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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六论义务教育分班
徐敏豪
2015年9月25日
1.论行止。近日《检察日报》报道,义务教育法实施近10年,重点班划分从未停止。一石激起千层浪。为何?成时下社会舆论焦点与热点。每开学季,学校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总是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中小学开学头几天,各种重点班分班考试排满日程,50所学校初中分班调查取样,仅6所不分,占12%;44所分班,占88%。
2.论名实。各学校重点班命名,如实验、竞赛、培优、火箭等;或隐蔽班序与普通班穿插,常调换;即使初一、二不分,初三也肯定会分;北京市教委通过媒体重申不得设重点班,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平行分班规定,做好入学组织工作,不得设立重点班、旨在区分学业水平的实验班;特别不得因 “因材施教”,分层考查、分班教学。
3.论是非。要求市区教育督导、教研部门,加强对学校入学测试监督指导,建立检查备案制度。如此分班,学生选择权如何?媒体报道,今年9月北京某学校开学正面临分班初三学生,自发成立反对分班学生组织,共同抵制。学生家长,观点不一、众说纷纭。学校教师对分班权衡利弊、褒贬不一。初衷与动机,直指中考升学率与应试教育,孰是孰非?
4.论宪先。2006年6月29日,在1986年4月12日国家《义务教育法》上修订。明确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办学条件差距,不得将学校、班级分重点与非重点。近10年一再反复重申,但却依然如故,发人深思。义务教育作为国家宪法公民受教育权、培养合格公民,为适龄儿童提供最基本教育产品,不具有人才筛选、分流功能。
5.论中外。义务教育是全体公民,唯一享有平等教育权9年。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必须人人平等,体现为教育程式、内容无差别,成中国与世界各国坚守底线,是法制与公平教育的必然要求,不容置疑。与学生、家长“量体裁衣”、因材施教,在学有余力下,自主从教育市场寻求额外“充电”的节假日、周末、课余兴趣班,具本质区别,不可同日而语。
6.论轻重。儿童正处长身体重要时期,是祖国与世界未来希望。健康体魄是担负今后长期学习与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保证。分班有违义务教育强制、公益、普及性质,本末倒置,无异拔苗助长、杀鸡取卵;不利均衡、公平教育,泯灭儿童纯真天性,误导教师追名逐利、家长急功近利,滋生腐败、高收费、钱权交易。择校班于国牵一发、动全身。
对事不对人,既不因人废言,也不因言废人。忠言逆耳、良药苦口,赤子童心、剑胆琴心,谏不谋身、苍天可鉴,不到之处、万望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