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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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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为我的朋友刘律师写的一封信,得到授权特发于此!)
一封加州律师给纽约检控官的信
检控官 Kenneth Thompson, Joseph Alexis:
我是刘风岚,我是一个在加州的律师,今天写这封信给你们,是想和你们讨论一下关于梁彼得的案子。
我相信很多人己经给你们写过信去求情了,我给你们写信,不是来求情的,因为我相信正义,公平是不需要通过求情的来获得的。
关于梁彼得的案子,你们在法庭内外,梁彼得被定罪前后所说的话,做的事,做为一个在加州执业超过10年的律师,我实在是不能明白,我相信,而且从所有的中英文媒体报道看来,(是的,我认真阅读了每一片,记住每一篇关于梁彼得案件的所有中英文报导),似乎除了纽约检控官办公室,全世界没有别人能明白你们言行了,所以我写这封信,也给你们一些我自己的建议。
首先我们来看梁彼得没有被定罪时,检控官Joe Alexis ,在最后陈述时对陪审团而奇讲的话:他用他的枪瞄准备并向 Akai Gurley开枪, 子弹射的离Akai Gurley很近, 子弹穿入他的心脏,把他杀死 (he pointed his gun, and shot Akai Gurley, the bullet shot very close to where Akai Gurley stood and ripped through his heart, killed him)
{实事是,子弹打在了8楼墙上,然后子弹到了在7楼的Akai Gurley (the true fact is the bullet hit the 8th floor wall, and shot ricocheted off a wall and hit Akai Garley) }
梁彼得对着Akai Gurley所在的地方开了枪是因为他听到了下楼的声音,一个无 辜的人死了是因为他听到了声音(Peter Liang fired a shot right at where Akai Gurley stood because he heard a sound on the seventh floor, an innocent man is dead because he heard a sound)
不要相信梁彼得不知道路那里有人(Do not believe that Peter Liang did not know someone was there)
做为律师,你们和我都应该明白,如果 Joe Aleix 以上所说都属实,那么这个案子一定是个谋杀案子,而不是一个过失杀人案子,一个人明知道一个地方有人,还故意开枪把这个人打死,这不是谋杀是什么,你们告诉我!我相信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甚至普通人都会认为这是故意杀人。 即然你们这么告诉陪审团的,梁故意开枪,把人打死了,为什么不按照谋杀罪来起诉他,反而起诉一个不符合你们描述的轻罪, 你们这不是故意放纵罪犯,玩弄法律吗?你们故意用个轻的过失杀人起诉他,梁是你们家亲戚吗?在梁被定罪以后,检控官 Thompson对媒体说1, 检控官办公室从没有说过梁故意枪杀了Gurley (the DA's office never said Peter Liang intentionally shot to kill Akai Gurley) 2, 检控官办公室承认说梁故意扣动了扳机并开枪 (the DA's office said Peter Liang intentionally pulled the trigger and fired gun),“故意枪杀”和“故意开枪”是有区别的,请问“一个人明知道有人,故 意开枪”把人打死了,不是故意枪杀是什么?请你们告诉我,告诉这个世界,区别在哪里?按你们这样的理论很多抢劫犯、杀人犯、毒品犯都知道一个地方有人,听 到了声音然后开枪,把人打死了,都不应该按谋杀罪起诉、判刑,而应该是过失杀人啊!还有,既然你们有着这么特别不同于任何法律体系和任何律的关于枪杀的定 义理解,为什么在梁被定罪前,你们不在陪审团面前不把你们这么特别的理论讲清楚,按照纽约检控官的特别法律理论,明知道一个地方有人,还故意开枪,把人打 死了,只能算做故意开枪,不能算做“故意枪杀”!反而在你们故意误导全世界人民,包括媒体(我将把所有媒体报导附上),律师、陪审团都理解为梁是故意开枪 了,开枪以后的把人打死了, 枪杀了,你们才未对媒体讲这只是“故意开枪”,这不是“故意枪杀”。你们再欺骗世人,玩弄文字游戏!
第二、我想知道,我相信全世界的人民都知道,你们一口咬定梁是故意开枪的证据在哪里?请你们告诉我们大家!即然你们是这么对陪审团讲的,那么请你们将所有的证明梁彼得是故意开枪的证据提交出来!因为根据我所知你们过去并没有向法庭提交这样的证据,陪审团也没有看到这样的证据。 请 你们告诉大家,梁故意开枪的动机是什么?即然你们告诉陪审团梁故意开枪,你们就有责任来证明他的故意,你们是检控官,专业人士,你们应该知道要指控一个人 故意犯罪是应该项以事实为根据的!而不是以某个人的假想来编制造故事为基础,从我所了解的情况,你们没有任何事实能证明梁是故意开枪的,他没有故意开枪的 动机,他是个警官,他去那个罪案高发危区是去保护人民去了,不是去谋杀人民去了!你们在没有提交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凭借自己的假想,并故意用煸情的动作和 语言,用断章取义的字眼来误导陪审团,然后有说是陪审团裁定梁有罪。 你们的动机又是什么?
第三、(如果不是故意) 枪还能自己开火不成?是的,枪正常是不会自己开火,但你们知不知道,任何枪枝、甚至工具、电器都是会有机械故障的时候,枪枝机械失灵走火是常有的事情,据纽约警局枪支监导员,专家 Joe Agesto当庭做证,在纽约的警局,每年有大约20起枪支意外走火事件发生, 其 中有几起都是因为枪支或扳机机械故障造成的走火。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梁使用这个枪枪时枪没有出现机械故障,事情发生后,你们有立即拿这把枪去做专家鉴定了 吗?事情发生后,这把枪由谁保管,是不是由没有利益部突的第三方保管吗?有没有人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对这把枪做过手脚?这个枪一年多没有用了,会不会生锈? 你们给陪审团测试时,你们能保证这把枪的状态和梁握在手里时是一模一样的吗?你们为什么不用枪支专家来解释这个问题,反而让那些根本没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团 在法庭里拎着一个没经鉴定,不知来胧去脉,的枪晃荡, 他们枪械是专家吗?我个人认为,你们这么不专业的做法无非就是故意误导陪审团,激怒陪审团,让他们脑海中梁彼得就是故意开枪,故意杀人。从而裁定他有罪,你们的目的显然是达到时了。但是附合法律程序吗?公平吗?
如果你们认为我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国人,英语不好,误解了你们,Thompson 先生说有沟通错误(miscommunication), 中国人才去抗议,那么请你们看看这些英文媒体的报导,他们是美国出生,美国长,高学历美国记者,我把他们的报到复印给你们,你们看看他们对你们最后陈述的理解,几乎在法庭观看了陪审团的记者们都以为你们在最后陈述里指控梁彼得故意队Gurley开 枪杀死了人,那么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玩这种文字游戏给陪审团带来了什么影响?你们知道,陪审团成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他们没有法律专业知识,是极其容易被 导的一个团体,在全世界人民都认为而且所有的证据都证明梁开枪是由于没有经验,在黑暗,恐怖的环境下发生了一个意外,做为执法人员,你们比谁都明白这一 点,你们更明白整个事件就是一个意外, 不是犯罪。 这也就是为什么你们在陪审团面前用文字把他故意描述成一个冷血某傻犯 却不敢公然指控他谋杀罪,你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在陪审团面前撒了弥天大谎、玩文字游戏去误导他们,你们不觉的可耻吗!就我个人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理解,你们的做法就是游戏法律,在玩文字游戏,编造故事,断章取义,误导 操纵陪审团,以达到你们自己的目的,让梁被定罪。 你们的做法本身就是犯罪,是欺诈,陷害!这也就是为什么全世界的中国人都愤怒了, 走上街头去抗议。
我没有看到过整个庭审记录,所以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干别的什么不专业,不道德的或者违法的事情,但基于以上的所写事实,我诚恳的建议你们,不要继续撒谎,证据胜于编造故事,把你们的律师执照交还给律师协会,重新回到法学院去学习谋杀和过失杀人的基本定义。 从这个案子中退出来,去接受你们应该受到的法律制裁。
加州律师 刘风岚
2016年2月20日
(苏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