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86年我提出与王毛丫离婚到93年7月15日朱仙庄法庭才通知我开庭审理我的所谓离婚案。法庭仍以调解为名故意拖延时间。我说我;经常回家,与她关系很好,说我有精神病,说我不管孩子,不管家,有外遇。总之夫妻关系不好。调解无效!要我给25000元才同意离,她给我母亲说过;我坚决不与你儿子离婚,我也不和他好好过日子,我就拖!!拖!把他拖老了,看他找哪个老茄!!!他以前也与我说过;我就是臭狗屎,我赖,也赖在你身上每!!想甩我?没门!!直到94年才判决彻底离婚!!!8年啊!奇案,世界级奇案啊!最后仍然判我给王毛丫30000元!!当时的3万元是现在的30万!!从我每月450元人民币中扣300元一直扣到1999年8月份才不扣!我所剩150元还得给我父母50元养老费。我只好自己种菜!!节衣缩食!而王毛丫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享受!!金祖胜每月还给她汇款500美元!折合人民币4400元!!这个当年的白骨精真正吃了我这个唐僧肉!!!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她现在阔居美利坚波士顿!养尊处优。我认为;如果金祖胜把她送上月球,她也是个猪!!!世间哪里有公理!!我现在无依无靠,而金祖胜不闻不问!天理何在!!良心何在?爱我的儿孙是我天性所有!疼我的小孙子也然!我与白骨精泾渭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