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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着桑黄这样反咬海明

已有 4867 次阅读2011-9-25 08:31 分享到微信

桑黄不辞而别,应该没办理退租手续,而且还带走了钥匙,完全是为了继续住下去,理论上和实际上都还是租客.(海明,我们看戏党人坚决支持你继续收收租,绝不能就此打住,连自己老婆的房租都收不上来,还替他人维权?).

贱贱烂烂,海明未经你们允许,破门而入非法闯进你家,你不用说家中尚保存有现金若干,值钱物品若干,重要文件若干,告他个入室盗窃的刑事罪都足够了.

根据海明理论,你不需要证明其有罪,只要想警方证明其有犯罪可能.报案方法是到FBI网站填个犯罪举报表,警方会立案调查的.此时你的身份是向警方提供犯罪分子线索,只要海明的犯罪受到调查而且你在配合警方做证,也是有可能得到U签证的.

https://tips.fbi.gov/

只要律师涉嫌犯罪,永久吊销其执照就是必然的了.桑黄,只要你们干掉海明,可以挽救无数的后来赵静翟田田等,为海外华人除一大害,我们会原谅你对刘谢干下的伤天害理缺德事的.

双方加油,把猴戏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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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外行 2011-9-25 20:46
法律原则是保护弱者,在租房里,房东最大的可能是损失一笔钱,而房客的损失则是流落街头,所以对房客的保护更多。

至于随时终止合同的意思是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而不能今天说明天你就不能住了。对于残疾人或老人纽约更是有更多的要求,海明没有解除租约的权利。

至于损坏房内设施,一看你就没在美国生活过,那完全是房东的责任,桑黄无任何过失反而是海明没有及时修理的过错。无论煤气管道还是洗碗机,都应该桑黄告海名没有及时修理而不是海明抱怨桑黄损坏。

桑黄的最大过失是拖欠房租,海明有追讨的权利,还必须依法律程序,不能胡来的。上次租房案开庭海明未敢露面,实际已经自动输了。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9-25 12:33
嘿嘿,这个创意很不错。

桑兰和黄健倒完时差后,要仔细研究一下
回复 外行 2011-9-25 12:08
纽约租房的法律条款

http://www.housingnyc.com/html/resources/attygenguide.html#12
回复 外行 2011-9-25 12:03
A landlord can only enter the rental property for certain specific reasons, such as to make repairs or alterations, or to respond to an emergency.

http://articles.latimes.com/2011/jul/17/business/la-fi-rent-20110717
洛杉机时报不会是象海明一样跑火车的吧.

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叫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回复 外行 2011-9-25 12:03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可惜桑兰没交房费,海明算是重新夺回自己的财产,让桑兰的支持者空欢喜一场。海明比那两个东西聪明百倍。

房产本来就是海明的,不用夺回,过去是,出租期间是,桑黄离开前后仍然是.

既然出租了,就是失去了使用权换取房租. 桑黄欠租可以追讨,但绝对没有理由强性闯入.租约不会因为欠费自动中止,而中止租约的前提是桑黄提前一个月提出,根据海明所言,跟本桑黄就是不辞而别而且带走了钥匙,继续住的企图很明显.

海明非法闯入,构成刑事罪这应该是板上钉了.大家等好戏看吧.
回复 外行 2011-9-25 12:02
房东没有权利自己驱赶房客,必须通过法院判决和警方执行,现在的问题是海明有权利继续追讨房租,但绝对无权私创民宅.

海明的做法不是违反了什么法的问题,是构成刑事犯罪的问题.因为是刑事案,桑黄并不需要支付法律费用,只要报案(有好事者也可以报案),但也得不到好处,所以大家不会误解我支持万人唾弃的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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