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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大:《桑兰案文集》征文开场白

热度 42已有 10013 次阅读2012-3-9 14:42 | 文章, , 今天开始, 开场白, 网上 分享到微信

《桑兰案文集》(暂定名)今天开始正式公开征求文稿,要求如下:
(1)是已经在网上发表过的;
(2)最好是现在仍然在网上能找到的(包括转载的);
(3)是对本案案情的分析性文章,不是对任何个人作人身攻击的;
(4)如果是已经删除了的,如果有人推荐,希望原作者提供;
(5)有关本案的新闻报道不在收集范围内。

对于在这里发表的每一篇文章,请大家投票表态,赞成的请送花,反对的请送蛋。如果能够在评论栏内说明理由更好。

由于案情的不断发展,在保持原文的基础上,原作者可以对文章内容增加脚注和说明。

经选择入编的文稿,将编印成书,在中、美两国用中文出版,在世界各地发行,对象是华人。

此外,我们也欢迎“搞笑类”、“诗词类”、“资料类”的文稿。

全部文稿的作者,以及参加编辑工作的人员,都是义务性质的,没有任何稿费和报酬。本书将委托出版社出版发行,销售所得全部捐赠给《中国残疾人基金会》。

今天开始发表所收集的第一批13篇文章,第一篇是“胆小鼠”在2011年5月1日发表的经典作品。桑兰案是2011年4月28日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正式提出的,“胆小鼠”的这篇是最早发表的有关论文,还有更早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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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1 个评论)

回复 dalianhao123 2012-3-21 03:14
好的
回复 eureka 2012-3-10 16:51
这篇文章也不错。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7/user-261460-message-117332-page-1.html
回复 春夏秋冬 2012-3-10 10:45
李大玖: 哈,胖子骂人至少有点喜感,而且他知道界限在哪里,基本上知道对错,即使是胡闹也自己知道是胡闹,他随时准备撤退,愿意道歉认错。所以虽然他曾经骂过我,我还是 ...
那是。。。黄健骂了那么久,还是没给你一张船票。。天天吼着要实名的才有船票,可是就是不敢给你。。。
回复 李大玖 2012-3-10 09:36
春夏秋冬: 握手。。。我可算见到死胖子跟贱贱天天骂的人了。。。。
您可没少挨骂啊。。。
三天两头的被贱贱点名的。。
哈,胖子骂人至少有点喜感,而且他知道界限在哪里,基本上知道对错,即使是胡闹也自己知道是胡闹,他随时准备撤退,愿意道歉认错。所以虽然他曾经骂过我,我还是跟他保持正常的采访联系。握手。
回复 李大玖 2012-3-10 09:32
公道自在人心: 首先向李记者致敬!

对出文集我觉得不错,但应该谨慎,在法律上做到无懈可击,所以,一定要多征求律师意见和请他们把关。我木有文化,接近文盲、完全的法盲。从 ...
谢谢支持。您的意见很有价值。我觉得这次出网络专辑就应该是遵从网络民意,最后的成稿应该体现大多数网友的意见。
回复 李大玖 2012-3-10 09:29
dalianhao123: 您好,问下如何能联系上李大玖
您找我吗?可以发电邮xinenusa@gmail.com
回复 李大玖 2012-3-10 09:28
忍不住说一句: 大玖,问好。我认为你不要当编辑的好,当顾问就可以啦。即使桑兰案完后,也许也有跟踪报导可写。作为新华社记者的报道,会更有份量的。你也可以从记者的立场和角 ...
哈!很高兴在这里看见老同学,谢谢你的支持。
回复 桑寄生 2012-3-10 09:24
dalianhao123: 您好,问下如何能联系上李大玖
不知道。
回复 dalianhao123 2012-3-10 09:07
桑寄生: 也只有黄健那厮骂你。只要他一开骂,就有千百个网友把他骂回去,最终他只是讨了一顿骂而已。
您好,问下如何能联系上李大玖
回复 180pig 2012-3-10 06:31
好闹腾啊。
回复 忍不住说一句 2012-3-10 03:12
李大玖: 谢谢!我一天到晚挨骂,本来觉得谨言慎行为佳,忽然明白了,何必呢?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谁爱说什么就说吧。   ...
大玖,问好。我认为你不要当编辑的好,当顾问就可以啦。即使桑兰案完后,也许也有跟踪报导可写。作为新华社记者的报道,会更有份量的。你也可以从记者的立场和角度,自己写一本书呀。
回复 hxyx 2012-3-10 03:11
海明的“道歉”你不懂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133622&do=blog&id=132833
回复 公道自在人心 2012-3-10 00:49
haowengongshang: 当然可以,但是人身攻击的内容不允许。
建议把这篇开场白置顶。
回复 庐山谣 2012-3-10 00:44
桑寄生: 一本书,除了事件记录外,最好还能给读者提供一些知识,建议把几个动议都录入。
确实按照时间可以编个官司大事件目录
回复 庐山谣 2012-3-10 00:42
李大玖: 坦率地说,以我对出版界的了解,这本书的出版赢利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纯粹以发行量来看,出版社很可能不会接手,所以刘老大说他出钱印刷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觉得所 ...
支持出书。
回复 公道自在人心 2012-3-9 23:49
李大玖: 刚才看到一位网友说起版权问题,说网文如果未经作者同意编入书中可能引起版权纠纷。我想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大可不必因此放弃。建议刘老大在征稿信中增加有关版 ...
首先向李记者致敬!

对出文集我觉得不错,但应该谨慎,在法律上做到无懈可击,所以,一定要多征求律师意见和请他们把关。我木有文化,接近文盲、完全的法盲。从我低水平的角度给老刘提几点问题:
1、就是大家说的版权问题,同意的和不同意的作者,当然很好处理。而未置可否的,可能不是以“公示”方式就可以解决的,人家没有看到啊,不等于同意,这种情况可能留下后患。
2、这集子盈利与否,盈利的去处可能与“侵权”无直接联系。
3、不进行人身攻击,何谓“人身攻击”何谓“个人评述,个人观点”,这个界限怎么掌握,谁来掌握,需要很慎重,不要授人以柄,让死灰复燃。
4、当然可以先收集整理编辑,无需太瞻前顾后,但在最后定稿和出版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请熟悉这方面法律的律师们把关,做到万无一失。
5、选题范围是否可以扩大一些?不一定全是对案情的分析性文章。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水平和能力分析案情,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在网上查阅资料和写长篇东西。一些表达自己对这种事情的气愤,对被告表示支持和安慰的文章,只要写得好,一样可以选择,这表明了一种人心的相背。甚至一些对你们提出善意的建议和批评的文章也可以酌情考虑。毕竟你们是好人而不可能是圣人。这样可以使集子更全面客观。
6、最好用简体字,有些法律文件的英文最好翻译一下,以方便我这种识字很少不识一个洋文的半文盲哈。
回复 春夏秋冬 2012-3-9 23:34
李大玖: 高见
握手。。。我可算见到死胖子跟贱贱天天骂的人了。。。。
您可没少挨骂啊。。。
三天两头的被贱贱点名的。。
回复 李大玖 2012-3-9 23:18
来了: 我建议:
1、按时间和事件对应发展这条主线编撰网文集。我相信这点非常重要,原因就在于如果没有时序和事序对应,这网文集很容易索然无味,按时和事这个流程编集 ...
高见
回复 李大玖 2012-3-9 23:15
坦率地说,以我对出版界的了解,这本书的出版赢利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纯粹以发行量来看,出版社很可能不会接手,所以刘老大说他出钱印刷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觉得所有的环节都可以公开,包括出版账目和销售情况,赢利情况,资金到哪里去了等等。有网友说如果找不到文章的主人怎么办,很好办,可以将文章拿下来,不发就行了。不过我想既然是这些文章发表不到一年,绝大多数作者都是可以找到的。网络转帖无所谓版权问题,所以一开始不用担心版权问题,众人拾柴火焰高,积极推荐好文章,争取吸收真正的精华。
我愿意参加编辑工作,并不是我认为这本书会赢利,而是觉得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回复 linling1013 2012-3-9 21:23
我住纽约,2月4日开始在此写博客,我写了几篇对桑兰还海明的评论,如果此文集觉得有收录价值本人同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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