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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找到新律师桑兰接着告

热度 25已有 61360 次阅读2012-12-20 11:23 |个人分类:桑兰案|系统分类:杂谈| 名将, 上诉 分享到微信

找到新律师 桑兰接着告 

已向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  被告主体中仍有当年的监护人  吸取去年的教训  不再要求天价赔偿

原体操名将桑兰将重启上诉之旅。

    记者昨天在北京大学新园酒店见到了桑兰及她的经纪人黄健、代理律师徐晓冰。对于一年多前美国司法机关对于“桑兰性侵案”未予立案一事,桑兰并不服气。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在徐晓冰的帮助下,要继续“讨说法”。这也是他们三人首次面对媒体。

    桑兰告诉记者,这次徐晓冰为她准备的起诉书共有70页,提出了11条诉讼请求,她对这次诉讼充满信心。

    案件回溯:去年跨国诉讼,最终闹剧收场

    桑兰今年31岁。1998年,她在美国举办的友好运动会上练习跳马时不幸受伤,颈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瘫。

    去年,桑兰通过律师海明向美国司法机关启动诉讼程序,索赔金额高达18亿美元,被告名单中包括当年她受伤时在美国担任她监护人、照顾她生活的刘国生、谢晓红夫妇。随后,她又把刘谢夫妇的儿子薛伟森追加为被告,并指控薛对自己性侵。

    不过,美国司法机关最终没有为性侵案立案,桑兰与3家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也签署了和解协议。

    更“戏剧化”的是,桑兰与海明很快闹僵,海明称桑兰拒绝支付律师费,并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

    横跨中美两国,闹得沸沸扬扬的“桑兰讨说法”,最终以闹剧收场。

    案件进展    继续告监护人 没有天价索赔

    昨天,桑兰的新律师徐晓冰告诉记者,这次桑兰的起诉书中,被告主体只有4个,分别是刘国生和谢晓红夫妇、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的主办方时代华纳公司、去年为刘谢夫妇担任代理律师的莫虎、统称为“匿名”的30个左右网络ID。

    在去年的起诉过程中,海明为桑兰罗列了数十位被告,并提出天价索赔,这被外界视为自我炒作。徐晓冰表示,这次的起诉状更加务实。

    记者翻阅起诉书发现,这次桑兰的诉讼请求共有11条,其中5条针对刘谢夫妇,3条针对时代华纳公司,2条针对莫虎律师(莫虎和刘谢夫妇在第四条中同时出现),1条针对匿名网络ID。

    其中,起诉刘谢夫妇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为时任桑兰监护人的失职、不当得利、侵占桑兰私人物品和财产、违背信托责任和诽谤,而对时代华纳公司的起诉主要是要求其履行承诺,负担桑兰今后生活和治疗的相关费用。

    桑兰对于时代华纳公司的索赔金额为“大于7.5万美元”,徐晓冰称,这是美国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最终要求赔偿多少,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因为还没有进行到那一步。到时候,我们会请专门的精算师,计算桑兰在各个方面需要的费用,然后得出一个数字。”他说。

    据悉,10月初,徐晓冰已将诉状递交至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上月25日,该案进入法庭程序。

    对话主角    舆论压力很大  不会放弃维权

    FW:去年赴美上诉的结果并不理想,这次重新起诉,你有信心吗?

    桑兰:有信心。其实我要求的东西并不多,只想拿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让自己以后的生活和治疗得到保障。

    上一次赴美,也是我们第一次出国打官司,在许多方面都没有经验,而且海明律师在许多方面做得不好,不但没有给案件进展带来实质性帮助,还给我们造成了许多麻烦和困扰。

    FW:上次诉讼,到最后你和海明不欢而散,这次你和徐晓冰律师的合作是否愉快?

    桑兰:徐律师给了我们新的希望。他做事非常低调认真,我也非常配合他的工作。其实和以前一样,不管是谁当我的代理律师,我都是实事求是,把我知道的东西如实说出来。

    FW:上次你把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列为被告,这被认为是忘恩负义,这次你又把他们列为被告,是否担心会有舆论压力?

    桑兰:压力确实很大。我受伤的时候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现在我和普通人一样,希望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自己的权益。至于各种流言飞语,可能公众被一些媒体的不实报道蒙蔽了。或许他们的确不明真相,但我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本版文并摄/记者 李一男

    ▲桑兰昨天对记者表示,她对这次赴美“讨说法”很有信心


文章来源:http://sports.sohu.com/20121204/n359453005.shtml

                 http://www.fawan.com.cn/html/2012-12/03/content_4014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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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75 个评论)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3-1-17 00:19
pdzs013: 中国的法律?目前管不到美国的案子吧?
瞎猜想:14万应该办理了中国的基金手续?同时美国也办理了申报?谁办的相关手续?应该就是和基金有直接关系的人。 ...
14万美元那笔钱在美国叫基金,给了桑兰之后那笔钱就叫桑兰的偶然收入了。
桑兰在国内自己发起了一个基金,其中的猫腻更大。如果查账里面必定大有文章。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3-1-17 00:16
ImYoona: 800到头了!别叠高楼了,看起来费力。建议你以桑兰基金的税务问题为题写篇文章。
瞧不起二人转?最后没有想到燕子衔泥蚂蚁垒窝马上点击要冲破三万了吧。
你操弄的打假话题和名博话题无人喝彩黔驴技穷无计可施最后只好重拾桑兰话题?把你的九篇为桑兰翻案的博文最后没敢发出来的三篇赶紧发出来呀!
回复 ImYoona 2013-1-16 23:26
pdzs013: 美国的事你要问喜乐。
800到头了!别叠高楼了,看起来费力。建议你以桑兰基金的税务问题为题写篇文章。
回复 pdzs013 2013-1-16 23:24
ImYoona: 是适用于桑兰国内的基金吧?那我并不感兴趣,毕竟和案件无关。
美国的事你要问喜乐。
回复 ImYoona 2013-1-16 23:20
是适用于桑兰国内的基金吧?那我并不感兴趣,毕竟和案件无关。
回复 pdzs013 2013-1-16 23:13
ImYoona: 你的那些话题也很有意思,但我并不了解也插不上话,特别是有关国内的事。希望你能详细谈谈你了解的情况。
http://www.crcf.org.cn/sys/html/lm_20/2008-05-20/104927.htm
不知道哪条有用?
回复 pdzs013 2013-1-16 22:41
ImYoona: 你的那些话题也很有意思,但我并不了解也插不上话,特别是有关国内的事。希望你能详细谈谈你了解的情况。
中国的法律?目前管不到美国的案子吧?
瞎猜想:14万应该办理了中国的基金手续?同时美国也办理了申报?谁办的相关手续?应该就是和基金有直接关系的人。
回复 pdzs013 2013-1-16 22:36
吼完继续向前走: 14万美金的性质是固定收入之外的偶然所得,在中国要纳税是必须的,无论在美国是否曾经纳税都不影响这个事实。因为中美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假如她在美国征税 ...
个人觉得要是基金应该办理中国有关基金的相关手续?好像有人给过连接,有关中国基金的解释,有空找找看。
500元利息是收入,是否该征税就不知道了?
猜想:既然现在美国起诉了,期限是否可以延续?
回复 ImYoona 2013-1-16 22:36
pdzs013: 呵呵,改主意啦。
你的那些话题也很有意思,但我并不了解也插不上话,特别是有关国内的事。希望你能详细谈谈你了解的情况。
回复 pdzs013 2013-1-16 22:31
ImYoona: 想想也没单独写博文的必要,就在芦笛那篇里跟贴把我想说的话说了,欢迎去那跟贴。
呵呵,改主意啦。
回复 ImYoona 2013-1-16 22:18
pdzs013: 谢谢高抬!不过只是瞎聊、瞎猜。你最好声明不能当作任何依据。否则普渡掌门不同意。
你还真把自己当人物了。要真发船票那轮得到你啊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3-1-16 22:15
你们独立团的骨干分子追着我骂大街的时候你怎么没说有欠礼貌呀?别说你是一个虚拟的独立团的团长的发言,哪怕是美国总统的国情咨文或者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我也有评说的权力。
你在你的一亩三分地可以随意封杀ID删除跟帖也可以去网管告状。但是你一定要记住,权力是有限的才是有效的。
我在任何地方的任何发言你都可以跟贴,反驳批评都可以,我绝不拦着你。
回复 ImYoona 2013-1-16 22:13
pdzs013: 谢谢高抬!不过只是瞎聊、瞎猜。你最好声明不能当作任何依据。否则普渡掌门不同意。
想想也没单独写博文的必要,就在芦笛那篇里跟贴把我想说的话说了,欢迎去那跟贴。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3-1-16 22:07
pdzs013:         个人觉得中国她们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还有500美元/月,当年和现在对中国人来说是很高的收入?难道残障人可以不报税? ...
14万美金的性质是固定收入之外的偶然所得,在中国要纳税是必须的,无论在美国是否曾经纳税都不影响这个事实。因为中美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假如她在美国征税了,那么在中国征税时会抵扣掉那部分税款。
另外,举报桑兰偷漏税必须是在今年或者明年上半年,因为该项刑责的追诉时效是五年,2008的所得明年晚些时候将会超越追诉时效。
回复 ImYoona 2013-1-16 22:05
吼完继续向前走: 是在威胁我还是在威胁普渡013?
我赶脚要是说大吼再说话我就退出美中网或者调独立团来全面清剿似乎更有杀伤力。不过能不能吓到我还得另说着。 ...
确切的讲就是和013解释一下,因为我知道他希望我来这讨论。

大吼吼,我对你在013这和他或其他网友交流没意见。如果你跟我的贴想和我讨论我正在讨论的问题也可以,但跟我的贴谈与我正在讨论的问题无关的话题就有些没礼貌了。别这么做行吗?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3-1-16 21:56
ImYoona: 如果大吼吼要坚持用与我们讨论的话题无关的话来跟我的贴,我只能不在你这和你讨论问题了。
是在威胁我还是在威胁普渡013?
我赶脚要是说大吼再说话我就退出美中网或者调独立团来全面清剿似乎更有杀伤力。不过能不能吓到我还得另说着。
回复 pdzs013 2013-1-16 18:34
ImYoona: 我想就桑兰第四修改诉状的第四诉项ACCOUNTING AS TO THE FUND写篇学习心得,你来捧场好吗?
谢谢高抬!不过只是瞎聊、瞎猜。你最好声明不能当作任何依据。否则普渡掌门不同意。
回复 pdzs013 2013-1-16 18:30
ImYoona: 你是说基金的本金要交个人所得税?
基金至少应该正常手续移交,美国对外国人所得也有相关法律,中国接受基金也要申报。不过目前在美国的官司,还没走到这步。
目前看到的证据没有看到刘是基金管理人?最多是事实管理人?
回复 ImYoona 2013-1-16 18:26
pdzs013: 知道就好!
我想就桑兰第四修改诉状的第四诉项ACCOUNTING AS TO THE FUND写篇学习心得,你来捧场好吗?
回复 pdzs013 2013-1-16 18:25
吼完继续向前走: 愿闻其详?98年14万美刀给桑兰之后,她有否在美国或者申报过个人所得税?当时的汇率是7,那笔钱91万人民币。偷税漏税91万是什么概念?大概能判几年徒刑?是想闻 ...
    个人觉得中国她们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还有500美元/月,当年和现在对中国人来说是很高的收入?难道残障人可以不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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