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一千万元”人民币稿费按揭的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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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哥十年 大家好!笔者(海哥十年)重启文学创作的梦想,就此号召海内外更多热爱文学、喜爱文学创作的成功人士,共同分享。自2010年下半年在深圳的“海哥十年”曾遭遇到一些个人恩怨的拖累,导致了最近这一年多以来的思绪紊乱,因此几乎中断了个人文学创作的热情。经历这一年多以来的反省与坚持,“与其画地为牢,不如海阔天高”!离别深圳辗转广州,来到上海已有半年了。下一个停靠点会是何方?不在想象。“有钱能使鬼推磨”,台湾国土可能收回,但我斩断的决心将会永恒。其实,只要依旧在这个政权内各地漂泊,就避免不了遭受跟踪与再次颠覆的可能。俗语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就此久往,笔者坚信社会总体仍要保持正义的归属,只要我能积极地预防到这种问题的长期存在,日后即便是一死,也就没有任何遗憾。
当读者们初次见到“稿费按揭”这个新词,似乎都会觉得很陌生。因为有房地产按揭,也有车子按揭,可大家还从没听到过稿费按揭。其实,接触新生事物都是“一回生,两回熟”。当我们今后再次见到稿费按揭,就会很自然的了。笔者《征“一千万元”人民币稿费按揭的计划书》绝非异想天开,而是千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也许,某些见多识少或孤陋寡闻的人,孤立地看待《征“一千万元”人民币稿费按揭的计划书》,他会觉得可笑。但对于笔者,一个有着无限生命力的文学创作青年来说,未来实践成功文学创作的路上,值此按揭区区一千万元人民币稿费收入,其实,又能算得了什么。
即便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当前,多少较有才华的作者都已经梦断在文学创作的路途。据相关报道,全国仅有5%的作家可以靠稿费收入养活自己,而剩余95%的作家是不能依赖稿费维持生活的。事实如此,在当今这个大众文学迷茫的年代,凡事都要依赖“炒作”,只要经过一翻题材的炒作,只要吸引到更多人们的眼球,即便是很一般的作品,都可能大红大紫和纸醉金迷。话说:“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当人们热衷于一些简单的文学作品娱乐(人)娱乐(己),易于释放工作与生活积压在内心中的疲惫的时候,如何让更多的人们关注《海哥十年文集》这类划时代的“良药苦口”或“忠言逆耳”!看似不自由,其实还是很自由的。
在实践“超越时空”的局限性突破了以后,“异国他乡”我们就会很容易接受《海哥十年文集》这样的新生文学作品。实践〈海哥十年文集〉以及笔者源源不断的后续创作,足以掀起新一轮的世界哲学大辩论,就足以点燃在世界范围内进行集思广益的新生哲学变革的可能。
针对这“一千万元”人民币稿费按揭的收支及其回报,详细如下:
1), 按照国家现行税法,依法缴纳“一千万元”人民币的20%稿费总收入的200万元人民币。
2), 成功实现按揭“一千万元”稿费,依法税后剩余的800万元,必将成为笔者(海哥十年)的合法收入,任何人不得干涉笔者按照个人收入合理支配。必将依靠这按揭的稿费来完成许多未竞的文学创作的梦想,比如:a、完成笔者出国学习深造的梦想;b、建设自己全权的国际文学或舆论传播网站,c、改善自己的其他生活条件等等。
3), 按揭“一千万元”稿费的回报:a、优先取得〈海哥十年文集〉及其笔者后续作品的出版权;b、优先取得笔者未来建设文学传媒等舆论网站的不超过49%的股份合作;c、在笔者今后的全部收入中,笔者每年履行按全年总收入的70%用于偿还按揭;d、不受年限的约束,有优先持续收回按揭成本10倍以上的全部回报,按揭回报总累计不低于“税后一亿元”人民币。
4), 适合提供按揭的投资方:a、必须是热爱〈海哥十年文集〉及其笔者后续作品的国内外的一切成功人士(个人或团体);b、国内外文学出版及其发行商;c、商业风险投资企业;d、经笔者“海哥十年”本人确认认可的,可以长期合作的国内外一切成功人士或组织。
5), 笔者欢迎国内外一切有识的成功名士的积极响应,与回馈联络!
6),笔者拒绝委托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合作,有意合作者,请在百度搜索多个网站中,多次确认笔者(海哥十年)本人的照片为妥,切勿上当受骗!上述如有不足之处,请见谅与指正。网络联系方式:
rt2004cn@yahoo.com.cn 。
(古今中外与时俱进:孔子、孟子、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梭、黑格尔、马克思 )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齐家、治业、济天下
顺祝:商安!
——————2011年12月15日(笔者)
(售卖一本书的纯利润10元)X(售卖100万册书)==(收回成本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