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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大:《桑兰案文集》征文开场白

热度 42已有 9908 次阅读2012-3-9 14:42 | 文章, , 今天开始, 开场白, 网上 分享到微信

《桑兰案文集》(暂定名)今天开始正式公开征求文稿,要求如下:
(1)是已经在网上发表过的;
(2)最好是现在仍然在网上能找到的(包括转载的);
(3)是对本案案情的分析性文章,不是对任何个人作人身攻击的;
(4)如果是已经删除了的,如果有人推荐,希望原作者提供;
(5)有关本案的新闻报道不在收集范围内。

对于在这里发表的每一篇文章,请大家投票表态,赞成的请送花,反对的请送蛋。如果能够在评论栏内说明理由更好。

由于案情的不断发展,在保持原文的基础上,原作者可以对文章内容增加脚注和说明。

经选择入编的文稿,将编印成书,在中、美两国用中文出版,在世界各地发行,对象是华人。

此外,我们也欢迎“搞笑类”、“诗词类”、“资料类”的文稿。

全部文稿的作者,以及参加编辑工作的人员,都是义务性质的,没有任何稿费和报酬。本书将委托出版社出版发行,销售所得全部捐赠给《中国残疾人基金会》。

今天开始发表所收集的第一批13篇文章,第一篇是“胆小鼠”在2011年5月1日发表的经典作品。桑兰案是2011年4月28日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正式提出的,“胆小鼠”的这篇是最早发表的有关论文,还有更早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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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1 个评论)

回复 桑寄生 2012-3-9 20:50
还应该把一些刻意编造的东西收录进来,头一篇就是新华社杨明的“桑兰被奸污了吗?”
回复 桑寄生 2012-3-9 20:34
一本书,除了事件记录外,最好还能给读者提供一些知识,建议把几个动议都录入。
回复 桑寄生 2012-3-9 20:30
桑兰的那份著名的抗辩应该录入本书,最早是久未露面的网友红男绿女翻译的,链接如下: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56482&do=blog&id=87934
桑兰抗辩的中文全文:是非曲直,众人评说

很多去年十分活跃的网友都不再关心此案了,但他们的努力不能忘记。
回复 李大玖 2012-3-9 20:17
刚才看到一位网友说起版权问题,说网文如果未经作者同意编入书中可能引起版权纠纷。我想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大可不必因此放弃。建议刘老大在征稿信中增加有关版权的说明,所有编入书中的文章版权仍旧归作者所有,仅仅只是在作者同意无稿酬的情况下编入此专辑。所有推荐或者入选都是公开进行,相当于公示,任何人随时可以要求撤出自己的文章。编辑可以在文章最终定稿之前,再次公开的征求意见,最好逐个征求意见,愿意退出的作者一律尊重作者意见。
还有一个建议,刘老大不妨将征稿信置顶放在首位,另外编辑一个目录也放在置顶位置,注明文章篇名,博主,链接和投票数目,方面网友随时查看。
还有一个想法,收入文章是不必拘泥于时间顺序,勉得增加工作量。最后成篇时再考虑时间因素要容易得多。
回复 桑寄生 2012-3-9 19:58
李大玖: 谢谢!我一天到晚挨骂,本来觉得谨言慎行为佳,忽然明白了,何必呢?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谁爱说什么就说吧。   ...
也只有黄健那厮骂你。只要他一开骂,就有千百个网友把他骂回去,最终他只是讨了一顿骂而已。
回复 桑寄生 2012-3-9 19:56
李大玖: 这是一件大好事,桑兰案是一场很特殊的跨国官司,很多细节在网友的追究下变得越来越清晰,对美国法律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支持老刘。我报名做一个义务编辑吧,只 ...
支持你当编辑!“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古往今来共一时,人生万事无不有。”可不能少!
回复 tobuto 2012-3-9 19:46
李大玖: 谢谢!我一天到晚挨骂,本来觉得谨言慎行为佳,忽然明白了,何必呢?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谁爱说什么就说吧。   ...
谢谢
回复 来了 2012-3-9 19:28
我建议:
1、按时间和事件对应发展这条主线编撰网文集。我相信这点非常重要,原因就在于如果没有时序和事序对应,这网文集很容易索然无味,按时和事这个流程编集,可以做到就事论事,插进了很多话题点,比如海明跟桑的先甜后涩,再苦,再难与人说的讨好和尴尬,以及大棚进戏的前后评论,这样发展下来,评论集伴随着事件流展,就像戏剧一样让读者有期待性。

2、长文、短句的评论都可入选。往往精辟形象的网友三两妙语更容易让读者印象深刻,今天的读者很多人缺乏耐心去细读究竟,他们更喜欢速度化理解事物,快速,俏皮才有卖点,而精悍小文,常常能击中当时的事件要点,因此,我更喜欢看或热辣或幽默的网友热评。希望这书不要弄成太学究化,太沉重但又缺乏生气的东东。

3、桑诉刘谢莫案是当今中国社会丑陋大现状的集成,不要忘记将网友对各个出场人物的精妙点评编撰入书。这些人物包括,路明,杨什么记者,曾记者,大棚,还有谁?一时想不起来,还有等待进场的小小羊,这些怪形怪状的人物生态都可以总集成,构成一幅巨大的当今社会怪现状......刘谢莫当然也不能例外,刘谢莫也不是完人,惟有他们的不完美,他们才是我们中的一员。。。电池没电了,有电了上来补充完整,先放草稿进来
回复 haowengongshang 2012-3-9 19:02
来这里捣乱的一律不欢迎。
回复 eureka 2012-3-9 18:22
李大玖: 谢谢!我一天到晚挨骂,本来觉得谨言慎行为佳,忽然明白了,何必呢?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谁爱说什么就说吧。   ...
谢谢你的公正报道!
回复 tsiman 2012-3-9 18:01
销售所得全部捐赠给《中国残疾人基金会》。

就不要去提别的事!
回复 GOUP律师 2012-3-9 17:34
刘一边吃一边说:“以前帮桑兰洗澡,都是吃自己,还要被告;那个黄二不用洗澡,反而有的麻。现在总算吃回一些。”——这话不大对吧,玩笑不应该这么开,我认为
回复 GOUP律师 2012-3-9 17:32
礁石: 我是那种“有事实”的诽谤。在法庭上,这种方法叫做“Damage Done”。嘻嘻。

谁叫刘老大跟我玩黑帮手段。只好以黑制黑了。 ...
说实在的,你的影响完全损害不到刘老大的名誉,我要是他,大概只会觉得你很annoying, 我估计这也是他拉黑你的原因。
回复 tsiman 2012-3-9 17:28
我先来个搞笑类
今天莫刘谢去大吃一顿。莫吃的冒汗,表示吃得从来没有过痛快!

莫律师说,打官司一直都是收委托人的酬金,这次是一生中唯一一次收对方律师的钱,而且不用催,对方就送钱来,还怕我不收钱。
那天海律师小跑着送钱来,连汗都不来不及擦,还学着以前桑兰的样子,满脸微笑递上支票,连连说:“如果您需要现金,我马上去用信用卡透支给您,还有您送来的文件,我连看都不敢看就马上签名了,非常感谢您的大人大量,您就是我的亲身父亲。”。然后又扑着向刘谢跟前说:“你们两位简直是我的亲身父母,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大人大量的好人。”
刘说:“我没有桑黄,还有你这样的儿女。还是赶紧付钱,我知道你准备声东击西了”
刘谢两人商议了一下,还是认为海律师靠不住,收现金合适;莫律师也马上把支票还给海,也要收现金,海律师赶紧开车去借钱,不到三个小时就借到钱了。海律师苦笑着连连道歉:上次收了桑的6千美金房租,还不够给你们。

后来三人去纽约四季酒店Four Seasons Hotel New York吃饭,不吃好的,专吃贵的,原来吃对手的钱,吃起来是这么爽的。三人吃到满头大汗,擦汗都来不及。
刘一边吃一边说:“以前帮桑兰洗澡,都是吃自己,还要被告;那个黄二不用洗澡,反而有的麻。现在总算吃回一些。”
莫打了个响嗝:“桑兰不告你,哪里有的吃?等吃完海律师,再吃徐律师,又再吃桑兰,你们二位还可以回去中国吃杨记者和曾记者,吃不完了,这就是好心有好报啊,嗝,,,,,,”
刘大声说:“我现在才明白天鹅公主的意思,桑兰用这种办法报恩啊!MY GOD!!!!嗝,,,,,,”
谢:“嗝,,,,,,明天去雅典娜广场酒店,嗝,,,然后去纽约宫酒店 ,纽约半岛酒店,炮台公园丽兹.卡尔顿酒店,中央公园丽兹.卡尔顿酒店;.纽约瑞吉酒店St. Regis Hotel,川普国际大酒店,嗝,,,嗝,,,。
回复 douniwan 2012-3-9 17:20
心胸狭窄,小肚鸡肠,意气记恨,会使礁石变成茅房砖头滴。
回复 winstonluo 2012-3-9 17:15
礁石: 借楼主的光,容我告个御状。

刘国生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得批评之声。视网民为草芥,以为美中网他可以一手遮天。其恶性包括:
欺君盗名,抄写网上博文,假名人 ...
算了吧你,明明一副小人嘴脸,都已经原形毕露了,还要给自己脸上贴金,脸皮真厚!
回复 GOUP律师 2012-3-9 17:15
礁石: 21毛也够把我打趴下的。赶快到海宝那里抄一个段子来护身。。。

咦,海宝好像又删了。

这美中网真真假假的。越来越好玩。    ...
你这个人说好听呢,是挺有激情,说难听点,是楞头小子张口就来,嘴巴比脑子动得还快~~
回复 男丁女口 2012-3-9 17:14
礁石: 借楼主的光,容我告个御状。

刘国生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得批评之声。视网民为草芥,以为美中网他可以一手遮天。其恶性包括:
欺君盗名,抄写网上博文,假名人 ...
焦石,你啥时成怨夫了。
回复 GOUP律师 2012-3-9 17:10
礁石: 那句“你也可以出版一个。。。” 是一语道破天机。
所以我才来诽谤他一下。
本来就是,我也正想说呢~~
你承认诽谤了哦
回复 礁石 2012-3-9 17:09
GOUP律师: 博主就是刘老大吧~~
你这个状纸写得实在太夸张了
有些内容说你诽谤都不过分哦
那句“你也可以出版一个。。。” 是一语道破天机。
所以我才来诽谤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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