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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桑兰伤后的抢救与维权[回网友]
桑兰意外摔伤,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热身动作,教练员看出她眼中的犹豫不决了,鼓励就是失职。教练员是具有绝对权威的,桑兰为体操队添了麻烦,每个人都想躲开麻烦,甩掉包袱。所有的财力物力必须用在金牌运动员身上,以证明举国体制的优越性,运动员就代表了十三亿人民的运动成就。
桑兰伤残失去了利用价值,体育官员的重视是表面的,不得已而为之。桑兰面临抢救医疗与个人维权的双重局面,其父母自然作为监护人存在,这是天经地义的。1976年3月5日,家兄装煤时煤堆倒塌,将二人埋入,赵师傅当下身亡,家兄颅骨砸塌,九死一生。开颅手术之后就是长达二十六日的昏迷,我们全家马上学习了所有脑外伤医疗知识,重患护理知识,并进行维权。在所有人都认为必死无疑的情况下,我们将人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多次拒绝执行主治医生的荒诞决定,例如割气管手术等等。在家兄抢救的日子里,比家兄病况轻多了的死了七八名,主治医生是以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只抓主要矛盾,拿病人练习。
桑兰父母的无知与奴性将监护权拱手让出,刘谢成为实际监护人,竟然对导致女儿伤残瘫痪的举国体制充满感恩之心,对导致女儿终生痛苦的权力感恩戴德。桑兰的精神世界变得扭曲,这是谢主席的得意作品,一个榜样傀儡。桑兰的名是虚的,刘谢拿走的十几亿公益金是实的,以桑兰堵众人之口。作为美国人主持国内彩票软件开发与操作,是很反常的。无私有弊,十几亿的所谓合法收入不来自彩票作弊,又能来自哪里?彩票用纸是有限的。
桑兰父母完全放弃了监护权,维权更不用说,连提都不敢提。美国保险费一千万,应该包括医疗费与人身保险费的,意外伤害应当索赔人身保险费,外国运动员肯定懂得这些。可是美国人声称只负责三个月住院医疗费,过期不管,人身伤害赔偿更不用说了,这是网上叫嚣的。这是什么话?美国人是人,中国人就不是人了?这是种族歧视与国别歧视,美国华人正在代表保险公司与中国伤残女胡搅蛮缠,都是些装痴作癫的二[]。
对于心智不全,涉世不深的女儿,无论十三年前还是十三年后,桑兰父母都是失责的。养活孩子连母鸡都会,对孩子负责可不是每个父母都能做到的。精神与物质两者缺一不可,桑兰与其父母十三年来的感恩,与饥饿中的北朝鲜人民同样,来自奴性。不懂得怎么想法让女儿站起康复,完全交给医生,乱割一气。不知道如何为女儿维权,首先向美国保险公司索赔,其次追究体育相关人员责任,争取获得最大的权益。如果桑兰是美国运动员伤残,难道扔在大街上无人过问,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者如美国华人所言,超过三个月拒绝支付医疗费,拒绝延期签证,死活没人问?
刘谢不承认是监护人,只不过是作为桑兰一家的领导存在,谢主席决定一切。这就是举国体制,全民体育运动异化为几个金牌项目,为的证明当今社会体制优越性,与前德国、前苏联、当今北朝鲜同样。体育就是体育,几个人就是几个人,代表不了什么。如今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奢侈品大国,代表不了什么,只不过是极少数暴发户的炫耀之举。刘老大一年会馆费三十万美金,代表美国华人都身家十几亿?专制社会就是主奴关系,所谓为人民服务都是假的,为领导服务才是真的,桑兰一家就曾为刘谢一家领导服务。当桑兰想要讨点服务费,被美国律师海明一忽悠,弄出了十八亿美元,怎么不喊出十八万亿?桑兰有五百万美元赔偿足够了,百万可取得移民资格,哪个高等华人不想移民?一旦移民成功就跨入高等华人大门了,回到国内也是扬眉吐气,仰面朝天,一股美国大佬的架式了,官员们趋炎附势哪个敢惹?
过去的桑兰是人神难分,全仗刘谢吹捧。如今的桑兰人鬼不分,就因为得罪了刘谢。成也刘谢,败也刘谢,刘谢的能力来自身后的隐性权力。权力崇拜与金钱崇拜已经成为海内外高等华人新正义道德,必须维护。桑兰父母是很悲惨的,连女儿都弄丢了,十三年前赴美参赛的桑兰在哪里?
附美国高等华人的混蛋逻辑;
清流见底
一人摔伤,全家人留美照顾?亏你说得出!你看过保险公司的合同吗?只能住院三个月,超过之后不再付住院费,出院后不报销雇用护理人员的费用,不报销食宿费用。这都是白纸黑字写明的。
桑兰父母一不懂英语,二没钱付在美国期间的住宿费用,三没钱雇用专业护理人员。你说这都是桑兰父母的责任?
见过不讲理的疯子,没见过你这么胡搅蛮緾的傻子。
To: jsnh 你曾经说:究竟谁负责桑兰的事?谢主席可没管这些鸟事,谁办的人身意外保险?组织方如果没有办理,当然成为被告,这有啥不对的?桑兰半身瘫痪按国际标准得赔多少钱?打官司跟他们要,谁的责任谁来负,别总想当恩人,控制桑兰一家.
对不起!桑兰受伤时未成年。
To: maomao1 你曾经说:五万元人身保险就把中国运动员打发了?真做得出来.这是组织者失职,告他们,包括中国体协官员,这可是终身伤残,怎么保的险?
博主对桑兰的保险太主观了,什么叫“应该是”?
这个保险的内容你如果真的关心这个案子,已经有很多人很多地方提到过它的涵盖范围。它只是一个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桑兰另拿到过一个5万元的保险。
很多东西不是你想象认为应该怎样就怎样,而是根据保单合约内容,桑兰所获得的保险就是这样一个只负责治疗的,这不是什么华人的逻辑。
To: maomao1 你曾经说:无论谁是组织者,都必须买人身意外保险,这是常例,按照国际标准赔偿.自己为了中美友好大局,放弃人身权力,父母与体协无责任?
这个说法太搞笑,保险不是桑兰个人购买的,保单合约文件怎会在桑兰的监护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