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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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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的“中国梦,宪政梦!”
作者:戴志勇
天地之间,时间绽放。
这是我们在2013年的第一次相见,愿你被梦想点亮。
2012年,你守护自己的生活,他们守护自己的工作。守护这份工作,就是在守护他们对生活的梦想。
2012年,庙堂之上发出的宪政强音嗡然回响:“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期待宪法长出牙齿,宪政早日落地。惟如此,才能成就这个沧桑古国的艰难转型;惟如此,国家与人民,才能重新站立于坚实的大地之上。
今天,已是能够梦想的中国,今天,已是兑现梦想的时代。经历过宪政缺失的“文革”梦魇,我们花费三十多年的时间来逐渐回归常理与常情。从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个体户、乡镇企业到“民企”,稍稍归还国人自主安排生活的权利,我们便创造了繁华城市,收获了满仓粮食。
我们重新体认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是其是,非其非;我们重燃对公义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面对暴虐强力,我们双手相握,一起走过艰难时刻,迎接生活转机。
今天,我们终于可以从厚厚的历史尘埃中挺起胸,从琐碎的日常生活中抬起头,重走先辈的宪政长征,重温先辈的伟大梦想。
一百七十多年前,我们开始从天朝上国的迷梦中醒来。先败于英,后败于日。百姓愈加民不聊生,耻感深深刺痛中国士人。保国!保种!由洋务而君宪,由立宪而革命。从器物到制度再至文化,激愤者不惜彻底打倒“孔家店”,决绝地将自己的文明连根拔起。
辛亥革命后,清帝退位,先辈们终于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但是,一个自由、民主、富强的宪政中国并没有随之而来。
国家内外,战争连连;人群内外,残酷不断。
一度,人们远离仁,远离义,远离天道,远离对自由的坚守。
一度,人们认错为对,指鹿为马,万千生灵生机断绝。
美梦与山河,齐齐破碎。自由与宪政,双双消隐。
度尽人世劫波,深味人性幽暗,我们依然是能做梦的人,有颗能做梦的心。
今天,我们断断不只梦想物质丰盛,更希望性灵充盈;我们断断不只梦想国力能强盛,更希望国民有自尊。新民和新国,救亡与启蒙,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不能压倒谁。而宪政便是这一切美梦的根基。
兑现宪政,坚守权利,人人才能心如日月流光溢彩;鳏寡孤独才能感受冬日暖意而非瑟瑟发抖;“城管”与小贩才能谈笑风生;房屋才能成为自己与家人的城堡;
兑现宪政,限权分权,公民们才能大声说出对公权力的批评;每个人才能依内心信仰自由生活;我们才能建成一个自由的强大国家。
兑现宪政大梦,每个人才能做好个人的美梦。而这需要我们就从手边做起,就从守护此时此刻的生活做起,而不要将重任留给子孙。
很多人一直深深懂得这一点,很多人早就努力践行这一点。
不是杰出者才做梦,是善于做梦者才杰出。
你的天赋权利就是可以梦想,并且兑现梦想!
为你的梦想鼓掌,为这个国家的梦想加油,这就是很多新闻人的梦想,是他们不大不小的野心。他们忠于新闻,更忠于内心。愿你也有个玫瑰色的美梦;自由成就自己,完成天之所赋。
总会梦想人人都可以做一个有尊严的人,不论身居高位,还是街头卖艺;
总会梦想人人内心有爱,即使罪犯也未必穷凶极恶,总有恻隐之心自由闪动;
总会梦想阶层只是引人自由流动的动力,而不再是相互猜忌和仇视的天堑;总会梦想这五千年文明生生不息,为改善人类的现代处境,捧出一掬甘冽清泉……
兑现这一千一万个梦想,才能抚平这一百多年的刻骨痛楚。
兜兜转转一百七十年,美梦成真何其难!一百七十年后,依然有人渴望良知萌新芽,重温天命之谓性;依然有人坚持要求权利一一落地,政治复归于正,公义自在流淌。
依然有人相信,不管多难,梦想终会落实为宪政良制,风行为敦敦美俗。
先辈们筚路蓝缕,践义成仁。如今,后人承继其志,燃灯前行。
兑现梦想,自然要借鉴前贤智慧,与古人的信仰、习俗和情感和解。儒释道法墨,百家皆是源泉;周汉唐宋明,代代皆有可取。
但这决不是要复古,古人不能给予今天所需的一切。只是不再轻易贬损先辈,平心静气地吸收转进,以让中华文明开新花,结新果。
兑现梦想,自然要吸取世界经验。所以要认真审视希腊民主,罗马法治,借鉴英美宪政,追赶现代科技文明。
但这也不是仅仅作一个西方文明的优等生,西人有西人演进的轨迹,同样未必能直接给予我们今天所需的一切。
我们要站在自己的大地上,与各国人民一起,生活出一种古今相融的新生活,文明出一种中西合璧的新文明。在古今中西的激荡中,要遵循人类共通的价值,也要不惮于做自己的新梦。
称美古人,赞扬邻居,不是因为他们足够完美,而是因为我们熟悉他们眼中洋溢的快乐,心底流淌的自由。
中国人本应就是自由人。中国梦本应就是宪政梦。
宪政之下,才能国家持续强盛,宪政之下,才有人民真正强大。兑现宪政梦想,才能更好地外争国权,维护国家的自由;才能更好地内争民权,维护人民的自由。而国家的自由最终必得落脚于人民的自由,必得落脚于人人可以我口说我心,人人可以用心做美梦。
生而为人,谁能不热爱自由?这自由,不仅是权利针对权力而言,也是宽恕针对报复而言,是般若针对无明而言,是仁爱针对暴虐而言,是有道针对无道而言。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万物自在,各正性命。这就是古人的梦想,先辈的梦想,也是今天很多人的梦想。
中国梦,自由梦,宪政梦。
万物速朽,但梦想永在。万物诞生,因梦想不灭。梦想就是生生之几,就是当你失败了一百次,那第一百零一次充实你内心的不死之希望。
依然有人倾听你的梦想,期待你敢于做梦。你从苦难中爬起,他们为你加油;你尝尽人世冷暖,他们为你加油;你收获美好生活,他们为你加油……他们别无所资,惟有对梦想的执著;他们别无所长,惟有对真相的追求。
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还重,一个梦想能让生命迸射光芒!
《炎黄春秋》杂志网站星期五(1月4日)上午突然被关闭,有分析认为与其新年致辞有关。
以下是这篇文章的全文
宪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的弊端日益显露,社会不安定因素逐渐积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当务之急。但政治体制改革如何进行,众说纷纭,迄今没有共识。古语云:谋定而后动。没有共识,何以定谋?所以,我们当今的政治改革“稳妥”有余,“积极”不足。
其实,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已经存在。这个共识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然现行宪法并非十全十美,但只要把它落到实处,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就会前进一大步。
《宪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62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第63条有罢免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权力。《宪法》还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我们必须坦率地承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没有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的这些规定没有落实。
《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如果这一条落实了,就不会有层出不穷的侵犯私有财产的恶性事件。
《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如果这一条落实了,“暴力执法”、“暴力截访”等恶劣行径不会如此猖獗。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等多项自由。如果这一条落实了,对传媒的种种非法限制就不会存在,更不会“以言治罪”。有了言论、出版自由,对权力腐败也就有了必要的舆论遏制。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一条如果真正落实,就不会有重庆式的“黑打”和北京安元鼎式的迫害访民的黑监狱。
《宪法》第126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如果这一条落实了,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受理、不立案,就不会有那么多冤假错案。
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一套对权力制衡的制度体系,就是要切实保证公民权利。《宪法》中有很丰富的保障人权、限制国家权力的内容。将《宪法》和现实对照,就会发现现行的制度、政策、法令和很多政府行为,和宪法的差距十分遥远。我们的宪法基本上被虚置。
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在政治体制的设计上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将宪法虚置,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失信,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失信。国无信不立,宪法失信的状况必须改变。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有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在法下”。“党在法下”是重要的宪法原则和政治原则。做到了“党在法下”,就能避免宪法层面的名义制度和运行层面的实际制度相悖而产生的种种弊端。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权威至高无上,依照宪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会、也不应当有争议。
既然宪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我们就应当行动起来,将虚置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制度体系、法律体系,就应当将现行一切违反宪法的制度、法令、政策改变过来,使其与宪法一致。在这个意义上,政治体制改革实质是一场“维宪行动”。
徒法不足以自行。落实宪法,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保证,例如建立宪法审查制度:或者建立宪法法院,或者在人大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或者将宪法司法化。建立落实宪法的制度,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尽管现行宪法并不一定完美,但是,只要我们将这部宪法落实了,政治体制就会前进一步。在政治进步的基础上,将来修订宪法,再将新的宪法修订条款落实到政治制度中。如此这般,就是渐进式改革。这种渐进式改革,就是通过宪法途径不断改善政治制度。
多年将宪法虚置不仅给少数人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还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维宪行动”必将遇到重重阻力。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广东视察时表示:我们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只要有这种精神和魄力,全民努力,上下互动,“维宪行动”一定会成功。
新的一年,新的领导集体,新领导人一些新的作风令人高兴。在新的一年,千头万绪中我们最为期盼的是,在落实宪法上有切实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