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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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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肖一禾文
解读三中全会已经成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媒体报道,像“8800元上一天课、6800元听两天讲座”这种解读班正在方兴未艾着呢。为了拔高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些所谓的学者已经忙得拉不开栓了。当然了,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雪花花的银子,而不是真正领会三中全会精神。
“领会文件精神”,这是中国的特色产品。任何精神都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才能体现。一般说,这个载体就是文字。三中全会的所有文件,都是用现代汉语写就的,应该说,只要具有初中水平的人都能够读懂。只要把需要公众了解的内容写得清楚明白,那就没有公众不能理解的。有的人可能因为文化水平低,识字不多,看不懂文件,这是可能的,但是绝大多数人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又要“领会文件精神”,又要“解读”呢?
这就是特色中国的政治奥秘了。
“天意从来高难问”,这是一句古语,但它却是中国政治的真实写照。中国的一些政治文件,尤其是领导人的讲话,那是“内外有别”的。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了。这本来是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后来公开发表了。据听过这个讲话的人回忆说,公开发表的文章与他们在现场实际听到的讲话内容天差地别。如果人们按照在现场实际听到的讲话内容去实践,十有八九会犯错误。而公开发表出来的文章虽说是“定论”,但其中有很多人们希望实行的内容却“不翼而飞”了,如果谁胆敢以在现场实际听到的讲话内容去实践,那就非犯错误不可。他们可以说你“歪曲”领导人的讲话。这样的“革命传统”仍然在现实当中保留着。因此,“领会文件精神”,“解读”什么什么,等等这一切,就成了人们获取政治“秘闻”的不二法门。
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乱象丛生:一些机构乱办班,很多学者参加各种解读活动日程都安排不过来;还有一些部门和地方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掺杂进去解读;还有很多“不理解的解读”,看似理解,其实没有全面理解,甚至有一些有话语权的利益机构刻意制造了一些“有意误读”(中国新闻周刊网2013年12月12日)。
如何避免这种“有意误读”和“不理解的解读”呢?
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三中全会的决定法律化。
法律用语不能含糊其辞,一是一,二是二;是就是,非就非:根本没有通融的余地。这样就根本不需要什么解读了。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国策,不是学术报告。学术报告是可以讨论,也可以争论的。三中全会的决定难道也可以讨论/争论?
因此,现在市面上大量推销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我以为都是画蛇添足。凡是需要“辅导”才能让人读懂的中央文件都不是好文件。中南海是出政策的地方,不是出谜语的地方。凡是政策性文件,都应该是大众化的,通俗易懂是它最基本的要求。白居易写诗,农村老太太都明白。现在的中央文件怎么就不能如此?
关键还是要把中央文件变成法律。如果不能形成法律,那就不要公布。这也是法治的最基本要求。依法治国就是要有明确的法律根据,而任何法律都是不能随意去“解读”/“理解”的。否则就是自降身价。
我倒是希望,三中全会的决定内容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变成宪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条款。这样不仅保持了其权威性,而且公众也有了可靠的法律根据,便于实际操作。
愿长人者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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