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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满十岁不准离婚靠谱不?

热度 2已有 2072 次阅读2015-3-4 00:58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两会 分享到微信

      今年中国“两会上”民革中央将提案修订婚姻法,提案建议建立离婚登记预约制度,设置离婚熟虑期。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此提案一出,立即引起各方热议,那么到底这个提案有几成靠谱?

  ​​根据中国民政统计数据,2002到2013年,结婚登记对数增长了71.4%,离婚对数增长了197.4%。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为婚姻自由原则被滥用。因此就制订相关法律举措,目的是遏制任性离婚。

  不可否认,当下的年轻人是有一些浮躁之徒,拿婚姻当儿戏,抱着玩一玩的态度,自己还是个大男孩就已经为人父(夫),为人母(妻),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和婚姻,就觉得好玩而已。婚姻,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种快餐,我们拿着刀叉一片品味着婚姻的各滋各味一边又疯狂吐槽着。

  我们这代人不如我们父辈的爱情,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仍然携手走完一生。现在都脾气大了,动辄就砸锅砸碗使性子,有的一点芝麻小事儿就对簿公堂,嚷的不可开交,夫妻本是露水情缘,怎奈如此折腾,三下五去二,离婚,谁不离,谁就是王八蛋。翌日,两个人就离了,离后有后悔的,亦有复婚的,站在这个角度上来看,此举有着积极向上的意义,让人们懂得婚姻来之不易,不是一纸空谈,要学会珍惜。

  但是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如果让法律来禁锢,未免有点矫枉过正之嫌。对于很多失败的婚姻而言,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婚姻中的冷暴力、劈腿背叛、性格缺陷导致的狗血闹剧看似都可被原谅,但天长日久如蝼蚁​,长时间的折磨,消耗着彼此的精力、体力,最终双方都溃不成军,甚至都丧失了爱的能力。这时所谓的快刀斩乱麻当是当务之急,而所谓的“离婚熟虑期”其实是在给婚姻套上了一个枷锁,只会让人更加的疲惫不堪,在婚姻中年老色衰,变成婚姻的奴隶。如今是法治社会,一切都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应该再附加任何额外的条件。让婚姻真正实现所谓的自由而平等。

  虽然​这个提案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孩子着想,可想过没有,如果夫妻双方在这个阶段幡然醒悟,察觉了爱情的真谛,重归于好万事大吉,怕只怕这样的婚姻就如一块破抹布,时间久了,发馊发臭甚至一扯就烂,长期的家庭拉锯战对孩子的身心何尝不是一种伤害。我承认,单亲家庭的小孩心里会受到某种的影响,但是为何不教育他们如何正确面对爸爸妈妈的离婚,用一种亲切的口吻告诉他们,爸爸妈妈只是不合适分开了,孩子,爸妈还是会一如既往的爱你的。

  我知道我这个猜想有点不现实,但是我更无法接受那样一个风雨飘摇家庭,濒临支离破碎还是刻意的去维和,夫妻貌合神离,都彼此带着面具,累不累?不如撕下,痛痛快快的活一场。人生短暂,为何要委屈自己。

  所以,我的观点是,让婚姻一切随缘吧。感情这档子事儿,自古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就不要插手了,如果婚姻要靠立法来让大家自觉,这样的婚姻谈何会幸福,如果真的那样,又该有多少人在婚姻的折磨下,宁可选择孤单一辈子,或许,这样才是一种别样的解脱吧!

  另外,多说一句,​ 这真真是一条雷人的提案,是个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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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Lmd 2015-3-4 10:10
应该让儿童参与这是他家的重大事情!父母应该耐心倾听!
小孩未曾十岁是特别需要教育关照,这是家的责任!
有这些前提,成家前就得认真考虑进去!
支持此提案!
回复 夏中华 2015-3-4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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