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琴女/文)
《京华时报》报道,集“中国有机产品”和“OFDC有机认证”于一身的贵州茅台一直以酿造高品质白酒著称,然而昨天有媒体质疑茅台酿酒原料以劣充好、“有机”涉嫌造假、滥用化学农药。对此,茅台昨天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回应,但内容含糊其辞,未正面回应质疑。
其实,茅台除了酒好喝之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在回应一些问题时比较快。像不久前, 传出要对茅台实施价格垄断罚款2.47亿元时,茅台就是当天下午即作出了回应。茅台集团办公室主任邹欣在接受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企业发展角度看,企业犯了错应允许改正。
毛主席说过“要允许人犯错误,也要允许人改正错误,把错误改了还是好同志嘛”,但是,茅台犯的岂止是错误?而是公开地涨价,使价格涨到了国民对“国酒”不敢奢望的地步。违反《价格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违反《反垄断法》,违反《广告法》……茅台不拿法律当回事,多了。
茅台酒好,这在中国,是个人就知道。但是,却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没有喝过,甚至不敢想自己能喝上。原因是,茅台酒太贵,即使舍得花钱买一瓶时也不敢相信遇到的是真茅台。
钱赚多了后,一旦国家处罚就装好人了,说“ 从企业发展角度看,企业犯了错应允许改正”,这十足地是一个奸商的写照。
第一, 国家执法机关不去处罚时,他们钻空子,想尽一切办法给领导溜须拍马,而一旦法律像法律了,就狡辩。狡辩,是任何奸商的能耐。
第二, 走特供路,有特殊的历史原因,也有酒真好的实力,但是特供路绝对是奸商的喜好。而像那些更有爱心的企业家,比尔盖茨、索罗斯等则靠运营发财,不找特供路。
第三, 有些假酒,未必外人造。打假本是政府的责任,可茅台自己也总喊打假,并叫屈别人给他们造假。事实上,茅台的这种贼喊捉贼,也是廉价的广告,是一个广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