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据悉,长沙市物价局五年来没有换过领导班子,这也难怪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从前行政执法部门的官僚主义思想根本没有改变,老领导班子还在继续走官僚主义的道路。
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同时应当纠正违法行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就本案而言,该案是由黄平国举报至湖南省物价局的,湖南省物价局转交长沙市物价局办理,长沙市物价局应当依据国家计委制定的《价格行政处罚程序》第十条第二项、第四项依法立案调查,再根据情节对被举报一方作出处理,本案适用一般程序。
长沙市物价局却适用简易程序,对被举报方作出1000元的现场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当场处罚决定书多处错误,1、长沙市物价局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适用法条没有具体到款、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11条有四项。3、警告和罚款是两种处罚行为,长沙市物价局在作出1000元的单独处罚之时还有一个警告的处罚。4、罚款收缴形式是:(1)当场收缴(2)到银行交款,没有注明到底是哪种方式。
长沙市物价局对被投诉对象的价格欺诈行为认定为违反明码标价,这是与不法经营者沉瀣一气、狼狈为奸,不仅亵渎了法律,放任监管,还试图利用职权为不法经营者披上貌似合理的外衣。
本人将继续公开长沙市物价局的违法行政处罚行为!同时会将处罚文书整理邮寄到全国各地物价局,让他们产考........
To: 神州青南 你曾经说:感谢鼓励!我会坚持下去。
为一个民主公平的理想社会勇敢地奋斗下去!
To: 315の赣江维权网 你曾经说:感谢!希望兄弟多指教!
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