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姐姐去了一趟韶关,韶关的满姑建议她趁着老一辈还健在,要她搞出个好似族谱样式的东西来,列出爷爷生下四代人名,通讯信息等。姐姐接受任务后又交给老草。爷爷那代为首,爸爸为二,老草为三,老草的儿女为四。1代2人(爷爷奶奶),2代10人(5男5女),3代49人,4代100多人。
正当拟稿将要完工,问题来了,稿件中列有姐姐的前夫某某,后夫某某。而且,老草未有征求姐姐的意见,把稿子电邮给了有关人员。这可把姐姐给急坏了,她忙着给这个电话给那个电话,投诉自已的坏弟弟老草,侵犯了姐姐家的隐私权。听说还是哭着打的电话。说什么对她们家的和谐,稳定有影响,什么后院起火之类。
按姐姐的意愿,她的夫人只能写一个,另一个她儿女们不知道的,就不该写。写出了就是多事,就是揭内幕,就是露了她家的隐私。老草则认为若是与她的前夫没生下子女,倒还可以不写。但事实是,第一个儿子,姐姐和她的前夫生的,三岁那年离了婚,第二及第三个女儿是她和后夫生的。兄妹三人,一直是在同一个家庭长大。对这同母异父的三个,父母一直也未有过说明,亲朋也没提到过。今年,大儿子都已经是五十岁的人了,即是说,这件旧事已经瞒了近半个世纪。
在信息闭塞的年代里,国史家史,大事小事,你瞒我瞒,你不说,我不说,大家一齐不说,有人惧谈历史,因为历史是一面镜子。曾经毁容的人,最怕面对。与此同时,但也还有人拒绝淡忘,喜欢真相。要写族谱,一定要认真,那东西是家庭历史的真实纪事。做人,就应当堂堂正正地做人 。说老草侵犯了姐姐的隐私权,老草认了。说姐姐抢夺了她儿女们的知情权,她认么?
其实,嫁二个,又有何错?姐姐的前夫还是个“人物”呢!曾经是深圳市委的什么官。姐姐的离婚,完全是政治原因,老草的家庭是地主,姐姐是地主的女儿,当时那个“人物”,为了前途,为了升官,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选择离婚,许多人都会表示理解。所以说家家也都有难念的经,也都有一本难记的帐。那笔帐该如何来记,这得让给晚辈们去思考了。作为一个与共和国一起成长的老人,历史的见证人,老草当有韶关满姑那种紧逼感,趁还健在,尽责尽力把中国的民间近代故事,一点一滴展示出来,还原家史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