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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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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日电(记者邹伟、史竞男)记者2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从新交规实施首日的情况来看,初步显现出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因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凤凰网)
新闻所说是否事实,笔者表示非常怀疑。因为,如果驾驶之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驾驶行为规范了,那么,与其相对应的违章罚款应该减少,可事实却正好相反。北京市这几年的违章罚款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驾驶行为的规范而逐年增加。
如北京青年报报道的:2005年,北京交通违章的罚款增量较大,已经达到10亿元左右。这是北京市主管财政的常务副市长翟鸿祥做客城市广播间时回答听众提问时透露的。在直播间,翟鸿祥副市长还向市民解释了北京地方财政收入的构成:首先是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其次是非税收入,包括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她表示,北京市财政收入连年增长,已经连续11年增幅超过20%。
又据资料载:2010年,北京282万辆机动车中,前10月遵章驾驶的车辆比例仅占0.4%,违法率竟然高达99.6%。交通管理部门非常欣慰的是,交通违章罚款收入又创新高。2009年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总额达到14亿元,2010年,北京的交通违章罚款接近 20亿元。
或许有人会问,北京一年有如此多人交通违章,罚款呈快速增长,这究竟是驾驶人员不守法还是《交规》无效?
实际上,人们都清楚,中国的《交规》是有效的,驾驶人员也是守法的,而现实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不是法不好,而是执法者有私心。换句话说,交通违章之所以会层出不穷,交通罚款之所以会有增无减,一切皆与交警的“执法为己”有关。
关于交警的“执法为己”,驾驶人员是这样反映的。他们说,虽然北京有很多宽阔的公路,但顺畅的路段却没有几条,限行或限速的路段混乱不堪,即使几条环路,也是一会儿限速60,一会儿限速80,一会儿限速100,叫人无所适从。试想,如果这一说法属实,那么,北京的大量违章不都是由交警部门制造出来的吗?这又怎能说“交规”无效的呢?
对此,更有驾驶员一语道破天机,惊醒梦中人。他们说,扣分是假的,罚款才是交警的真正目的。因为,违章罚款是进入财政的,而对于交警部门来说,在这些违章罚款中,又可拿到提成,变为自己的福利,尤其是在罚款越多,拿提成越多的当前,交警部门能不看重驾驶人员的违章吗?所以,一些交警部门为了完成全年的“罚款”任务,拿到更多的提成,便开出移动“测速车”,躲在隐蔽处,查超速,或采取“钓鱼执法”,或采取“集中整治”,来收取罚款,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罚款任务。试问,这样的交警部门这样的执法者,违章率能不越来越高吗?罚款能不越来越多吗?
想想便知,虽然,交警部门在城内装上了“摄像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点,如果离开了这个点,或到城外去,又有谁不会超速的呢?反过来想亦然,如果人人都遵守了交通法规,那么,“监控投资商”和地方政府就赚不到钱了,利就无从图起了。这样,又有谁愿意去做监控投资呢?交警又何来的积极性去查违章呢?同样,如果交警完成不了罚款任务,那么,其对财政的贡献就会不足,交警部门的领导就没有政绩,如此,领导之位还能坐得住吗?职务还能升迁吗?升官发财,不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了吗?
不难理解,随着新交规的实施,罚款名目的细化,罚款品种的繁多,不要说超速被罚是天经地义的,就是开先河的“闯黄灯”也要被罚了。如此这般,照此计算,笔者心想,从2013年开始,北京的交通违章罚款,没有百亿,也与百亿差不了多少了。
从这个角度说 ,笔者以为,判断“新交规”是否有效的标准,就是看违章罚款是否逐年减少。如果是,那说明,新交规是有效的,与立法精神是一致的。如果不是,那说明,新交规是无效的,只沦为牟利的工具。这样,新交规就无存在的必要了,应当尽快被废除。试问,公安部认同这一说法吗?
作者:金世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