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平等”是愚蠢的虚话
张国堂
2010年4月20日
这个问题我说过多次,现在作为专题详细说说。这个话题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当今绝大多数中国读书人都犯错误的问题。
一、“人人生来平等”不等于“人人平等”
《美国独立宣言》中所说的是“人人生来平等”,没有说“人人平等”。林肯在竞选总统时,对“人人生来平等”或“人人生而平等”作过经典的解释。他说:“人人生来平等”不是人人在一切方面平等,而是人人在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上平等。
人与人的社会地位是不可能平等的,但人人都要有平等的权利来努力争取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这才是公平的,也是可行的。
“人人生来平等”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因为出身而高贵,也不能因出身而低贱。出身不能是人的地位的高低贵贱的决定性因素。人自己的言行才是决定其在社会上的地位高低贵贱的唯一决定性因素。这就是“人人生来平等”。这也是公義的、公平的。
当今世界各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代议制共和政体。这种政体是君主制政体与民主政体的混合。这种政体仍然是等级制的,没有“人人平等”。这种政体是以“人人生来平等”的原则为基础的。在这种政体之下,人人都有权利通过自己的诚实努力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任何国家都有政府,政府是国家、社会的中枢。政府必须是等级制的。政府的等级制对社会必有重大的影响。西方的礼仪所体现就是等级制。
二、“人人平等”是绝对不可能的
古今中外、古往今来的任何国家都是等级制社会。以前没有“人人平等”,现在没有“人人平等”,以后也永远没有“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的社会必然是一盘散沙。谁也不能指挥谁,谁也不服从谁;谁也不能管理谁。这样的国家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现实中有许多需要众人一起协同才能完成的事。许多众人一起做一件大事,如果没有组织、计划和管理是绝对不行的。没有等级,就没有管理。因此,“人人平等”是绝对不可能的。
三、“人人平等”的主张违反上帝的天条
人与人在德性、智力等方面存在差别。这是最普遍的事实,也是定律。
《圣经》说:“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仆人。”(箴11:29)《圣经》还说:“富户管辖穷人,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箴22:7)这就是天条。
因此,“人人平等”的主张违反上帝的天条。
道德高的人与品德低下的人平等,这公平吗?智慧的人与愚昧的人平等,这不是浪费智慧吗?德行高洁的人与道德败坏的人平等,这还有天理吗?博士与小学没有毕业的混混平等,这不是浪费人才吗?勤奋的人与懒惰的人平等,这不是鼓励懒惰吗?全国民众选举上来的总统与任何一个普通人平等,这不是侮辱国家和全体人民吗?
四、没有人真正愿意“人人平等”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所尊敬、所佩服的人,也有自己所轻视、所看不起的人。任何人都不愿意与自己所轻视的人平等。谁愿意与妓女平等?谁愿意与罪犯平等?
俗语说:“吃得苦中苦,能为人上人。”俗语又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些话能成为众所周知的俗语,就表明有许多的人赞成这些话。因此,人人都想成为人上人,不愿意作人下人。这是人的共性。
只有没有本事、骄傲而嫉妒心重的小人才主张“人人平等”。君子主张“仁者宜居高位”,不主张“人人平等”。普通民众知道自己没有本事,因此一般自愿居于低位。骄傲又没有本事的人不能居高位,又不甘心居人之下,因此就主张“人人平等”。
五、“人人平等”的主张都是骗人的
孙中山先生曾经以“平等、民主、自由、博爱”为口号发动国民革命,但不久在组织革命党的时候,就大搞以自己高高在上的独裁党。他组织革命党是等级制的,下级服从上级是基本的纪律原则。他的革命成功之后,必然是他高高在上的等级制社会,不可能是“人人平等”的社会。
1942年前后,毛泽东为了迷惑中国人民,他把平等、民主、自由的口号喊得震天响。1949年他煽动的革命成功之后,中国仍然是毛泽东高高在上的等级制社会。根本就没有什么“人人平等”。
凡是主张“人人平等”的人,都是煽动纷争的亵慢人。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推翻别人的统治,建立他自己的统治。因此,“人人平等”的主张都是骗人的,凡主张“人人平等”的人,都是邪恶的骗子。
六、基督教支持等级秩序
有人说孔子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基督教主张平等。这种说法是不了解基督教。基督教同样主张等级秩序。
在《出埃及记》中,上帝耶和华拣选摩西,立摩西统治以色列人,带领他们出埃及。《圣经》记载摩西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诚实无妄,恨不義之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这难道这不是等级制?
耶稣基督对圣使徒彼得说:“你喂养我的羊。”(约21:17)喂养者当然要高于被喂养者。使徒的地位当然远远高于普通基督徒。从使徒到普通基督徒之间有许多的等级,基督教的教会中仍然是等级制的。
《圣经》中并没有“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从《圣经》中只能推论出“基督徒作上帝儿女的资格平等”。
耶稣基督说:“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太23:12)如果“人人平等”,那就无所谓升高降卑了。
耶稣基督说:“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6~28)又说:“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太23:11~12)这是对立志为大、为上的人的教训。凡想当官的人,都要按耶稣基督这里的教训争取当官。正在当官的人也要按这里的教训当好官。但任何人也不能用这里的教训来作为主张“人人平等”的依据。
上帝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行为包括人的言论和行动。由于各人的行为不一样,因此,上帝对各人的报应就不一样。其言行被上帝喜悦的人必最终在人类历史上居高位,其言行被上帝憎恶的人必最终在人类历史上居低位,甚至遗臭万年。
孟子有天爵、人爵的教義,我告诉你们:人如果有崇高的天爵,虽然在他生前可能会没有人爵,但他最终在历史上必有人爵。
永恒的天堂与人类社会是同一位主。因此,人最终在人类历史上居高位的人也在永恒的天堂中居高位,最终在人类历史上居低位的人也在永恒天堂中居低位;人最终如果遗臭万年,那么他就必下地狱。
七、永恒天堂中正是“君臣父子”的等级制
基督徒都知道:到上帝耶和华预定的时候,肉身已死的基督徒们都要身体复活升天。那时存留未死的基督徒也要身体被提升天。升天的基督徒都是上帝的儿子。上帝与升天的基督徒是父子。
上帝耶和华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
凡是被上帝所恩待,所拣选作上帝仆人的基督徒,其复活升天或身体被提升天之后,在天堂就是上帝的臣仆。上帝与他们是君臣。
《启示录》第四章所说的“二十四位长老”是上帝身边的大臣。《启示录》第十四章的“十四万四千人”是永恒天堂中的天官,他们的地位在“二十四位长老”之下,但在其余所有基督徒之上。
在永恒的天堂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原则仍然是适用的。
如果把永恒天国看作是上帝的妻子,那么夫为妻纲的原则也是适用的。
孔子所理想的君臣父子的等级秩序正是永恒天堂的秩序。
在永恒的天堂中,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儿子,都是上帝的臣仆和子民。天堂作为整体是上帝的妻子。永恒天堂中的所有人都满有仁、義、礼、智、信。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是三纲;仁、義、礼、智、信这是五常。三纲五常,正是永恒天堂的总原则和总伦常。
耶稣基督虽然是上帝,但也是人。除再来的耶稣基督之外,凡想与耶稣平等的人,都必下地狱。在永恒地狱中的人,他们倒是“人人平等”的。但那里是烧着的硫磺的火湖。他们必在那里哀哭切齿。
顺便说明:复活升天之后的基督徒在天堂中所看到的复活升天的耶稣基督就是上帝耶和华。在永恒的天堂中没有“三位一体”的教義。所谓“三位一体的独一上帝”的说法是由于天人两隔与人类语言的局限性所形成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