制度一变,人就不自私了。没想到制度变了之后,人的私心依然有。而且马克思的这个制度叫做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集权专制的制度,权力高度集中。有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看来对共产党掌权的国家也是适用的。为什么苏联、东欧后来垮得那么惨?就是因为这个官僚既得利益集团丧失了人心。”鄙人难以苟同,谨与场生命先生商榷如下:
【本文】
一、什么叫人性?
人类是从兽类进化来的,我们为了将人类不同于兽类的特性区别开来,于是将不同于兽性的特征称为人性,例如博爱、诚信、与人为善、公平、正义、助人为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恻隐心、契约精神等等,相反的如损人利己、弱肉强食、横行霸道、奸诈、凶残、暴力等等就是兽性。
一言以蔽之:人性善,兽性恶。有人将恶当成人性,明显犯了概念不清的错误。
对私心应该具体分析,私心如果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出于保护自己的心理和言行是善,属人性,如果损人利己,则是恶,属兽性。
马克思并没有认为“制度一变,人就不自私了。”而是认为制度的改变是一种自然过程,决不会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得了的。马克思反复强调自然的客观条件的重要性,他说:
“在生产力在资产阶级本身的怀抱里尚未发展到足以使人看到解放无产阶级和建立新社会必备的物质条件以前,这些理论家不过是一些空想主义者。(1847年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57页。)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所能解决的任务。(马克思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马克思《资本论》序言)
按照马克思的思想,他是不可能主张通过改变制度来改变人性的,因此,马克思在晚年主张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和平竞选,认为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而不必进行激烈的社会革命。
二、什么是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最早见于1852年3月5日《马克思致约•魏德迈》,马克思在这封信里说:
“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333页)
马克思在这段话里表达了3个重要思想:
1、以“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来修正他在《共产党宣言》里的错误:“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斗争不可能占领人类历史的全部,人类总得要生产、生活、发展,而要做到这些,唯有靠阶级之间的合作,在阶级合作期阶级就不表现存在。
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在阶级斗争时期,由于社会矛盾激化而导致社会动乱,在这样环境下不可能采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政府,为了维持必要的社会治安环境,就有必要采取特殊的政权形式,马克思将这种政权制度称为“无产阶级专政”。可见,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权宜之计。
3、因此,马克思说:“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马克思不是神仙,对这个过度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具体的预设方案,这样就给别有用心的人一个可利用的机会——列斯毛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自己的独才砖制私货塞进这个筐子里去了,然后在上面贴上“马克思主义”的标签,这样就可以卖出天价,甚至可以施展魔法,搅得周天寒彻,寰球颤栗,人或为冤魂,世界为之变色。有人以为马克思对国家政权只有主张无产阶级专政,其实,马克思对国家的制度一贯是反对专制主张民主的。马克思说:
“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君主制却不是民主制的真理。”[同上第一卷第280页]
马克思对专制制度深恶痛绝,他说:
“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与人性是不兼容的。兽性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同上第一卷第414页]
他还指出:“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它不单是一个原则,而且还有事实。专制君主总把人看得很下贱。”[同上第一卷第411页]
可见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专制制度是水火不兼容的。其实,马克思虽然没有对无产阶级专政作出具体的方案,但是,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应该是巴黎公社式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明确地确立了国家制度的主要政治原则:
“公社(指巴黎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而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马克思《法兰西内战》]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里总结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
“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的一定的形式”。
马克思认为“国家制度只不过是政治国家和非政治国家之间的协调,所以它本身必然是两种本质上各不相同的势力之间的一种契约。”[同上,第一卷第316页]
马克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明国家制度的民主属性,因为民主就是允许不同政见和势力同时存在,各不相同的政见和势力之间以契约精神为依归,凡事通过讨论、谈判和协商来解决。
为了避免别人误解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论,恩格斯特作如下说明:
“如果说有什么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可见,你说的集权专制式的“无产阶级专政”与马克思没有丝毫关系,那完全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自己搞的一套。他们那一套是挂着马克思主义的招牌的无产阶级专政,而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原汁原味的不带“主义”的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
如果现在还有人认为,列斯毛搞的那套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马克思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只能说明他们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由于人们长期受到教科书的误导,对一些理论和实践的矛盾问题纠缠不清,因此往往产生各种疑问,雕龙网友就提出如下问题:“马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由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政权的形式则是以选举为基础的公社自治制度,这在《法兰西内战》中已做了说明。但是,马所主张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公有制,若要在一个国家全面实施,则不可避免的要采取强制手段,而集权制度则是高效的实施强制的机器;同时,而暴力革命也不可避免的需要一个高度集权的组织制度,结果,通过暴力革命夺权的政党就成了一个组织上集权专制的组织,在管理国家上也就习惯于强制,而实施公有制以及计划经济又需要强制,所以通过革命而建成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可避免的都实行集权专制制度,而这种制度又的的确确是马所讨厌的。马的‘专政’与列的‘专政’的确是完全不同,这一点很多人没认识到,或者故意混淆二者的差异。社会主义国家搞的都是列宁的一套,这完全不合马的设想。但是,若是按照马的暴力革命和公有制设想,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列宁的那套。马的革命与经济主张与他的政治设想是矛盾的。”
鄙人认为:马克思在晚年肯定了股份制是对早期的公有制的修正,指出股份制是新的经济组织形式,也就是新型的所有制形式。这样,马克思就解决了你所说的经济结构与政治制度的矛盾。而且马克思在晚年也抛弃了早期暴力革命的主张,替而代之的是提倡议会选举的合法的和平道路,因此,马克思晚年的工人运动与经济主张与他的政治设想是没有矛盾的。
列宁当然清楚马克思晚年的改变,他在十月革命以前,看准了当时的形势和民意——以第二国际俄国社会民主党为首的民主联盟,主张在俄国走马克思倡导的民主社会主义之路。列宁为了表示自己是马克思的信徒,依据马克思的阶段论,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俄国发展前途的作出指引,认为俄国当务之急是发展资本主义,他说:
“民粹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说什么俄国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而经过其他道路来跳出或跳过这个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是坚定不移地排斥这类梦呓之谈的。……除了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以外,妄想在任何其它方面替工人阶级寻找出路,都是反动的。在俄国这样的国家里,工人阶级与其说是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不如说是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因此……消灭一切妨碍资本主义广泛地、自由地和迅速地发展的旧制度的残余,对工人阶级是绝对有利的。”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选集》第3版第1卷第556页。]
但是,列宁在后来的著作和行动中却完全隐蔽和篡改了马克思晚年思想的转变,反而强化了马克思早期的错误的观点,将工人运动引入暴力共产主义运动的歧途。这一点也是很多人没有认识到,或者认识到而故意装糊涂的。
言者无罪: 有些人固守的依然是早期的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的思想,但是即使早期的马克思的新闻观——“新闻自由”(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他们也害怕提及 ...
八山山: 现在的意识形态太暧昧了。
李俊华: 侯工:你的文章很好,揭示了被我们一直奉为圭臬的马列的病根,很好!很具启蒙意义,我在几个地方度过你大作,觉得你功不可没!
意识形态,应脱胎换骨了,否则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