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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吕中楼败诉,或现800亿国有资产案侦办新曙光 ...

热度 1已有 6739 次阅读2013-2-6 22:20 |个人分类:一清独家|系统分类:财经分享到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吕中楼败诉

或现800亿国有资产案侦办新曙光

   

按:轰动全国的山西省两大煤商因战略合作及股权转让纠纷案日前终于尘埃落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张新明胜诉,吕中楼败诉,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当张新明和吕中楼分别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11)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时,不知各自有着怎样的想法。这场历经多年撕扯、牵涉到各方利益的山西煤商两大佬间因战略合作及股权转让纠纷,终审判决吕中楼败诉,可谓一锤定音,尘埃落定。

张新明和吕中楼间发生了些什么样的故事,为何从好友合作开始而终止于公堂相见,且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这中间的沟沟坎坎,一般网友未必有时间细究全程,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那就是最权威的叙事,这个终审判决的最后落锤,主持了公正,廓清了纷扰。作为公民,每个人得接受法律的裁定结果。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这一点,其威权性是不可置疑的。

当然,作为当事人,特别是败诉人吕中楼先生,可以依法走必要程序申明自己的主张,以挽救自己于最后、于万一。但如果动用包括媒体、律师发布一些不确信息,妄猜胜诉方与法院的暗中勾结,同时利用一些“法学专家”发表庭外言论,斥责最高院,这就让人难以接受了。希望吕中楼和那些“法学专家”自重,毕竟,我们还是需守住一个基本的底线规矩才行。什么底线什么规矩呢?之所以打官司就是因为相信法院是可以讨公道的地方,因而必然“前提”是双方都接受最终裁定。这个道理是双方都要认可的,更不要说那些律师们和“法学专家”们了。

但是,在吕中楼败诉后,包括《时代周刊》这样的媒体和一些“法学专家”的言行,是让人失望的,甚至可以说是不耻的。

这种“不耻”我们也不必细说了,相信民众对这般“法学专家”的不负责任的言行会有必然的抛弃,也相信民众会对于代表中国法律尊严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有着天然的维护,毕竟,这个底线是不能挑战的。

由吕中楼的败诉,我倒想起了另外的事情来,吕所涉山西闻名天下的“800亿国有资产流失案”是否会因此露出侦办新曙光?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新明和吕中楼股权转让案的终结审理当然与“800亿案”是两个法律事件,但正是包括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几年的努力才还该案以清白,那么,吕中楼的诚信,吕中楼所涉800亿大案或可获得新的审视角度。

201261日,一清曾在凤凰网上发表博文《800亿的再次提问——中国家书之四·致山西省新任检察长的一封信》(http://blog.ifeng.com/article/18090193.html),读者有数万之多。而标题之所冠以“800亿的再次提问”,是因为早在2009年的815日,一清即写了封《800亿的问号——致山西省新任检察长王建民同志》的信,同样是发表于凤凰网我的博客(http://blog.ifeng.com/article/3059393.html)上,访问量也有34200多人次。为何每每涉及到800亿的话题总有那么多的人关注?这道理很简单,国有资产的流失不能没有人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在第二封致山西省检察长的信中,我于文中这样写道:

快三年了,我今天再次“问号”山西800亿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心里不免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一则是因为几年过去了,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让山西省沁水县常年奔走在维护国有资产平安的多达数十人的“护国产”队伍停下他们上访的脚步;二则是一清感喟于一介文人的无力与无奈,人微言轻,在凤凰网上流量数万的访问与声援,没有能获得应有的一声回应。当然,我不需要谁谁给我一个什么礼节性的答复,……我以为,最好的回答,就是对于沁水县几百位干部和普通民众从2002年到2012年这十年里为了求得“谁来呵护国有资产”这样一个问题有个明确的答复。

在该封信中我还写道:

我写信给山西“新”检长,并非要否定我2009年原信的收件人建民同志,我知道,正是由于王同志的在这一问题上的巨大作为,才使得围绕在吕中楼身边的一批贪腐官员纷纷落马,如山西省晋城市政协副主席、原沁水县县委书记申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有明,沁水县政协主席、嘉丰镇原党委书记马刘勤等等分别受到调查、党纪和国法的惩处。所以,我对王建民同志是报以尊敬的。今天之所以再次提笔写给山西的“新”检长,是因为“除恶未尽”,为何这样说呢?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是:围绕在鲸吞国有资产800亿的首席人物吕中楼身边之喽罗贪官们都纷纷落网一一归位于他们该到的地方去了,为何首席人物“吕中硕鼠”却逍遥法外,至今并未到案吐脏呢?——所以,我这信便只有接着写,因为我对中国的检察系统是很信任的,我相信,他们一定是碰到了什么难处,只是暂时没有动手。“暂时没有动手”并不表明他们会放过任何一个侵吞国家资产的人。

还有一个写本信的原因,我看过网上发布的沁水县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第八届中国共产党山西省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届山西省人大代表潘新建”为代表的包括“原沁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聚为代表的39名老干部老党员”以及沁和能源公司520名职工在内总计560人的实名举报信,个个都是指模呈现,义正严辞。那一份的悲壮,让人感喟于中国百姓爱国的那一份深沉。正是从他们的信中知得,那位鲸吞了国有资产达800亿之巨的吕中楼先生,居然在“不客气”举报者方面一点也没有收敛,间歇着向举报人发出死亡威胁,声言拟用汽车撞死举报者及其家属。有关他的这个“死亡威胁”是什么时候给什么人发的,我并不清楚。但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这样的威胁也曾在博友们的身上出现过。要说清这事,还得从三年前我为什么写《致山西省新任检察长王建民同志》那封信。当时,博友中有人写了揭发和批评吕中楼侵吞国有资产的文章,很快就接到了死亡威胁电话,让其知趣一点,“不然会让你死得很难看”。我是在这样一种气愤中奋而写下《800亿的问号》的。我当时只是想,你就威胁吧?看你能在法制社会的中国能威胁死多少人。因为有三年前的记忆,现在沁水县的揭发信之提到死亡威胁,我是有理由相信的。

吕中楼现在应该不会这样威胁别人了,因为,天下的人也不完全接受他的威胁,至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是不怕这种威胁的,所以才有断案的一锤定音和判决的尘埃落定。而吕中楼现在改用《时代周刊》这样的媒体发布不实信息,改请“法学专家”庭外造势斥责最高院,看来,其方式已自是文明不少了。

而从吕中楼先生的这种“文明”与“进步”里,或者山西的那些为维护国有资产的上访人也会看到一线希望,毕竟,正义是一定要战胜邪恶的,毕竟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检察院头顶上的天平和国徽图案还在,这就是胜利的希望。

我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一定是努过力的,但还要继续努力,以不负国人期望。山西沁水的老百姓和老干部也不必气馁,停下你们上访脚步的那一天,也许不会太远了,因为大环境在变,国家反腐的力度在加大,新的曙光正在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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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岳世仁 2013-2-6 23:03
清偿国资流私宜从破产单位铺开查实相信或可得万亿美金也未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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