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热度 3|||
一、南方新闻网报道
2013年01月30日 作者:张艳芬 廖锐
刑事犯罪高发怎么办?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列席省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昨日贡献了一个建议:引进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还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呼吁。
“根据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
昨日在省人代会分组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指出:“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跟全国形势吻合,比较处于高位。”他认为,要用“严刑峻罚”来解决这一问题。
“新加坡现在有鞭刑,我觉得这个鞭刑好。”陈伟才介绍,新加坡的鞭刑对男不对女,具体就是将受刑男性摊在架子上鞭打臀部,“藤条先泡几天,拿出来打,由鞭刑师来打”,根据不同的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
“比方说要惩罚是六鞭,有些接受两鞭就晕倒了,晕倒没问题,你再回家,未来半年你再接受另外四鞭,让他半年里面只能疼得难受,老想着那两鞭就把他晕倒了,接下来四鞭怎么接受,怎么去打呢?接下来过了两个月继续去打,没办法,这辈子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晕了,再过半年来(完成剩下的鞭数),永远给他震慑,让他不敢去违法。”
“将在全国两会呼吁引进鞭刑”
陈伟才说,中国的刑法虽然严厉,对严重的暴力犯罪采取死刑,但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不足以让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相较之下,鞭刑能起到长期震慑的效果。陈伟才表示,他会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呼吁中国引进鞭刑。
听罢此言,全场爆笑。有代表附议:几个月太短,干脆延长到几年内完成这几鞭,时间拖得更长,会形成更大震慑力。
陈伟才还给代表们讲起一个笑话:新加坡的女孩子以前找对象,就悄悄地看男士有没有被鞭过,一看就知道(他是犯过事的),但这又发展到另外一个笑话,(就是)后来发现被鞭过的男士“是个好东西,他不敢再犯罪,他见识过”。
2010年全国“两会”上,陈伟才在提到手机短信诈骗泛滥的问题时,曾建议全国人大推动实行手机实名制,要求普通用户到电信部门入户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提供本人的有效信息,电信部门按用户真实身份进行入户登记。
二、网络评论整理:南都记者刘黎霞
“无条件”的反对,认为属于历史倒退有违法治精神
@民警心无尘6:真这么说的?不可!与法治精神、保护人权的要求相悖,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我国刑罚的原则!
@西瓜脸哥哥:肉刑是刑罚制度落后的表现……
@浮沉的兄弟1987:擦,这绝对是馊主意。想回到古代啊……
@吃丸子不:呵呵,就怕最后不知道都打谁身上了。有事先来两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有事。
潇洒小不懂:什么样的犯人才要用鞭刑?请解释。假如你被误认为是小偷被抓了,警察逼供鞭刑,你招吗?
@芋头老参:不要以为新加坡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有啥可学的?要是真想那样,不用舍近求远了,咱们老祖宗给犯人脸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应该恢复呢?还全国人大代表呢,连文明和野蛮都区分不了!
“有条件”地支持,特别认为贪官酷吏不鞭不行
@挡不住一片天:好主意!如果一视同仁就可以!帮中国人改改陋习和劣根性。
@笑如夏葵:赞成引进鞭刑,但仅用于杀人、强奸、抢劫还有贪污腐败等引起人民公愤的恶性案例,特别是贪污腐败不鞭不行。
@作家宋耀辉:中国应该对贪官酷吏使用鞭刑。
@烹炒煎炸:其实这种做法只是观念不同而已。他依靠的是行为主义条件反射的原理。这个还能接受。
三、有关博文转荐
引进鞭刑不如恢复宫刑和黥刑
来源:凯迪社区 作者刘明江2013年1月30日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在谈到“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跟全国形势吻合,比较处于高位”时候,建议用“严刑峻罚”来解决这一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引进新加坡的“鞭刑”。并且他还表示,还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呼吁。
以前我只知道某些提案之所以雷人,是因为屁股决定脑袋,某些代表委员是站在利益集团立场上,成心与人民为敌,所以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前我只知道某些官员的廉耻心低于常人,所以才敢于无耻、勇于不要脸。现在终于知道某些官员代表的提案之所以雷人,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弱智。二是懒政。
先说弱智和无耻。从传说中的太医淳于意的女儿缇萦同志向汉文帝提交的“提案”中,就建议废除肉刑,肉刑的废除,是社会由野蛮向文明的进步。一些直接摧残肢体和侮辱人格的肉刑,如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对男性阉割)、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等,逐步废除,即便是最严厉的“大辟”(即死刑),执行手段也由凌迟、车裂、砍头等残忍手段,转向枪毙和注射死刑。这是社会的进步,是对人的肢体和人格的尊重。汉文帝仅仅废除了肉刑中的墨、劓、剕(斩左右趾)和宫刑,就被被后人誉为“千古之仁政”。作为国家公器,绝不能用义愤来表达弱智和无耻。如果仅仅是出于对犯罪分子的痛恨,那怎么千刀万剐都不解恨。比如对薄熙来、雷政富等“与多名女性发生和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的腐败分子,山人坚决主张施以“宫刑”,对赵红霞,山人建议直接“幽闭”,或拉出去“骑木驴”。但是,这可能吗?我既不是法盲,也不表态!
如果有点智商,如果稍有能够“世事洞悉”、“人情练达”一点,如果稍微尊重一下社会进步,稍微有点人道精神,应该知道新加坡的鞭刑是有其特定历史传统的,是不能“接轨”的,所谓“引进鞭刑”,出自一位司法官员、全国人大代表之口,蒙羞的是中国的司法队伍和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再说懒政和屁股决定脑袋。用最善意的角度去理解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的“引进鞭刑”论,也是为了威慑犯罪分子。诚然,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部门,肩负预防犯罪、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之职责,可以千方百计去打压犯罪行为,但是,这里的“千方百计”必须是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范围内,“政治正确”必须尊重社会文明!“严刑峻法”我也赞成、支持,但是,严刑峻法不等于肉体摧残!企图用肉体摧残来威慑犯罪分子、遏止犯罪行为,这是一种乱作为和懒政思维!对司法部门来讲,这是一种投机取巧!对性犯罪嫌疑人,直接“阉割”和“幽闭”,“一刀割断是非根”,不唯何其快意,而且何其威慑!给犯罪分子脸上刺上字(黥刑),威慑力更大,象《水浒》里的宋江,一辈子都对“不幸刺文双颊”耿耿于怀,林冲“两行金印把我的清白玷污了”,终身怀恨。这威慑力够大了吧?
但是,人类毕竟是从野蛮走向文明,而不是向野蛮倒退。这种懒政思维,其实是广泛存在的,很多官方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自己机关的利益和方便,而不是考虑公共利益和道义原则,这也是一种“屁股支配脑袋”的思维方式!
四、介绍:新加坡鞭刑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尽管大赦国际坚决谴责这种刑罚,曾给新加坡政府写信希望废除鞭刑。但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只靠监狱是不能震慑犯罪的,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
新加坡是法律严格,好人受保护的国家。这里没有夜总会,没有夜生活,没有流浪汉,品牌店晚6点关门,百货店9点关门,一人深夜独行也不会出事。
新加坡之所以社会秩序良好,素质高,无假货,犯罪率低,环境干净等,与其重罚手段很有关系,在众多刑罚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鞭刑。
新加坡判处鞭刑最高可12鞭或24鞭;15岁以下未成年犯,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臀部。
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这些犯人不仅包括重罪犯,还有非暴力犯罪,如非法入境、贩卖运输枪支,在公共场合涂鸦、交通肇事、甚至作为涉及犯罪的公司法人代表,都不能逃脱鞭刑。在新加坡,鞭刑对于许多罪行是强制性的,即如被定罪,法律规定必须判处鞭刑,主审法官不能根据情节减免。被法院判处鞭刑时,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鞭打,宁可多坐几年牢,但这是不可能的。
鞭刑不仅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耻辱记录,类似我国古代在囚犯脸上刺字,鞭刑留下巨大红色疤痕,终身不去。姑娘择偶,要先掀开男方衣服,验有无鞭痕。
鞭刑前会对犯人全面体检,患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这种情况很少)。行刑者个个身材魁梧,肌肉虬结,有些是搏击或武术高手。在犯人“检录”时,他们会先在人体模型上热身。
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尽全力,不须考虑受刑者的年龄和罪行轻重,要求一鞭下去,皮开肉绽。一个受过合格培训的鞭刑官行刑,能让每一鞭都打在不同的地方,而巧妙地避开已经打破的地方,整个鞭刑后,会使犯人的屁股99%皮肉都会破裂,能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程度的疼痛,而产生最小程度的永久伤害。
法律规定,鞭刑时狱医必须在场。一般三鞭后,犯人已挣扎不动了。受刑超过三鞭的犯人在受刑后经常会休克,有的瘫倒在地,狱医会把他救醒,给伤口迅速消毒处理。也有的犯人在受刑中会假装昏死,但这骗不过狱医。
一鞭打完后,犯人被从刑架上放下来,接受狱医的治疗,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鞭时,便停止,根据伤情的恢复决定打第二鞭时间。鞭打时,记者可拍照登报。
藤鞭长12米,宽1.3厘米,事先浸泡水中,以增强柔韧性,用时消毒擦拭。
鞭刑室非常宽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锃亮。房间尽头有一溜桌子,监狱官员坐在桌后监督行刑,房间另一头立着鞭刑架。鞭刑木架高2.74米,相当牢固。犯人赤条条站立于架子底座,腰部、腿部用软材料保护好,两个狱警分立两侧伺候,旁边是行刑者。
三鞭下来就这样了(见上图),狱医赶快对这名受鞭刑者涂抹药,进行伤口处理,如果不适宜再打,就暂停,看伤口恢复程度再决定打下一鞭的时间。
目击者说:“被脱光的犯人屁股上,被鞭打到的地方皮肤裂开,先是出现一条白印,然后涌出鲜血,犯人瘫软在刑架上,看得出来是痛彻心肺。”
十几年前,一名美国男子在新加坡涂鸦,被法官判处鞭刑6鞭。当时克林顿总统出面求情,新加坡总理说:“看在美国总统面子上,减去2鞭,但必须执行4鞭。”该男子只得乖乖接受4鞭。后来他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每一鞭都像地狱一样,有生之年永远忘不了!”
一名中国男子签证到期仍逗留新加坡打工赚钱,被查到后判处4鞭,再遣送回国。该男子后来说:“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新加坡,因为它让我在领略了天堂般的繁荣和富庶的同时,也让我体验了地狱般的痛苦与屈辱。”
据受过鞭刑的人回忆说:“我的两片屁股好像着了火,肿成平时两倍大。刚受完刑,我在牢房地上趴了4小时。不能坐,不能躺,不能正常吃饭睡觉,更不能走路。最怕的就是内急,不敢蹲,一蹲下伤口就又要撕裂。屁股上的皮都被撕光了,后背和腿后侧都是淤血,血断断续续流了好几天。第一个礼拜,夜夜疼得睡不着,不可忍受的疼痛。约有10天不能穿裤子,只能围条遮羞布。以后的三个星期,都要趴着睡。过了一个多月,伤处才干燥结痂,但还得接受下一鞭。以后我的屁股就不是一个正常屁股了,皮肤松弛垂下来,上面都是疤痕。”
尽管大赦国际坚决谴责这种刑罚,曾给新加坡政府写信希望废除鞭刑。但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只靠监狱是不能震慑犯罪的,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
杭州的欸乃山水: 完全理解。忧愤感、无奈感在大多数国人的心头如大江大海。博友年轻,笃悠悠拿张椅子坐下,看银幕徐徐展开,斯皮尔伯格式的大场面终将演出,因为他们不想要小成本 ...
中间偏左: 我是开玩笑哈,现如今有些事儿真的远不止是非那么简单,实在是太气人了,鞭刑听起来蛮解气哈!
杭州的欸乃山水: 哈哈,想不到中间博友的弯道能力那么强。各抒己见也蛮好。这个问题看似不大,要说起来就非三言两语能服人,非其地也。我搜四块资料的用意就在增广见闻,非为博而 ...
江南烟雨: 不好意思,我反对鞭刑。我以为,对罪犯处罚是完全应该而且必须的, 但鞭刑是侮辱大过处罚不足取。
中间偏左: 开始不同意,看了对鞭刑的介绍感觉不错,批准引进一试!
新兰: 个人一己之见:博客的宗旨,就是为大家提供一个开放式的交流平台,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自由度适当大一些,人的心情放松一些,涉及范围宽泛一些!最终大家相 ...
杭州的欸乃山水: 哈哈,想不到新兰也那么情绪啊。我找了四个角度,相当于编了一版,是想大家多了解点,多些角度认识事物。网编可能要讨厌我:你当报纸编了,有木有错位哦。一笑。 ...
新兰: 新加坡这鞭刑很不错的,引进很好!因为“贪官酷吏不鞭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