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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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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说的是一个路怒症的故事。
五一假最后一天,赶在晚间八时许,华西都市网及时刊发《女司机变道遭男子暴打》:“3日下午,一段35秒视频网上疯传:在成都市娇子立交处,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4次踢中女司机脸部,整个过程触目惊心。 这段视频引发数万网友转发,其中不乏微博知名博主李伯清等,数万网友谴责男子太过冲动,‘一点事情就要把别人往死里弄,下手这么重。 ’”
看视频,下手确实够狠,称“暴打”不为过,据统计“35秒内4脚踢中脸部”:“2点13分20秒,在2次试图拉开车门失败后,男子伸手从车门内侧将门打开,用力拖拽,将车内女司机拖出来摔在地上,女司机随身物品散落一地…紧接着,男子冲上前对着女司机头部踹了一脚,女司机从地上爬起来后还没站稳,男子再次用手击打她的头部,把她第2次摔到地上,然后冲过去用右脚连踹女子头部2次。女司机试图站起来,但是还没站稳,男子再次冲过去对她头部踹了一脚,在女子踉跄着试图往旁边逃开的时候,他又追上去踹了她腰部一脚…”
因此,报道文末不仅有《两问“路怒症”》求医问药,还有记者手记 《爱幼之心不是施暴借口》再予点拨:“采访中,卢妈妈第一次看到女儿被殴打的视频,她抱着女儿的肩膀,痛哭失声。这起暴力事件的起点,是另一位母亲,因为孩子受到惊吓,抱着1岁多的幼儿,摇开车窗对卢小姐‘宣战’…爱幼之心虽可悯,却不是施暴的借口和理由。在这位父亲以孩子之名暴打别人的孩子时,不知道他1岁多的幼儿,在母亲怀里目睹殴打、目睹流血,得到的究竟是安慰,还是恐惧更多些。今天发生的这一切,又会在他幼小的心里,留下什么烙印?”
次日,当事人的道歉声明,也通过@华西都市报传出,“锦江警方通报:5月3日14点10分,张某认为卢某驾驶的现代车变道,阻碍了其正常行驶,在娇子立交桥下将卢某逼停,拖下车殴打。警方对张某实施刑拘。张某在审讯中向卢某致歉,自己一时冲动造成对卢某及家人的伤害。”
听上去,确有悔意,也确有歉意:“张某表示,这件事情他很后悔,并表达对受伤女孩卢某的歉意。今天是五四青年节,他希望告诫所有在路上开车的年轻人,‘不要像我这样,退一步海阔天空’。而张某的老婆也表示,希望受伤的女孩和的哥,给自己丈夫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开始舆情几乎是一边倒。
转载之际,@凤凰东方传媒所拟标题是“因为一点小刮碰,无良司机暴打女司机”;愤怒的@中国之声在140字的发言框里,还特意加了一句表态,“对女人竟能下此狠手”。诸如@happy热哥之言,皆是当时典型观点:“…小小刮擦就对女性下如此毒手,必须严惩!转起看看他到底啥背景,全网扩散!”
峰回路转发生在昨晚。
路怒症发作的原因,开始逐渐清晰起来,于是,路怒症的故事摇身一变,换成奇葩女司机被殴记。
因为事发所在地位于四川成都,所以@华西都市报继续一马当先,于昨晚八时许曝光“女司机变道挡路男司机全过程视频”。
女司机一次连变两道的视频一经公布,男司机们几乎集体怒了,网络舆论再一次炸开了锅。
@我叫三颗牙长叹一口气,有理由庆幸自己判断没错:“我第一反应肯定是这个男司机不对,怎么也不应该下车打女人,但是看了视频后发觉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从头到尾都是这女司机在搞事,后面还屡次上来挑衅,如果我车里有我的儿子在的话,我肯定也下车找对方理论,真的,在孩子面前什么都是浮云,没有人可以侵犯我孩子的安全,无论男女。”
同感快意的还有@铁军祥哥:“女司机被暴打的真相还原了。我理解打人者窝火心情,女司机先别车后挑衅太过分,我要碰上这事也许不会动手,但追上去理论理论还是很有必要的,现在视频还原了真相,女司机最初的‘谎言’和被打令人同情,现在我只有两个字:活该…斗气车还是不要开了,跟车祸相比,被打一顿还是最轻的。”
一直以来,讥讽女司机技不如人,甚至直贬为马路杀手,均是舆论常态,这一次,剧情一百八十度逆转之后,女司机又成了众人接力吐槽的标靶。
依据京华时报今晨广为流传的视频描述,女司机变道确令男当事人猝不及防:“视频中,张某驾驶车辆从成渝立交往航天立交行驶。其间,可以听到车内有小孩及女子说话的声音…当车辆驶过航天立交时,张某一直处于从左往右第三车道。14时12分44秒时,驾驶车辆并处于第二车道的卢女士,打起右侧转弯灯向张某所在的第三车道变道,并从张某车辆前方穿过,随后继续穿过第四车道经‘三圣乡出口’驶出三环主道进入辅道…变道过程中,张某曾长按喇叭,其车头险与卢女士车辆追尾。接着,张某在同一出口驶出三环主道进入辅道。而后,张某驾车加速,与本处于前方的卢女士车辆平行,并向外侧转向,将卢女士车辆别到辅道第三车道外。随后张某超车前行,将卢女士甩在后方。过程中,张某曾自语,‘开不来嗦。’”
双方互不相让,有了第一次,又有第二次:“…14时13分30秒时,张某车辆突然从辅道第三车道偏离至非机动车道(辅道最右侧)。而在同一时间,卢女士车辆则在张某车辆左侧出现并行驶在从右往左第二车道…而后,张某从卢女士车后方变道,行驶到卢女士汽车左侧。这时,卢女士则也向左打方向盘,张某顺势向左偏。从14时13分35秒到40秒之间,两车几乎呈‘S’形并排向前行驶。而张某车内的小孩则不停哭泣并喊‘妈妈’。张某则大喊,‘开不来嗦,X婆娘’…记者注意到,在14时13分35秒时,处于前方的卢女士隔着摇下玻璃的车门,将头扭向左侧,朝张某所在车辆喊话。不过,视频中听不清卢女士的言语。”
围绕男女司机孰是孰非的争议,@刘原与@李海鹏也有过一段辩论。
先是@刘原昨晚发话,对女司机做派表不满:“说句假惺惺的话:打人是不对的。不过看这女的这样开车,她平素的为人也基本呼之欲出了。谴责暴力,但不同情。”
对此,@李海鹏似不以为意,反问“这有什么好说的”:“女司机打转向灯变道,距离足够,毫无问题,只是动作犹豫,在新手和女司机很常见。男司机这就要怒?踩一脚刹车就不能忍?他就去别女司机,然后女司机又别回去。弱肉强食的世界,弱者的错误就在于逞强是吧?”
距离足够了吗?@刘原不愿认同:“这完全不是安全距离,真正开始变道时已经很贴近了。你可以看看完整版的视频。”
“打转向灯时距离还挺远,男司机不减速,真转的的时候才挨近”,显然,在@李海鹏看来,距离并非关键:“…新手和女司机这种事太多了,不能判断为故意。男司机进辅路那一瞬间在那个角度加速就不对,马上又去别了一下女司机更不对,两次都是故意。”
@刘原依旧不认同,继续与之辩论道:“灯虽已打,但却是后车靠近时忽然变向,这是很危险的。前边都不算大事,完整版中这女人后来差点伤及无辜路人,是最可恶的。”
@刘原与@李海鹏的你来我往,算是该事件交锋中的一个缩影。
出自中国青年报的评论《为暴打女司机叫好让人不寒而栗》,作者舒圣祥经过权衡之后,对两人所造风险下了判断,“相比之下,成都这名男司机无疑更残暴更凶狠”:“看那视频,当事女子开车突然变道固然不对,好在并未造成任何剐蹭,该男子竟一路尾随直至将对方拉出暴打才解恨,可见该男子心胸何等狭窄…”
该文重在批判的,其实是一种情绪:“诡异的是,面对‘有视频有真相’,居然还有很多网友无视暴行甚至为之叫好。有的说‘这样的女司机就该教训一下,打得好’,有的说‘打打让她长点记性也好,她活该’;更有甚者,叫嚣‘女人就不应该拿驾照,开车上路就是危险因素,就应该被打’。看到这些是非不分、良莠不辨的评论,实在让人不寒而栗。不排除某些女司机确实开车技术欠佳,但所谓‘马路杀手’真的全是女司机吗?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爆粗口…凡此种种,自认技术一流的男司机们哪一样少做了…为暴打女司机叫好,不仅是为暴行鼓掌,也不仅是性别歧视,更是戾气弥漫的典型体现。只为一点点小事,就不惜把对方往死里打,旁边还有一群叫好的看客,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画面。”
没错,类似“打人虽然不对,但是这女的该打”,的确是完整视频曝光之后的主流评价。
针对中国青年报的“不寒而栗”,@华杉2009抓取其中关键一句——“只为一点点小事,就不惜把对方往死里打”——猛力回击:“就是这样愚昧的人太多,所以这国家不安全啊!人命关天的大事,生死存亡的大事,他认为是小事。那女司机认为是小事,中青报认为是小事,立法者认为是小事,法院也认为是小事。在这个国家,除了政权稳定是大事,其他都是小事!”
同理,@二逼瓦西里也有质疑:“这是小事?高速行驶突然变两条车道差点造成严重追尾,后车还坐着孩子,这是小事?难怪开车害人的都理直气壮。”
说着说着,又回到了女司机凶猛的老话题上,@他们爸乡下人根据车牌号码检索发现,“这女人被打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原来,早在2011年,爱卡汽车四川论坛即有帖子吐槽车主,“川AD7T67,你这样带娃娃要不得”,“J.Bai”也有一则朋友圈发言在流传:“就是这个女的!上次我去乐山吃翘脚牛肉,多窄一条路,她把车子停在正中间,锁了走了,喊她让一哈,她说路是你们家开的?慌个锤子慌…就是这女的,化成灰我都记得!要不是我们家老年人在车上!我去年就上电视了!”
对此,女司机也有回应,依旧通过@华西都市报传出:“女司机卢某说,网传‘小孩半身站出天窗’属实,但‘小孩因为想看风景,没往外丢纸’。针对乐山占道传言,卢父解释近三年该车基本是他在开,未到过乐山。卢某认为自己正遭受道德批判,并考虑对造谣者追究法律任。”
不过,@和菜头还是在高呼,“打人是不对的,但该打的不打,也不对”:“这次是被打了,下次突然变线造成后车紧急避让侧翻死伤呢?下次遇见勇猛大车司机坚决不让被活活挤死呢?可见,虽然贱人自有天收,但被暴打一顿其实是老天慈悲的体现啊!”
“这么做的人都该打,无论男女,这样有助于树立社会良俗”,为防止说专门和女司机过不去,@和菜头还有自己头头是道的理由:“突然变线、会车不关远光、出口停车,这些行为都应该被警察开罚单吊拖。然而,警察蜀黍很辛苦,也不能总是及时赶到。法律的基础是道德,道德的边界通过暴打越界者而成立…强调是女司机,所以不应该被打,这是性别歧视,相当于承认女即恶。”
甚至,@评论员李铁还主张:“这女的什么时候出院,赞同再打一次的顶我。”
不过,@蒍you变乖却认为,“都打成这样了,再说这类话就不厚道了。这女的住院地址又不难查到,你牛逼你去成都再打她一次啊。”
是的,@王小渔在海边也觉得,“吓着孩子的是他的父母亲,而不是车技人品都糟糕的对方司机”:“…有孩子在车上时,更应轻松微笑面对。那个女司机确实可恨,但一个父亲的力量并不是靠拳脚来显示的,隐忍和宽容显示力量(strength)。现在的结果无疑加大对孩子的伤害…一岁多的孩子,开始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任何危险。如果不是当父母的大呼小叫不依不饶,追着对方打,孩子何须受此刺激。”
持中而论,还有诸如@拉拉虫履草之论:“第一、不管这女的开车怎么缺德,不应该动手;第二、不要老是拿女司机说事。我在每条车祸新闻的司机前面加个男字,你们怎么想;第三、吓了你孩子就打人解决,孩子学到了啥。”
一分为二而论的话,即是如@侯杨方所言:“分开处理即可:女司机危险驾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男司机打人,以人身伤害罪起诉。具体量刑,考虑两者间的恩怨因果。”
看热闹不嫌事大,见猎自然则心喜,不满足于消费女司机的符号,男司机们一并痛斥打人者。
何谓“双赢”,这位汽车之家创始人有详解:“女司机出院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开车了,减少了对社会的危害;男司机出狱以后再也不敢这么打人了,同样减少了对社会的危害。” 于是,另一种一分为二观点出现,比如:“混蛋打了个贱货”、“混蛋打了傻逼一顿”、“欠揍的碰上了狂犬病”…综合而论,@李想有言:“1、女第一次并线是违法行为,但不是故意的,可原谅;2、男第一次故意别对方属于生气,是违法行为,不过也可以原谅;3、真正把事件升级的是女又高速追上去,别着男差点撞上电动自行车,男躲避自行车她还补一脚刹车,女坏到骨头里了;4、男下手太狠,妻儿在场,情商太低;5、双赢,对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