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他乡风云 //www.sinovision.net/?1776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告刘谢条例还没结果, 打官司是骂赢的?

热度 1已有 5568 次阅读2011-8-28 10:09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你怕是一点打官司概念都没有。桑兰让保险公司和解,这是最大的收获。别人如何贬低这个成就都是掩耳盗铃,没用。置于告刘谢条例,结果还没出来呢,难道你们口诛笔伐就以为刘谢赢了?这不是自欺欺人吗?打官司是骂赢的?你问问刘谢莫,敢不敢掉以轻心?

本博从没有说过这话:   孩提时代受过性侵的过了几十年都报成案,打赢官司的。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
原来你对桑兰打赢官司是信心满满的,只要她蜷缩在轮椅中往陪审团面前一哭,陪审团的票就都会投给桑兰的,这类似的话你可是说过的。还有什么孩提时代受过性 侵的过了几十年都报成案,打赢官司的。说实在的,当时你这么一危言耸听,好多人都觉得桑兰这个烂人可能会得逞的。可那已经过去了。能谈谈现在的感想和对案 情的展望吗?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4 个评论)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8-31 10:37
To: 漂泊者8599 你曾经说:
这官司无论输赢,桑起诉当年恩人,又违中国人的传统道德,更被西方人所不齿!
你真的了解西方人吗?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8-31 10:36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
网上找不到是因为海明删除了很多博文,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重要的是,我并没有说你说错了,孩提时代被性侵长大之后再告的事实的确是有的。我只是说你想利用这些事实来为瘫子告刁状寻找理由,客观上使很多人以为瘫子极有可能得逞。别无其他。你得检讨一下内心了。
你自己张冠李戴还要别人检讨,自己查去吧,除非他把那篇删了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bcode=lawyer1&act=bloglist&totalNum=36&pageNum=4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8-30 21:24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估计你把“律师”的博客搞混了。既然在网上,何不找到出处啊。
网上找不到是因为海明删除了很多博文,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重要的是,我并没有说你说错了,孩提时代被性侵长大之后再告的事实的确是有的。我只是说你想利用这些事实来为瘫子告刁状寻找理由,客观上使很多人以为瘫子极有可能得逞。别无其他。你得检讨一下内心了。
回复 漂泊者8599 2011-8-30 20:01
这官司无论输赢,桑起诉当年恩人,又违中国人的传统道德,更被西方人所不齿!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8-30 14:32
To: titanwinter 你曾经说:
这个我可以给你作证 博主确实在海米博客里说过那些话。当时我印象很深,而且还有人附和博主,说根据这个可以给刘谢立案。
估计你把“律师”的博客搞混了。既然在网上,何不找到出处啊。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8-30 14:32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
博主没这么健忘吧,要不就是我的记性太好了。你曾经在海明的博客里与人辩论,说过神父性侵小孩的事,并说那些小孩在长大成人后才起诉神父,你还说过美国有很多这样的神父败诉,受到惩罚。当然,由于海明喜欢删博文,你的那些话也许都没有了。其实我并不是说你说了谎话,这样的事情在美国确实有。

不过你是拿这些事来说明时效并无大碍。的确,瘫子这次报案利用纽约刑法对一级强奸规定中的第二条“一个男人或女人与一

估计你把“律师”的博客搞混了。既然在网上,何不找到出处啊。
回复 titanwinter 2011-8-30 12:11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
博主没这么健忘吧,要不就是我的记性太好了。你曾经在海明的博客里与人辩论,说过神父性侵小孩的事,并说那些小孩在长大成人后才起诉神父,你还说过美国有很多这样的神父败诉,受到惩罚。当然,由于海明喜欢删博文,你的那些话也许都没有了。其实我并不是说你说了谎话,这样的事情在美国确实有。

不过你是拿这些事来说明时效并无大碍。的确,瘫子这次报案利用纽约刑法对一级强奸规定中的第二条“一个男人或女人与一

这个我可以给你作证 博主确实在海米博客里说过那些话。当时我印象很深,而且还有人附和博主,说根据这个可以给刘谢立案。
回复 maomao1 2011-8-30 08:30
博主请吧人物关系搞搞清楚!

和桑兰打官司的是刘谢,他们没有骂桑兰,所以不存在“官司是靠骂赢的”问题

现在骂桑兰的是旁观的众多网友,为什么要骂?因为桑兰方给出的说词和证据是无理的,是无耻,是无赖的!法律不会因为大家都骂桑兰所以判她输,法律只会因她无理判她输!第一步,强奸案她已输了,第二步,预计她也要输,只是不知还走的到这一步否?没见她的律师都在准备逃了么!!!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8-30 03:52
博主没这么健忘吧,要不就是我的记性太好了。你曾经在海明的博客里与人辩论,说过神父性侵小孩的事,并说那些小孩在长大成人后才起诉神父,你还说过美国有很多这样的神父败诉,受到惩罚。当然,由于海明喜欢删博文,你的那些话也许都没有了。其实我并不是说你说了谎话,这样的事情在美国确实有。

不过你是拿这些事来说明时效并无大碍。的确,瘫子这次报案利用纽约刑法对一级强奸规定中的第二条“一个男人或女人与一因身体状况不允许进行性活动的人发生性关系即犯一级强奸罪。”避开了时效。但令你遗憾的是,检方拒绝立案。检方的态度证明刘国生和薛伟森当年行得正坐得稳,从来没有与瘫子发生哪怕是瘫子要求的性关系。你也许不以为然,待我稍稍展开点分析:

警察在仔细询问过程中,肯定要问到两位被告裸体时的生理特征,如明显疤痕、体毛分布、体味、肤色、习惯动作等等,尤其会详细地询问性器官特征。正是由于刘薛身正影不斜,从来没有在瘫子面前裸露过身体,连半裸都不曾有过,所以瘫子根本没见过他们的身体,所以连编都编不出答案,估计只好答全忘了。瘫子在报案时还没有蠢到胡编乱造,海胖子事先也没有设计好。总而言之,瘫子对于警察这方面的询问,估计是一个都答不上来。你想想看,瘫子被5个警察盘问了5个小时,仅记录了6页纸,刨去头尾,也就5页内容,其中还有警察的问话,桑兰自己的说辞不过2页。

你自己琢磨琢磨,根据第二条,是不是只要瘫子看到过刘薛的裸体,要告实刘薛应该不难吧。当年诬告杰克逊的那人,不就是因为在游泳时窥到了杰克逊的身体,竟然迫使杰克逊用2千万和解?可惜老天不给瘫子机会偷窥呀!怨自己没福气讹到亿万美元吧。我很好奇,你从来就是无条件地支持瘫子,不管她是否作恶多端,原因何在?
回复 YYUUJJ 2011-8-29 04:57
是不是诽谤,是不是性侵,官司还没撤诉,海胖虽然反了,但桑兰还没认输吧。警局备案的性侵报案证词有14页,不是光有“纽约白人记者拍地用来新闻报道的薛和桑合影照”吧。

所谓无风不起浪啊,桑兰为何不告刘国生性侵,而去告薛?莫非薛比刘钱多?
不到水落石出,始终得打几个问号。

保密条款除了当事人,谁也不清楚,争得面红耳赤,有何意义。
挺桑的拉不来一个桑粉,反桑的也不会多个桑黑。

表急着下结论,还没到盖棺定论之时,当然,网上你们可随便骂人,还不负法律责任,但这不跟海胖一个德行了嘛。

不如各位偃旗息鼓,泡杯茶静待下集,海胖一看观众少了,自然会着急的。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8-28 20:28
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自欺欺人,掩耳盗铃。
你可以坚持你那“桑兰必胜”的精神胜利法。
回复 我也来说几句 2011-8-28 12:11
保密条髋的内容你知情吗,既然什么也不知道,何来最大收获,您对桑兰的感情,改变不了残酷的事实。
回复 我也来说几句 2011-8-28 12:10
保密条髋的内容你知情吗,既然什么也不知道,何来最大收获,您对桑兰的感情,改变不了残酷的事实。
回复 何哲 2011-8-28 11:39
贬低保密协议是自欺欺人,尤其是刘谢,更不应该犯这种错误。自欺欺人只会导致诉讼策略失误,丧失战机,延长诉讼过程。敲掉保密协议,可缩短诉讼过程,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