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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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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部奇书,读者们不论年龄大小、时代先後、地域差异、政治社会制度不同,读後都会有不同的领悟。
一个读者个体,他从小到老、从华南到华北、从小学到大学、从国内到海外、从大陆到台湾、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由於生活经验的变换、知识面接触的扩大,他每次再读「红楼」,也会「别有一番滋味」。
(一)
笔者幼读红楼,亦尝为「焚稿」堕泪,为「问菊」看迷。它是青年人情窦初开时的爱情宝库,也是学习古今文学的初阶—论旧诗词,则「盛唐」而後,「花间」之前,芹溪之作品亦足以乱眞。论白话文,则胡适、鲁迅亦难望其项背。老实说,在笔者这辈「五四」以後出生的「作家」,它对我们都是新旧文学习作的启蒙教科书。
大学时代,在防空洞再细读红楼,笔者便觉得它在「文学」之外,实在也是一部社会史钜着—是反映我们那个两千年未尝有基本变动的儒家宗法社会的综合记录。
食色性也。「宝黛之恋」,两千年来,何代无之?而「金玉之缘」,因「父母之命」而「终成眷属」—在笔者这一辈以上的老人,除了「私奔」之外,亦绝无他途可循。结两千年婚姻制度之总账,曹沾真是第一枝笔。
作为一个对社会科学刚才启蒙的大学生,笔者在大学时代,便体察出「社会科学」上所揭出的「文化冲突」的概念,便是曹雪芹这位第一流天才服装设计师,终使「大观园」中诸姑娘、奶奶,都变成「半截美人」的症结所在。满人天足,也可说痛恨「缠足」。康熙帝曾下诏禁止「缠足」,然终以入关不久,为使汉族臣民,休养生息,「不愿扰民」而中止。
入关百年後,满人已泰半汉化;入境从俗,一切从汉家制度,唯独「缠足」一项,以其太痛苦、太野蛮,而终未接受。曹氏本汉家子而早入旗籍,从旗俗。入关恢复汉家旧仪,一切心悦诚服,独对「缠足」一项,红楼作者发生了心理上的「文化冲突」而无法处理。芹溪若使宝、黛、春、云诸美,尽缠其足,岂非人间惨事?而雪芹述笔之初,「脂砚」以次读者或男或女,几全系满人,对此惨事,何能接受?
反之,若使晴雯、芳官、鸳鸯、琥珀……在粉白黛绿之间,尽成「凤阳」大脚妇人,岂不煞尽风景?因此最佳办法,则唯有秉笔不书,马虎了事。
芹溪为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而社会科学家,诸「夫子言之」、「概念化」(conceptualize)之,使吾心有戚戚焉!浅通之、深索之,始知钻研「红楼」,亦固有「社曾科学处理」之一道也。
大学中期,胆大心粗,不自藏拙,竟於史系学刋上撰写万言长文曰:「浅论我国脚艺术的流变」以申述之。大观园中,诸姑娘、奶奶之「脚」,固均在详细玩摩之列也。惜战时印刷不易,拙文迄未流传,终至遗失,迄今念之。
大学结业後,留学美国,亦尝与爱好文艺之同学合组「白马文艺社」自娱。斯时适亦侨居纽约之胡适之先生,曾戏呼之为「海外第三个中国文艺中心」。同仁每谈红楼,予亦屡提「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Socialscienceapproach),应为探索红楼方式之一。「新红学」之「考证派」,只是研究者之起步,为一「辅助科学」(auxiliaryscience)而非研究学术之终极目标也。其时海内「阶级分析」之说正盛极一时。「阶级分析」,亦「社会科学处理」之一重要方面也。偏好之,何伤大雅;罢黜百家,则托拉斯矣。
七十年代「文革」以後,海峡两岸文禁顿解。前白马社旧人周子策纵,竟能重集海外同好,醵资於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於八0年间召开「第一届国际红楼梦学术讨论会」,而徵文及於下走。予因将数十年久积心头之「社会科学处理方法」以治「红学」之法螺,举例再吹之。因撰拙文:「曹雪芹的文化冲突」,以就正於同文,时以限於篇章,书未尽意。
(二)
其实「文化冲突」一概念,於时兴「社会科学」上并不只限於两族(满汉)之间也。文化冲突亦有古今之时限。新史学上有所谓以「现时观念」(present-mindedness)处理古事物之大忌,亦即时代不同而引起观念冲突之一种也—斯於「美学」则尤为显而易见者。雪芹之撰「红楼」於诸主角服饰之设计,此一「冲突」即彰明较着,而每为一般读者,乃至为红楼男女「绣像」之艺术家所忽略:
举例以明之:
「红楼」第三囘,黛玉初见宝玉时,且看这位「衙内」所穿的衣服:
〔黛玉一看〕却是位青年公子: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戏珠金抹额,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縧,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
宝玉这位贵公子这时所穿的是一套传统中国,自唐及明的「古装」。我国「古装」,经过两千年以上的不断改进,在设计上对「美」的研究,加上丝绸制造业在发展中的配合,真可说是登峰造极。它对一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官僚大帝国中,上层社会中士女的打扮,眞是美不胜收—和边疆的少数民族相比,我们实在是太高级了、太美了。
古人所谓「上国衣冠」,所谓「满朝朱紫」、「襟袖飘香」……「裙拖六幅湘江水,鬓耸巫山一段云」,都不是空吹的形容词。它和「四夷」的服饰相比,那「上国衣冠」,确是太高雅了。後来满族入主中原,原曾有「易服」之议,可惜「美学」终於敌不过统治者的「自尊心」,而使「马蹄袖」、「猪尾巴」,把我们丑化了两百多年。
所以我国「古装」的设计,也确有其超越时代底「客观的美」。时至民国,还有个酷爱古装的留学生马君武,歌颂它是:「百看不厌古时装」。服装设计师曹雪芹,他显然与马君武有同好,至使荣宁二府的主子,穿的几乎(着重「几乎」二字))都是「古装」。贾宝玉这位贵公子初见表妹,便是个(夹杂少许胡服的)古装公子—他底高雅华贵之像也被所有替他「造像」的画家,从清末的板画、石印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彩画。几乎「造」出千篇一律的古装之像。
其实贾公子原是曹沾笔下的「旗人」,他平时家居,头上是吊着条辫子的。
且看上引同囘,宝玉见过妹妹之後,遵祖母之命,去看过妈妈,囘来时的穿着,便从「古装」,变成「时装」了。
〔黛玉见他〕一回再来时,已换了冠带: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根大辫,黑亮如漆,〔垂在脑後〕(此四字为笔者所加),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脚;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仍旧戴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绿撒花绫裤,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越显得面如傅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若笑;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这一下,岂不糟糕?原来天下第一美男子,古今美女梦中的「白马王子」,原来脑売之後,还拖了一条,怪模怪样的「猪尾巴」(pigtail),这成何事体?所以一切「绣像画家」、「水彩画家」—包括北京出版的英文版「红楼插图」和名家题咏的「红楼月历」,都辛亥革命起来,把美男子贾宝玉的「猪尾巴」剪掉了。你说宝玉因年轻,初见林妹妹时还拖条「辫子」,长大了就没有了。那麽,读者贤达,您就错了。贾公子在「怡红院」一天到晚,都拖着辫子呢!
不信且看第二十一囘。那个小无赖,看到漂亮的表妹史湘云刚梳完了头,洗完了脸。他不但要使用湘云用过的脏水,还要湘云替他梳头。那个爽快的丫头湘云不干。
宝玉道:「横竖我不出门,不过打几根辫子就完了。」说看又千「妹妹」万「妹妹」的央告。湘云只得扶过他的头来梳篦。原来宝玉在家并不戴冠,只将四围短发编成小瓣,往顶心发上归了总。编一根大辫,红縧结住。自发顶至辫梢,一路四颗珍珠,下面又有金墬脚儿。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了,我记得是一样的,怎麽少了一颗?」宝玉道:「丢了一颗。」湘云道:「必定是外头去,掉下来,叫人拣去了,倒便宜了拣的了。」黛玉旁边冷笑道:「也不知是眞丢,也不知是给人镶了什麽戴去了呢!」宝玉不答……
如此看来,宝二爷不但「不出门」时,在家中总拖看辫子—湘云替他梳辫予,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出得园去,和一些小戏子、小相公胡来时,也拖看辫子,并把辫子上珍贵的饰物,偷偷地送人了。
贾宝玉拖辫子是肯定的了。问题是曹雪芹把他(她)们一切「古装化」矣。为什麽却舍不得把美男子宝二爷的「猪尾巴」割掉呢?须知雪芹虽爱「古装」;他也爱他那十八世纪满清极盛时期,高级社会里的「时装」,虽然这条「松花大辫子」的男人「时装」,在我们有「现时观念」作祟的读者们看来是「七丑八怪」。但是纵在二十世纪初元,它还是「美」得很呢。请听「我的朋友」李宗仁先生,剪辫子之前的囘忆:
〔宣统元年,一九○九,广西陆军小学〕的制服全是呢料子,还有一套哔叽的。冬季则有呢大衣。每人每学期发两双皮鞋……当时我们的服饰是十分别致的,学生多数拖着一条长辫子,却穿着现代式的陆军制服和皮鞋。今日囘想起来,虽有不调和之感,但在那时觉得十分神气美观的。我们的留日返国的教官,以及少数得风气之先的梧州籍同学,间或有将辫子剪去的;也有少数将後脑剃光或剪短,把前面头发编成辫子,再把辫子盘成一个饼,贴在头顶上,然後戴上军帽的。但他们在寝室内或操场上脱掉军帽时,却倍觉难看。(见「李宗仁回忆录」第三章、第三节)
李宗仁在二十世纪初年,穿洋服、戴洋帽、上洋操,还觉得「猪尾巴」「十分神气美观」;我们底美学大师曹沾,在十八世纪中叶,不肯在美男子宝玉头上「割爱」,是十分可以理解的。这条嵌珠大辫子,在十八世纪的曹雪芹看来,是其美无比呢。但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还要把我们底大衆情人贾宝玉的头上,加上一条「猪尾巴」,那就不成话了。所以我们底红楼画家诸同志,便全体动员,把贾公子的辫子割掉了。
(三)
综上所述,不过举一反三。盖新兴社会科学中诸「法则」与「概念」,极多均可引入作研讨新红学之新方向。佛洛依德之唯性论、马列恩史之阶级分析说、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研究中之种种成果,均可引为借镜。
忆早年读中国文学史如新兴诸大家中之胡适、胡小石、胡云翼等人以及专论传统小说之周氏兄弟—树人、作人—等等无不以「说部」为「明清文学」.之主流。
然唐诗、宋词、元曲之後,何以异军突起,「章同小说」顿成两朝文学之中坚,时至清末,书目竟多至一千六百余种,直如野火之撩原,一发不可收拾?诸文学史家则均瞠目不知所对。晚近诸大家粗通汉籍、论文海外,竟以两朝显学,比之欧西作品,直是糟粕之与珠玉,简直不屑一顾,则尤为不可思议。
需知「戏曲」、「小说」,均为构成人类文明社会生活成份之一部,深受社会经济「供需律」(Law of supply and demand)之支配。戏曲、小说,古已有之,然其「大衆化」(Socializatio),则有待於现代都市化工商业社会(urbanization)之崛起。有都市化之工商业社会,始有小市民阶级之壮大;有壮大之小市民阶级,始有小市民精神文明之「需要」;有此小市民之「需要」,始有应运而生之「供应」。
「戏曲」「小说」之兴起,必以「小市民」之「需要」为基础—否则则只限於贵族之「梨园」、宫廷之「秘籍」(今日吾人於海外仍可欣赏钜册绘图足本殿版「金瓶梅」即属後者之一种)—无小市民之社会基础,则戏曲、小说,便无大衆化之可能。吾人熟读欧洲史,固知此理,中外皆然也。
西欧中小城市之兴起,约始於十五六世纪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後,小市民有此「精神食粮」之需要,西班牙空前名着之「唐吉诃德」始应运而生。唐吉诃德之前,西班牙非无小说也;唐吉诃德之後,西班牙更是作品备出,而「唐吉诃德」之所以一枝独秀者,百年创作,沙里淘金,千枝一秀之成果也。
十六世纪之初,西、葡两国,中分天下,沿海城镇领先都市化,而平民文学亦随风而起,非偶然也。然西葡两国,好景不长。後来居上则英吉利也、法兰西也。无十八九世纪西欧之重商主义、工业革命,卽无蓬勃之西欧说部文学,可断言也。文学为时代之产品,所反映者为当世之社会生活与人民心态。故治西洋文学史者,如对西洋史学与西方社会之发展状况,初不经心,而一味以文论文,则未有不缘木求鱼者也。治中国文学史者,如对「中国社会发展史」毫无概念,只一味批卷子看文章,而臧否作者,则批者纵满腹洋文,全盘西化,亦终不免八股习气也。
(四)
我国社会经济之都市,实始於南宋。残赵虽偏安一隅,然其在工商业经济上之成就则远迈汉唐。其经济中心则为运河南段、长江下游、太湖沿岸之三角地区。
蒙人入主,中原诸省备受荼毒,独於维扬、苏杭一带,优渥有加,未遭严重损失,国史与私人记述,纪录均详。西人马可孛罗亦亲见之。
元去明来,江南遂为国家经济首善之区,中小城镇,俱已渐次都市化;手工业之蓬勃,古所未有。有此丰裕小市民之社会基础,则大衆化之戏曲、小说乃应运而生。暇时每读明人笔记,事例万端,此信念乃益坚信不移。
满人南侵,虽经「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而江南在全国经济上之领导地位,并未动摇;再经康熙六十年(一六六○—一七二二)与民休息的昇平之治,则十七八世纪间,我国江南手工业中小城镇,与夫小市民阶级之兴起,可能为全球之冠—(更深入比较非关本题,故「可能」之)—有此小市民阶级之基础,「说部文学」始渐成气候,「供需律」规范之也。斯时不但书贾之业大盛,与书贾血肉相关之职业批书人,与职业作家乃一时俱起,「市场经济」使然也。
金圣叹(一六○八—一六六一)便是职业文学批评家之一代奇才,置金君於世界任何文学批评圈内,其才亦不多让,金某如不中年被害,则渠在文学批评上之成就,当更不可限量。然何以十七世纪中期,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姑苏能出一金圣叹,斯亦社会经济发展之结果也。
圣叹死後之百余年,历经雍正、乾隆两朝(一七二三—一七九五),正值西历之十八世纪,亦清室之极盛时代,帝王与上层土大夫之沉缅於金石书画、四库典籍;而民间之沈迷於言情小说、悲喜戏曲,不特时人有记录明文,吾人亦可於想像中得之。斯时江南出版业之盛极一时,毋庸赘言;小市民之爱好读品,亦举手可得,读小说自是一时风气。
曹雪芹祖孙三代寄居江南六十余年(一六六三—一七二八),原是「南人」。富而有暇,平时声色犬马之外,羣居终日,言不及义,而男女教育又均超人一等,其阖府上下,沈溺於时尚之小说,亦不难想像—大观园中偷读「传奇」,卽有证明。
再者,以创作「儒林外史」而驰名後世之吴敬梓(一七○一—一七五四),亦以皖人而寄居南京;「外史」十九卽成书於南京。敬梓亦纨袴子而有才华,少年豪纵,不事生产,不求富贵,而以愤世疾俗,着书骂人为乐,结果虽非「泪尽」,然亦以中年贫病而死,颇类雪芹。
敬梓、雪芹,同时、同乡—(雪芹南京人,说南京话,「红楼梦」中辞例至多;敬梓安徽全椒人,寄居南京。全椒实南京之「郊区」也,口音相似。胡适每好说:我的安徽同乡吴敬梓。)其实胡适的「徽州」土话,吴敬梓听来,一句不懂也。而吴敬梓倒是曹雪芹的眞正「同乡」。)二人又有同好;性格狂狷、反抗,亦复相同。双方均中年「食粥而死,也大同小异。可惜一南一北,正如庄周之与孟轲,两位才人,终无一面之缘。然二人均以不求之名,而名垂後世。斯盖当时知识份子,风气使然。清末文人有评梅巧玲、梅兰芳祖孙之言曰:「所操至贱,而享名独优!」
着稗官野史,写言情小说,在十八世纪的中国,虽非「至贱」,终非「高尚」职业。文人学士才人如曹雪芹、吴敬梓者,竟愿破产为之,盖从所好,而羣衆亦好之—亦如清末民初,京戏界之「票友」,尔自好之,台下好之者亦衆也。
爬格子、写文章的穷朋友,你爬出来,没人看,你爬他作甚?爬出来,虽「赊酒食粥」,只要有人看,能脍炙人,自得其乐,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这就是阿Q之所以为阿Q;曹雪芹、吴敬梓之所以为曹雪芹、吴敬梓罢。
(五)
前文已敍明,言情与社会小说古已有之,何独盛於都市小资产阶级兴起之後欤?说来亦无啥深文大义。
盖以耕耘为本的农业经济大帝国之内,农民劳动力,为从事生产之最大资本。农村三月闲人少!抽出时间为富有劳动力之青年子弟,入学读书是为最大之浪费。对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农民来说,在生产劳动上,无此必要也。子弟三人,有一人入学,则损失三分之一之劳动力。在机器生产之前,农民一人之劳作,尚不足够供应三五人之食用,胼手胝足,自顾之不暇,那得余资遣子弟上学读书?
加以我国古代,启蒙求学,非为生产之必需,而为谋求进学、中举,陞官而发财也。然陞官财,岂可幸致?为此希望极微之彩票,而影响举家衣食之牺牲,有实际生活体验之农民不愿为也。笔者近年返乡,细访农村,仍见有此反教育之现象,遑论千百年前!
以举国务农之大帝国,偶有城镇,包括其国都,均为文盲(麐集之农村市集而已,与现代经济之都市化,在性质上则迥然有别矣。农民原亦有其精神文化之需要,此需要则由职业化之「讲书人」、「讲古人」、「说书人」—夏志清教授所谓之「说话人」(见夏着「中国古典小说导论」)以供给之。
「说书人」时亦有其「脚本」,书商间亦以此脚本,售诸少数市集读书人以牟利。此但为少数有此需要者作有限度之供应,非今日市场经济上之所谓通用商品(commoditties)也。
此种「说书人」之「脚本」,虽亦为「读」书人所喜爱,然其撰写体例与特色,则着重於「听」衆也。「听众」情绪之反应,为着作者最原始、最紧要之考虑,至於个体「读者」之如何反应,则初不在编书者慎重考虑之列也。
以故当我国农业经济逐步进入都市化了的工商业经济时,小说作者之体例乃逐渐由着重「听衆」团体之反应,而转向「读者」个体之反应矣。
盖都市社会与农业社会迥异。教育在纯农业社会中为「浪费」;而教育在工商业社会中则为「必需」。小市民对「深文大义」之作品,在工作上无追求之必要;而小市民对「读书识字」则为谋生求职之必需。旣读书识字矣,则工余之暇,读说部以自娱,民有所「需」、市有所「供」,则章囘小说泛滥矣。
我国沿海城镇之大规模都市化,始於「南京条约」後之五口通商。即有千麕集五口之小市民,章囘小说泛滥至一千六百余种,则亦是市场商品兴旺之常情,不足怪矣。
以故我国传统小说实始自顾虑听衆情绪之「听的小说」始,而以顾虑个体读者情绪反应的「看的小说」终。
为顾虑「听衆」团体之情绪,则「听的小说」之布局有时且有「说」有「唱」(提提精神,以免听衆打瞌睡),有高潮,有起伏,以便当众收钱(洋人叫pass the hat,用帽子收钱),或暂时收场,下次请早。
但为个体「读者」着眼的「看的小说」,则上述一切,皆可豁免,而重新设计布局矣。而此设计布局亦以千百万「读者」之兴趣为依归。若只顾「作者」雅兴如敬梓、雪芹者,作者遂不免赊酒食粥矣。
可是在二者过渡期间的十八世纪的中国作者,他们往往都从「听的小说」的旧传统动笔,但斯时个体「读者」已逐渐比「听衆」团体重要了,他们的笔锋,乃逐渐过渡,走入现代小说之形式矣。
这一过渡期之名着以「儒林外史」开其端,而以「红楼梦」定其型。经过「十年辛苦」撰写的「红楼梦」,前些回还有些传统「听的小说」的习气,其後(包括高鹗的补缀)就完全是以「看的小说」,现代化的新姿态出现了。
所以我们敢说,「红楼梦」实是我国小说走向现代化文学的第一部钜着。她没有受外界—尤其是「西方」作品的任何影响;其「格调」之高亦不在同时西方,乃至现代西方任何小说之下。岂非特作者曹沾,天才突出,花样翻新,亦是传统农业经济之社会,逐渐向现代化工商业都市转移之自然成果。曹氏,亦如百余年後继起之胡适、鲁迅,是时代潮流冲激下之英雄也。
(六)
抑有进者,我国传统「看的小说」,旣以江南及沿海和内地日益兴起的工商业城镇中之小市民阶级为基础,而城镇商贾四集,言语复杂(如古今驰名的「扬州盐商」多半系安徽人),如此,则不管「听的小说」或「看的小说」,势必以流行的「普通话」(清代叫「官话」)为标准。「儒林外史」之语言,南京官话而夹以皖中皖北之方言;「水浒」则山东土话;「红楼」脂本南京土话至多,程本则经校书人高鹗以北方官话校改之也。
所以中国白话小说,由於市场经济关系,非精通「官话」(普通话)者,不能执笔也。
胡适之先生为一纯文化史家,对社会经济之发展而加於文化变动之影响,旣无兴趣,亦无研究。渠每以「白话文」之易於推行、易於学习,实由於早已有通俗白话小说如「红楼」、「水浒」等为之先驱。他说来似乎事出偶然,对推行白话,是天助我也。所以白话文一经渠提倡,则羣众以此等通俗小说为教科书,风行草偃,遂遍传天下矣。殊不知白话小说之兴起,实市场经济之发展有以促进之。非我安徽老乡吴敬梓、山东老汉施耐庵之才,足以压倒状元滚滚「名士如潮之苏杭才子也—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发展之文化进步使然也。
今日名重海外之苏州才子夏志清教授,讲学着书,英语之外,亦非用「江北话」不可。此非夏氏忘本,不受其「吴侬软语」—软语吴侬,夏教授爱之深、慕之切也,舍之而用「江北话」着书者,亦市场经济之发展使然也。设夏氏亦以其乡贤之「九尾龟」文体述稿,则志清亦难免「赊酒食粥」矣。
近年来吾友「满洲国人」,「归化」入「台湾籍」之刘添财君,每与「台独作家」作血肉模糊之笔战,然双方战书所用之文体,仍似「水浒」、「红楼」为范本而相互肉搏之。设「台独」诸子,舍我江北土语不用,而用其「台湾(福佬)国语」以敌添财,则诸公固早已弃甲曳兵矣,「独立」云乎哉。
一言以蔽之,我国明清以来,「白话小说」之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之必然结果,非偶然也。由於城市经济之发展,始促使「听的小说」转化为「看的小说」。十年辛苦不寻常,一百二十囘中体例变动之轨迹固斑斑可见也。
(七)
传统「白话小说」不特语言之使用有其必然性,其文章体裁发展之规律,亦隐然可见。满清末季之章囘小说多至一千六百余部—(笔者不敏幼年卽读过数十部)—然就西方文学标准看来,除「红楼」、「水浒」等数种之外,几无可读之篇。吾友夏志清教授熟读洋书,以夷变夏,便以中国白话小说艺术成就之「低劣」为可耻(见夏着一九六七出版英文「中国古典小说史」导论),并遍引周作人、俞平伯、胡适之明言暗喻,以称颂「西洋小说态度的严肃与技巧的优异」。
志清并更进而申之,认为「除非我们把它(按指中国自话小说)与西洋小说相比,我们将无法给予中国小说完全公正的评断……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我们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的口味……」(见夏氏自译前篇)
此一论调,实为「五四」前後,我国传统文明转入西化的「过渡时代」,一般青年留学生,不论左右,均沉迷西学,失去自信、妄自菲薄的文化心态之延续—只是志清读书满箱,西学较为成熟,立论亦较当年浮薄少年,更为精湛,其言亦甚辩而已。然其基本上不相信,由於社会经济之变动,我国之「听的小说」亦可向「看的小说」方向发展,如「红楼」者,自可独创其中国风格;而只一味坚信,非崇洋西化不为功之态度则一也。
志清昆仲在海外文学批评界之崛起,正值大陆上由「批胡(适)」、「反胡(风)」、「反右」、「四清」,而「文化大革命」,雷厉风行之时,结果「极左」成风,人头滚滚;海外受激成变,适反其道而行之—由崇胡(适)、走资,崇洋而极右。乘此海风而治极右「时文」,适足与大陆上极左之教条相颉颃,因形成近百年来,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两极分化」之局。
在此两极分化之阶段,夏氏昆仲(济安、志清),以西洋观点治中国小说,讲学海外,桃李满门;加以中英文字之掌握均属上乘。「好风凭藉力,送我上青云!」兄终弟及,俨然海上山头;两本书出,竟成圭臬,以海外极右崇洋之言论,与大陆极左普罗之教条相对抗,亦是「以一人而敌一国」,不才亦时为吾友志清之豪气而自豪焉。
此一「两极分化」之可悲者,则为双方均否定传统、争贩舶来而互相诋辱,两不相让。可悲之至者,则为彼此均对对方之论点与底牌,初无所知,亦不屑一顾,只是死不交通,以为抵制。因此偶有辩难,均知己而不知彼,隔靴搔痒,浅薄可笑。
吾人好读闲书,隔山看虎斗,旁观者清;如今海内「极左」者,俱往矣!海外之「极右」者,亦应自知何择何从学习进步也!
(八)
不才落笔至此,必须郑重指出,值此文化过渡期间,他山之石,可以攻错。「崇洋」、「学洋」、「西化」……并非坏事。此一崇洋倾向,岂独「文学批评」而已,「政治改革」尤然。试问当年政治革命时期,不论「偏左」,「偏右」,何一而非「崇洋」、「学洋」、「西化」也哉。胡适之说得好:「我们事事不如人!」吾岂好变於夷者也?吾不得已也!但是不论「政治改革」也好,搞「文学批评」、「文学创作」也好,「崇洋」、「学洋」都只是「过渡期间」的事。如一味「咬洋尾巴」而不放,非「洋」不可,则佛家所谓「着相」,革命家所谓「教条」,则不足取矣。
须知世界各民族,各自有其特殊的文化传统、独特底社会发展之取向—「经济发展」(有别於「阶级鬪争」)实为推动社会文化变革之主要因素。「经济发展」(由农业及小手工业向大企业式的经济发展)之过渡期如不幸停滞,则一切社会变革,均属枉然。此一关如能顺利闯过,则一切体制之「现代化」均可迎刃而解—文学不能例外也。
忆某次笔者与一加籍同文,共乘一国人自办之国际航机往大陆旅行,见其糟乱,内心亦颇有志清於文学上相似的崇洋自卑之心;而同行友人之见识则高余一筹。渠以为机中之糟乱,航空公司固应负责,然乘客之低水平,亦是致「乱」之源,而乘客之低水平,则由於其平时家居生活水平落後有以致之—斯眞一语破的!
同样的,我国的「卑微的口述出身」之白话小说—(如今日在大陆仍一枝独秀的「小五义」)—之不能「迎合现代高格调口味」,其取决於「作者」之水平者寡;而取决於口读者」之水平者多也。然读者水平之低,则「经济发展」,之未过关,实有以致之。不知经济社会之情、不通古今之变,而一味以文论文,则「吠非其树」(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矣。
试问雪芹、敬梓之作,置於现代任何语言、任何说部之间,汝能因其以「卑微的口述出身」,便不能「迎合现代高格调口味」乎?雪芹为之,「食粥」而死。敬梓为之,老病穷愁,吾皖人以为「子弟之戒」!文学上接班无人,经济发展未能突破,有以致之也。
反观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查理,狄更生(一八一二—一八七○),以一失学失业、「块肉余生」、瓮牖绳枢之子,却能以文笔高雅、天才横溢,其年初逾双十,便暴得大名,一生荣华富贵,至死力休!
东西相较,何曹氏、吴氏命途之多舛,而狄氏则幸运若斯也?社会经济之发展,推动一般读者「高格调口味」,有以致之也。
须知「维多利亚时代」之英帝,势倾全球,伦敦一城便遍地黄金,其都市化之发展,史无前例。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前进,其势猛、其进速,世无其匹—吾人但知今日海外「五条小虎」经济发展之速;殊不知较之「维多利亚时代」之英伦老虎,仍相去远甚。
十九世纪末期之英国,由於经济发展,而推动文教之前进,致使伦敦一城便绅士淑女(Ladies & Gentlemen)满街。高帽冲天、长裙拂地。失意之士亦可潜往诸殖民地,其尊荣亦拟於当地贵族(见汤恩比自述)—衣食足、礼义兴,而「现在高格调的口味」,遂与之俱来。狄更生之属四起,而「小五义」型之作品,相形见绌,日久乃为时代淘汰之矣。十九世纪之末,欧美「低劣」之说部,亦岂下一千六百部哉?只是过眼云烟、经不起时代淘汰而已。当年我国欧美留学生胡适、梅光廸等……延至今日之夏志清,但取其「高格调口味」者而读之,於低劣草根作品,不屑一顾,结果见贤思齐,乃「崇洋」「西化」,而认为「一切非西洋传统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此语实欠通),都微不足道」了—此种向善之心,亦文人之恒情也。
吾人今日如试翻当前欧美子弟所阅读,年出千种之色情、暴力小说(笔者家中地库卽藏有百余种),而喟然叹曰:欧美当代以其「卑微的」暴力色情「出身」的「纸背小说」,不合我中华「红楼」「水浒」读者之「高格调口味」,岂不大谬哉?
胡适评「红楼」,认为它「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它没有一个plot(有始有终的故事)。」卽为七十年前留美青年,崇洋、西化的不成熟之论。志清更深入的以之与「西洋小说相比」,连「初试」亦嫌其太少,非「三试」「五试」之,不为功。莎翁不语其情妇乎,徒以两情相恋,而不多「试」之,可耻之浪费也。
忆吾乡人李鸿章游俄,俄人讥中国婚姻为野蛮,盖以一对素不相识之男女,竟使同居一室立刻发生性行为,不文明甚矣。,鸿章则驳之曰,西人结婚为恋爱之坆墓,而华人结婚,则为恋爱之开始也。
李子外交词令之是非,姑置不论,然鸿章於东西两方,对怡「情」悦「性」,方式之迥异,则道尽之矣。「拥而狂探」、脱衣为舞,纽约时报广场之西人游客,乐此不疲之人肉生意也。「你半推半就、我又惊又爱」,西厢中偷情之乐也。二者东西迥异、各有千秋:然以西方之时报广场与西厢互比,终嫌其凿枘不投也。
「红楼梦」为一极深刻的社会小说之外,亦今世最深沉的「意淫」之钜着也。怡「情」、悦「性」之间,「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此味但可与知「情」知「性」之贾二公子言之,岂可与急色西化之美国教授道也。
再者,红楼除言情故事之外,亦一词美意深之诗词集也。不解音律者,忽视之、谬评之,终是焚琴煮鹤,亦大可惜事。
总之,「红楼梦」为我国近代最伟大之文学钜着,以西洋「标竿」(yard stick)作测量之准绳,终不足取。设以洋人之皮尺,量我黛玉之「三围」,而谬说林姑娘「一围」及第,「两围」落榜,我终为潇湘妃子不平也。
一九八六、三、十一清晨於北美洲
承、反击:谏友篇(夏志清)
一、极右派的罪证
唐德刚教授常在文章里开我的玩笑,我从不计较。二十四年的老友了,他要在笔上占我些小便宜,也就由他,反正不会有人相信那些并不可笑的笑话的。上月初在五月号「传记文学」上看到了他的新作「海外读红楼」(同时刊载五月六、七日「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发觉他不再善意的开我玩笑,而是在恶意的谩駡了。此文凡八节,前四节用所谓「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social science approach)来研究「红楼梦」,主要讲贾府「诸姑娘、奶奶的『脚』」(1)同寳玉的服装和发式。第五节开始攻击夏济安、志清昆仲,给我一个「由崇胡(适)、走资、崇洋而极右」的大罪名,主要罪证是「中国古典小说」这本书。罪名滑稽,罪证更站不住脚:德刚忘了曾遭海外左派学者、大陆官方文人批判的一向是我另一部着作:「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九六一年英文本初版;台北传记文学社与香港友联出版社有刘绍铭等编译的中文译本)。
「中国古典小说」(The Classic Chinese Novel:A Critioal Introduction)一九六八年六月由哥大出版所发行後,获得内行专家一致推崇,书评散见欧美各大东方学、汉学期刊,盛誉至今不衰。(2)还没有听说过大陆学者在报刊上批判我这本书。两年前大陆访问学者徐朔方教授在普林斯登大学见到了「知识份子」创刊号上登载的「金瓶梅」章译文,连忙托人徵求我同意,要把该章收入在他策划的一本「金瓶梅」研究文集里。苏联东方文学期刊也刊登过「中国古典小说」的书评,有两位苏联汉学家,看了我这本书後,写信来同我交朋友,且把他们的俄文着作也寄给我。「中国古典小说」销行十八载痛遭全面批判还是第一次,吾友德刚的「豪气」和大无畏精神实在是很令人惊佩的。
「中国古典小说」中译本出版一再延期,看样子要到今秋才可交远东图书公司印行。我自己太忙,有好多年译稿未加整理,尤其对不起主要译者何欣教授。假如现成有译本,本文不必写得太长,唐文读者自己可以参阅拙着,看德刚駡人有没有道理。但除了「金瓶梅」这一章,该书其他各章译文早已於十七、八年前刊登「现代文学」。这份杂志一般读者不易见到,可能眞会相信德刚,以为我一味「崇洋」而把「儒林外史」、「红楼梦」这样的说部巨着,也看得一钱不值了。没办法,只好写这篇辩正,把「海外读红楼」详加评析。
二、狄更斯改姓成孤儿
「海外读红楼」和德刚近年来大半文章一样,写得轻浮草率,落笔一点也不谨慎,读了教人摇头。德刚自以为样样都懂,其实好多学问只知其皮毛,文章里有时以内行自居,发些总括性的怪论,令人发笑。德刚写文章,的确自有一格,我在「胡适杂忆」序里曾称之为「唐派新腔」。但他同传统文人一样,太讲究气势了,写文章时不肯作些学术性的准备。因为一查书,可能文气就断了,不如不查书,一口气写下去,文章里错误百出,倒是无所谓的。德刚也太欢喜诙谐的笔调了,为了博读者一粲,歪曲事实,顚倒是非也在所不惜的。
譬如说,德刚明知我是耶鲁英文系博士,对英国文学了解之深之广,远非他所能想像,「海外读红楼」第八节旣畅谈狄更斯(Charles Dickens),事前却不去查查参考书,万一给夏志清抓住了话柄,有损自己博学之名,不是好玩的。但德刚显然对此毫不在乎,大学期间卽已「胆大心粗」,到了今天早已练成脸老皮厚,写他不顾史实、不查参考书的学术论文了。论狄氏全段文字笑话极多,且看其气势极盛之首句:
反观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查理?狄更生(一八一二─一八七○),以一失学失业、「块肉余生」、瓮牖绳枢之子,却能以文笔高雅、天才横溢,其年初逾双十,便暴得大名,一生荣华富贵,至死方休!
为了制造滑稽,德刚兄尽可把「狄更斯」写成「狄更死」,当年钱锺书在「围城」里就把小说家劳伦斯之尊姓写成「乱伦事」的。但德刚却在此节文字里两次称呼狄更斯为「狄更生」,眞教人大惑不解。中西文史一!即踢的堂堂哥大博士,难道脑筋竟如此糊涂,把狄更斯的姓氏同英国学者G?Lowes Dickinson、美国女诗人爱蜜莉?狄更生混淆在一起了吗?唐德刚现任纽约市立学院东亚语文系主任,所收学生大半是少数民族,自己也对白种人产生了强烈的敌视感。有一次听他演讲,讲起当年有人称呼正在打工的唐德刚为查理(Charlie)或者陈查理(Charlie Chan)时,看他面红耳赤的怒态,听众莫不为之动容。旣然如此,狄更斯的名字用汉文写出,应作「却尔斯」而非「查理」。白人老粗称德刚兄为「查理」,害他记恨三十年,唐教授自己也无权利昵称狄更斯为「查理」罢!
狄更斯自传性小说「大衞?考泼费尔(David Copperfield)」主角的确是位幼年苦命的遗腹子,因之林琴南把书名译为「块肉余生述」,非常妥贴。但狄更斯自己却非遗腹子,双亲都算得上是高寿。父亲活到六十多岁,母亲一八六三年才去世,离小说家的死期(一八七○)已不太远了。狄更斯幼年的家庭环境不坏,也算不上是「瓮牖绳枢之子」。十二岁家有大变,父亲入狱之前,儿子已因家贫而在伦敦一家厂里当童工了。狄更斯直觉母亲好冷酷,让他去忍苦受辱,因之对她并无爱心。但那位口若悬河,不善理财,因欠债而坐狱的爸爸,他却很喜欢。「块肉余生述」里对待孤儿大衞十分友善的密考伯先生(Mr?Micawber)就是写他。三十年代那部名片「块肉余生」不时在电视萤幕上映出,德刚看样子未读过小说,有空不妨收视。酒糟鼻滑稽明星费尔滋(W?C?Fields)扮演的就是密考伯。
狄更斯一生写作太忙,晚年在英美二国到处演读他的小说,疲於奔命,五十八岁即去世了。相比起来,吴敬梓书香门第,曹云芹出身於帝皇走狗的富裕之家,二人年轻时的确大大享过清福、艳福的!狄更斯实在说不上「一生荣华富贵」,小说收入虽多,读者也实在太多,让他喘不过气来为他们服务,这些读者的基本队伍乃是英美加澳诸地的识字市民,只因为那时候中小学教育严格,他们识字甚多,狄氏字汇虽大,小说读来照样津津有味。狄更斯实在不是一位有意「推动一般读者『高格调口味』」之「高雅」文体家。他的小说大半情节复杂、故事紧张,旣悲苦又滑稽,都投合了一般市民的口味。相比起来,乾嘉时代,小说钞本、刻本非常贵,远非维多利亚时代廉价畅售的小说可比。「红楼」、「儒林」这两部小说当时只有官宦人家、绅缙大户才买得起、看得起。吴、曹二氏在书里讲学问、论词章,也是为了配合士大夫「高格调口味」而如此写的。此点一时说不清楚,只好请德刚兄有暇参阅拙文「文人小说家和中国文化─『镜花缘』新论」,载「人的文学」。此书我曾署名送过他一本的。
三、胆大心粗读「导论」
唐德刚对狄更斯可说一无所知,曾否定下心来细读过一本狄氏长篇说部,那只有上帝和他自己知道的秘密了,我们局外人不必去深究。德刚中国旧小说当然读得很多,因之有勇气来向我较量学问,殊不知研究中国传统小说,不是单凭年轻时读过好多本就算数的。当代不少专家,大学期间卽在用功研究此类作品了。像我这样,写完「中国现代小说史」後再认眞研读旧小说,年纪大了当然也吃些亏。但同时我国现代名小说我都读过了,古今西洋名小说也读了不少(日本古今小说也读过几种),写起个别作品的评断来,眼光自然与衆不同,份量也就不同。评析古典小说当然非自我始,中外学者已发表的专着、论文,必先一一读过,方可谨慎地写下自己的心得、评断和考证。中国小说实在是门国际性的大学问,我自己不谙日文,要参阅日文资料,总感到很不方便。德刚对这门国际性的中国小说学,根本未入其门,实在没有资格写什麽小说论文的。(3)但威斯康辛大学周策纵教授同德刚私交甚厚,六年前他在陌地生召开一个国际性红学会议,德刚当然在被邀之列,给他机会发表了一篇专以诸姑娘小脚为题的论文。今夏另一国际性红学会议卽要在哈尔滨举行,周策纵仍为召集人之一,唐德刚必然被邀(他曾三访大陆,名气比周公还要大),这篇已在「传记文学」、「中国时报」发表的「海外读红楼」,我敢肯定是为哈尔滨赴会而写的。德刚兄公私俱忙,再不会有时间另写一篇学术性而非闲谈式、谩駡式的红学论文了
德刚旣痛斥「中国古典小说」为「崇洋」学者所写最不可靠之「导论」,他在写「海外读红楼」前却未把拙着翻阅一遍,最让我感到诧异。该书「红楼梦」章一向是海外教授、学生初读此小说最基要的参考资料,而长期在「海外读红楼」的德刚兄好像连这一章也没有读过,或者过去曾读过,早已忘怀了。近年来德刚兄一直公私太忙,饭局太多,因此写「海外读红楼」,事前就只读了「古典小说」首章「导论」(Introduction),而且读的还只是中译本而非原文。德刚兄称赞我独立同中共文评家抗衡,「以一人而敌一国」,「豪气」非凡。但他自己却有本领略阅一章而贬低老友一生治学之成就,其豪气之大足比力拔山兮的楚覇王,只可惜临阵作战,粗心大意,毫无军事常识,仅凭大刀濶斧乱斩乱砍,也同兵困垓下的悲剧英雄有些相像。
「导论」章的何欣译文初刊「现代文学」第五十八期(一九六九年三月)。一九七六年叶维廉教授曾把它收入联经出版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选集」,标题为「『中国古典小说』导论」。一九八三年,大陆更有一位刘世德先生,把该章收入「中国古代小说─台湾香港论文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标题为「中国古典小说导论」。(此外可能还有别的论文选辑,载有此章,我未看到。)德刚参阅的必是刘世德那本「选辑」,「导论」文前文後皆未题译者之名,因之唐教授卽来一个「大胆的假设」,断定此章为「夏氏自译」!刘世德明明在「前言」里写清楚「译者为何欣」(页一),可惜我们的唐教授读书先看「序」、「前言」的习惯还未养成,更不谈什麽「小心的求证」了。至於「夏氏自译」这个假设,出於德刚自己的「胆大心粗」,也与胡适之老师无涉的。
讲到粗心,不妨再举两三个例子。唐文第五节先讲起「夏着『中国古典小说导论』」这本书,第七节却提到一种「夏着一九六七出版英文『中国古典小说史』」。不知情的读者可能认为夏某人先用中文写一本「导论」,再用英文写了一部「史」。「中国古典小说」英文本一九六八年初版,一查卽知,偏偏德刚伏案疾书,不喜因查书而走漏了文气,不如凭记忆写「一九六七」算数。唐文同节谓我在「导论」里「遍引周作人、俞平伯、胡适之明言暗喩,以称颂『西洋小说态度的严肃与技巧的优异』」。拙着首章其实只提了五四时期四位代表人物─胡、周、郑(振铎)、茅(盾)─对旧小说的意见,表示左右两派的看法是一致的。俞平伯写些新诗与散文,算不上是五四时期的发言人,我不必去引他。德刚写文章,全凭记忆,偏偏记性又不好。两份稿子寄往台北之前,他也不加以细校,改正些明显的错误,对读者实在太不负责了。寄往哈尔滨的那份稿子想也未加校正。大陆红学家周汝昌、吴世昌、冯其庸等人皆是心细如发的学者,他们看到了唐文,仅凭其文字之油腔滑调、校阅之粗心大意,不知有何感想?
四、删削译文改原意
我常常关照研究生,论文里引录他人着述,切忌多用省略号。假如原文是文言,英文译文里添了几个「……」,读者就会疑心,省略的那节一定字句费解,才把它省译了。假如引文出自近人着述,不论原文是中文还是西文,省略的那节可能论点同作者自己的论点不协调,读者也会起疑心,倒不如全引存眞。唐德刚受过严格的史学训练,当然知道这个道理,但有一段录自拙着「导论」的引文,虽是他集中火力攻击的目标,却由他硬加删削,读起来意义不明:
志清并更进而申之,认为「除非我们把它(按指中国白话小说)与西洋小说相比,我们将无法给予中国小说完全公正的评断……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我们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的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的口味……」(见夏氏自译前篇)
整段原文,唐教授只引了三句,而且每句首尾不全,读来不由人不皱眉头。德刚自己写文章粗心大意,把我整段议论,削得残缺不全,倒是用过一番心计的。看来是老老实实的江北人、合肥佬,却也会暗算人的。没有办法,只好把已由我修正的何欣译文全段抄录下来,让读者知道我在讲些什麽。该段原文见英文版页六,何欣旧译见叶维廉「中国现代文学批评选集」页一七六─一七七。
不管大陆流行的批评风尚怎样,我以为这是不辩自明的道理:尽管中国小说有许多只有透过历史才能充份了解的特色,除非把它与西洋小说相比,我们便无法给予中国小说完全公正的评断。(除了像「源氏物语」等孤立的杰作,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而在西洋小说冲击之下,非西方国家的现代小说也都采取了新方向。)小说的现代读者是在福楼拜与亨利?詹姆斯的实践与理论中成长的;他预计一个一贯的观点,一个具匠心的创作者构想计画出的统一的人生观,一种独特的风格,完全与作者对其题材的情感态度相称。他极厌恶明白不讳的说教,作者介入的闲话,杂乱无章堆积式的敍事结构以及分散他注意力的其他各种笨拙的表现。但是,卽使在欧洲,把写小说当作一种艺术,当然也是近代的发展,中国白话小说旣源出小市民的说唱文学,我们更不应指望它会迎合现代人高格调的口味。(4)
该段文字代表我当年对小说艺术的看法。到了今天,差不多所有评家都容许各种形式的小说共存共荣,福楼拜、亨利?詹姆斯只能算至今值得模仿的二位大师,此外大师还有很多。但眞正好的小说家该是个具有「匠心」、「统一的人生观」和「独特的风格」的创造者,这句话没有说错。这样的小说家西方很多,而在旧中国实不多见。不管我们如何偏爱自己的文学传统,这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不容否定的。唐教授认为金圣叹是我国文评家之「一代奇才」,他敢把「水浒传」、「西厢记」同「庄子」、「史诗」、杜诗相提并论而抬高二大通俗巨着的身价,这就是他出「奇」的地方。假如生在今天,金圣叹可能也是位出洋留学的文学博士,遍读世界小说名着(包括我国现代作品在内),也就绝对不会把「水浒」捧得如此之高了。可是明末清初的那位金圣叹,小说实在读得太少,连「红楼梦」他也无福拜读呀!
世界的文学领域如此广濶,假如到了今天我们还只知故步自封,守住祖先留下的那块文学园地,而不想出门游览,吃亏的倒是我们自己。明知道莎士比亚伟大,而竟有人不敢、不屑去读他,只陶醉於杜诗、「西厢」以满足自己的民族优越感,这是什麽意思?明知西方大小说家如此之多,却不敢、不屑去碰他们,像德刚这样陶醉於大观园里,每隔几星期、几个月,翻阅几章「红楼」,这又是什麽意思?晚上有空,何不少写些应酬文章,多读几部狄更斯、托尔斯泰、杜思妥也夫斯基的小说?不说别的,多读此类小说,自己对「红楼梦」的领会也就必然更进一层了。当年林琴南不懂一句英文,有人口译狄更斯小说给他听,他大为倾倒,三年之内译了五部。光绪三十三年(一九○七),他先译了「滑稽外史」(Nicholas Nickelby)、「孝女耐儿传」(The Old Curiosity Shop)这两部,且为前书写评,後书作序,对狄氏旷世之才赞不绝口。下面这一段录自「孝女耐儿传」序:
予尝静处一室,可经月,户外家人足音颇能辨之了了,而余目固未之接也。今我同志数君子,偶举西士之文字示余,余虽不审西文,然日闻其口译,亦能区别其文章之流派,如辨家人之足音。其间有高厉者、清虚者、绵婉者、雄伟者、悲梗者、淫冶者,要皆归本於性情之正,彰瘅之严,此万世之公理,中外不能僭越,而独未若却而司迭更司文字之奇特。天下文章莫易於敍悲,其次则敍战,又次则宣述男女之情。等而上之,若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决脰溅血,生气凛然,苟以雄深雅健之笔施之,亦尚有其人。从未有刻划市井卑汚龌龊之事,至於二三十万言之多,不重复,不支厉,如张明镜於空际,收纳五虫万怪,物物皆涵涤清光而出,见者如凭阑之观鱼鼈虾蟹焉,则迭更司者盖以至清之灵府敍至浊之社会,令我增无数阅历,生无穷感喟矣。
中国说部,登峯造极者无若「石头记」。即人间富贵,感人情盛衰,用笔缜密,着色繁丽,制局精严,观止矣。其间点染以清客,间杂以村妪,牵缀以小人,收束以败子,亦可谓善於体物。终竟雅多俗寡,人意不专属於是。若迭更司者,则扫荡名士美人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奸狯驵酷,至於人意所未尝置想之局,幻为空中楼阁,使观者或笑或怒,一时顚倒至於不能自己,则文心之邃曲宁可及耶!余尝谓古文中敍事,惟回家常平淡之事为最难着笔。「史记?外戚传」述窦长君之自陈,谓姊与我别逆旅中,丐沐沐我,饭我乃去,其足生人惋怆者,亦只此数语。若「北史」所谓隋之苦桃姑者,亦正仿此。乃百摹不能遽至,正坐无史公笔才,遂不能曲绘家常之恒状。究竟史公於此等笔墨亦不多见,以史公之书亦不专为家常之事发也。今迭更司则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用意着笔为尤难。吾友魏春叔购得「迭更司全集」,闻其中事实强半类此。而此书特全集中之一种,精神专注在耐儿之死。读者迹前此耐儿之奇孝,谓死时必有一番死诀悲怆之言,如余所译「茶花女」之日记。乃迭更司则不写耐儿,专写耐儿之大父凄恋耐儿之状,疑睡疑死,由昏愦中露出至情,则又於「茶花女日记」外,别成一种写法。盖写耐儿,则嫌其近於高雅,惟写其大父一穷促无聊之愚叟,始不背其专意下等社会之宗旨,此足见迭更司之用心矣。迭更司书多不胜译,海内诸公请少俟之,余将继续以伧荒之人译伧荒之事,为诸公解酲醒睡可也。书竟,不禁一笑。(5)
我抄录了这一大段(本身是极有历史意义的文学批评),主要让德刚兄知道,醉心西洋文学─所谓「崇洋」─非自夏志清始,也非始自他的安徽乡贤胡适之和陈独秀,连不谙西文的桐城派古文大家林琴南先生,有人口译小说给他听,他也对狄更斯、对西洋文学表示五体投地的崇拜。货比货,实在没有办法,我们也不必为自己的祖先感到脸红。「孝女耐儿传」不算是狄更斯的杰作,但林琴南想来想去,我国说部里面,也就只有一部「石头记」可拿出来与之抗衡。最使林琴南吃惊的,「迭更司书多不胜译」,吾国文人终其生写完一部大小说,就很了不起了,狄氏一人写了二十多部,而且每部都是亲笔手钞的。假如天假以年,还有写不完的小说可写。林琴南拜服狄氏,甘为西洋文学的译手,但「崇洋」之风当然也非他所倡导的。明神宗看到西欧神父进贡的钟表仪器,也就珍奇不已。乾隆皇帝对郎世宁的画也万分珍视。郎世宁根本算不上是西洋名画家,但他画马像马,画人像人,比起清初四王的山水画来,毕竟也令人耳目一新。
但话说囘来,中国传统的绘画、音乐、建筑比起西洋传统的来,论历史演变之丰富多采,简直没法子相比。吾国三千年的文学传统倒的确可以同欧洲传统较量一番的。因之录自「导论」的那整段译文里有一句放在括号内的按语(「除了像……新方向」),主要说明中国小说虽比不上西洋小说,比起其他地区的小说来,确是十分优越的。除了「源氏物语」那几部孤立的杰作外,那些地区的小说传统都是「微不足道」的。这句六十四字的按语,德刚只摘录了二十三字(「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怪不得连他自己也看不懂了。他想我一定在贬中国小说,因之读起来「此语实欠通」了。不管他眞糊涂还是假糊涂,他把引文删得不成体统,藉以制造我鄙视中国小说之印象,实在是很不道德的
我们若把繁简二段引文的最後一句相比,也同样能看出唐德刚在做手册,凭删削原文的手段来达到严重地改动此句原意的效果。该句意思,中国白话传统小说,果不足迎合现代人的高格调口味,但欧洲小说出身也不高雅(按:法国十七世纪卽有贵族妇人写出极细腻的小说,情形较特殊),要到「近代」(十八世纪中叶)才有人「把写小说当作一种艺术」,同中国的情形很相似。德刚把上半句切掉,给人的印象好像我故意在汚蔑中国小说。
五、恶意类此竟无道理
上节证明唐教授把「导论」里一整段大加删略,再把那段残缺不全的引文,妄加评断,要人相信我乃「不屑一顾」中国旧小说之「崇洋」派。不仅此也,全文凡有讲到我的地方,德刚兄必然费尽心机,要在遣词造句方面给我制造一个人品不正、人格可疑的形象。他要读者相信,一个行为卑劣之人也就写不出什麽值得信赖的文学批评了。
我是苏州人,对至今乡音难改,一口合肥话的唐德刚来说,「苏州」本身就是文字上做手脚的好题材:
今日名重海外之苏州才子夏志清教授,讲学着书,英语之外,亦非用「江北话」不可。此非夏氏忘本,不爱其「吴侬软语」─软语吴侬,夏教授爱之深、慕之切也,舍之而用「江北话」着书者,亦市场经济之发展使然也。设夏氏亦以其乡贤之「九尾龟」文体述稿,则志清亦难免「赊酒食粥」矣。
夏志清苏州人,原没有什麽可笑,但「吴侬软语」早给上海话打败,对不习惯听吴语的人来说,反而有些可笑了。到了今天,「九尾龟」读者甚少,大家以为它只是一部「嫖妓指南」式的狎邪小说,也就更觉得它可鄙了。德刚兄旣一口咬定我对「软语吴侬」「爱之深、慕之切」,同时再咬定「九尾龟」作者乃姑苏「乡贤」、我的同乡,我这个人就显得可笑可鄙了。引文首句的捧场话─「名重海外之苏州才子」─也变成「反讽」了。(「名重海外」四字当然也不怀好意:「崇洋」「走资」的夏志清,「海外」可能名重,但大陆、台湾、香港的有识之士对他却并不重视。)
稍加分析,这段引文与逻辑、事实皆是不合的。当年江北人一到上海,受累於乡音,总想把它改掉,免得一开口,人家还以为他是理发师或拉洋车的。好多地区的人,一到上海、北京、香港诸大都市,对其乡音就并不感到有什麽可爱了。我自己高中一上学期在上海郊区沪江大学附中住读,同学笑我的「吴侬软语」,我就慢慢改讲上海话了。到今天要我多讲几句苏白,反而觉得吃力而不自然了。其实我从小卽对故乡苏州并无好感,觉得街道太窄,早晨臭气冲天,一般居民懒洋洋毫无精神,算是什麽人间「天堂」!
我虽不喜苏州,但卽在今日,出类拔萃的「乡贤」眞也不少─纽约、波士顿二埠卽有贝聿铭、李政道、王安这三位眞正「名重海外」的大人物了。德刚自己也承认,苏州向来「状元滚滚,名士如潮」,却偏偏要提那位不太着名的「九尾龟」作者张春帆,大约表示我同此人人品相仿吧。德刚不知,张春帆虽「侨居吴中有年」(魏绍昌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页四八三),却是常州人,同我根本拉不上什麽同乡关系的。
唐德刚自称读过数十部晚清小说,不知这部写於清末民初的「九尾龟」算不算在内。胡适之先生的确曾称之为「吴语小说」,但这并不是说全书皆用吴语写成的呀!张春帆记录妓女道白才用苏白,其他对话、敍事、描写、议论皆用普通白话,卽德刚所谓之「江北话」。写到性爱场面,张春帆必用骈俪文,但寥寥数句,含蓄而不露,一无黄色的嫌疑。德刚谓假如我不贪稿费、版税,必然「以其乡贤之『九尾龟』文体述稿」─我在文学评论里旣用不到写什麽妓女道白,按照张春帆小说的文体,也还是用普通白话。哪里听说过有人用苏白写文学评论的?德刚恶作剧式的开玩笑,实在是一点意思也没有的。说起来,他自己写小说,可能会用得着苏白。他的长篇「昨夜梦魂中」已在纽约「北美日报」连载了三百多天了。梦魂中可能会看到当年苏沪一带说苏白的小脚妓女。为了写实起见,德刚倒眞应该去学写嗲声嗲气的「吴侬软语」。
德刚先把我写成爱慕吴侬软语(当年大江南北高级妓女皆一口苏白)而原想用「『九尾龟』文体述稿」的「苏州才子」,到文章末了,我就顺理成章的变成「急色西化之美国教授」了。但嫖妓一向是中国自古有之的一门大学问,妓院、妓女种类繁多,配合各色人等「急色」之需要,相比起来,在希腊以来的西洋文化在这一方面要落後得多了。我国开始「西化」以来,才感觉到女人也是人,要他们操皮肉生涯实在是非常不人道的,因此至少在原则上,任何卖淫行业国府同中共都要加以取缔的。不像晚清、民初那时期,江南地带的达官贵人,殷实商贾,晚上要在长三堂子里谈生意、摆酒席的。
德刚拼合「急色」「西化」为一词,让我们想到先有鷄蛋还是先有鷄的问题。看不懂「红楼」的美国华籍教授远不止我一人,是否他们先「急色」而後转向「西化」呢?还是他们早已「西化」了,而後必然「急色」的。在我看来,华籍美国教授不管如何「急色」,绝少堂而皇之公开出入舞厅妓院的。胡适之先生提倡「西化」最早最力,却绝非「急色」登徒子之流,这点当然德刚兄知道得最清楚。相反情形,留学生胡适刚去北大任教的那几年,与他不合作的那几位精通国学的文史教授,思想十分顽固,纳妾嫖妓对他们来说,倒是稀松寻常之事。
六、多少脚,昨夜梦魂中
辜鸿铭华侨出身,胡适刚去北大时,他也在同校教授拉丁文。此人从小在英德二国受了高等教育,英文之「棒」,连林语堂也大为佩服,胡适当然更比不上他了。但思想顽固,泰西贤哲读得再多也没有用,即在民国时代,辜鸿铭也是蓄辫、蓄妾、蓄长指甲的。二十年代初期,英国作家毛姆特去成都访他。(6)辜老先生虽满口仁义道德,充满了民族优越感,毛姆一眼看去,一口破缺不全、天地正色(玄黄)之牙,背後一根辫子,英文讲得再漂亮,劈面印象总不太佳。毛姆稍作打听,更知道这位年逾花甲的瘾君子兼衞道者,却也是当地妓院的老主顾。辜老先生的妙喩当然大家都知道,男人是茶壶,四周总得放几只茶杯,以供茶壶老爷「急色」灌注之方便。假如近年来,我对传统中国的看法愈来愈同胡适之先生接近(「中国古典小说」写作期间,我还没有看透旧中国之黑暗),称得上「崇胡」,德刚自己如此留恋过去,维护传统,眞称得上是辜鸿铭的後裔。当然若同辜老头相比,德刚诚然身体壮、牙齿白(「西化」还是有其好处的),也只好喟然长叹:余生也晚,再也享受不到他那时代中国男子的种种特权了!
德刚近年来发表了两篇「红楼」论文,都讲些小脚、辫子之类一般现代中国人不爱谈及的东西。这还不稀奇,抗战期间的大学生唐德刚「早在史系学刊上撰写万言长文曰:『浅论我国脚艺术之流变』以申述之。大观园中,诸姑娘、奶奶之『脚』,固均在详细玩摩之列也。」德刚写此段文字,颇露得意之情,少年学子能有研究成果发表,总是值得庆贺的。但四十多年来,「红楼」不知读了多少遍,德刚「详细玩摩」的还只是小脚、辫子这类旧社会象徵品,虽自称以「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来处理「红楼」某些小问题,实在不足以自傲的。这类「狎玩」式的研究,总带些民国前清遗老、遗少的味道。
中国近代史大题目太多,一般严肃的学者难得有机会讲到小脚妇人。唐德刚只要一讲到旧式妇女,就会想起小脚。胡江冬秀从小缠脚,因之德刚卽在「胡适杂忆」专讲女人的一章里大谈小脚。从胡夫人那一双囘忆到童年乡村大家庭看到一两百双老妇人的脚:「天老爷!小脚、中脚、大脚,可以排出一两连老太太兵来!眞是阅人多矣!」(7)写此段文字时,德刚已届望六之年,却还忘不了那几双小脚:
如今只身漂流海外,祖国地覆天翻……午夜梦廻,这几只「小脚」太令我怀念了。它们底无形消逝,我想起来,如何悲痛─我怀念她们!(8)
德刚怀念她们,因为这些小脚老太太都是「重男轻女」的,唐府大少爷生下来她们就寳贝他,比那位经常「吹胡子、瞪眼睛」的严父显得「慈祥」得多了。德刚只想到自己童年的快乐,因之连她们的小脚也「看来并不十分『丑陋』或『落伍』」了。他从不会进一步想想,这些老太太一生吃了多少苦,才侥幸熬出头,过一个比较太平的晚年的。她们幼年缠了脚,就等於生了一场无法根治的轻性小儿麻痹症,且不说其他了。
我和德刚正相反,年纪愈大,愈感到旧社会中国女子之可怜。先母、先祖母从小缠脚,从小未受书本教育,都是澈底的文盲,活在世上一生,行动如此不方便,一切靠人家,我至今为她们叫寃抱屈。祖母尤其可怜,早年守寡,生了四个孩子,养活了三个。子女年长後,就轮流寄居大儿、二儿、四女家,自己无权无钱,总会受些媳妇、女婿的闲气,只好忍着不发作。到了六十岁、七十岁,两个儿子也会为她祝寿,但晚年吃两顿酒席,对她又有什麽好处?记忆中,祖母从未出门看过一场电影。上街买菜也没有她的份,小脚老太太怎可独自行动?从苏州护送到上海儿子家,再从上海送囘苏州儿女家,祖母一生仅有几次机会乘火车,才看到一些田野景色。抗战那几年,火车旅行不方便,我家赁居的房子太小,她就一直住在卡德路大伯父家。我门兄弟每次去伯父家,祖母当然非常高兴,一定要给我们一人一碗麦片粥充饥。她每月少许零用钱,买了一罐桂格麦片(Quaker Oats,至今仍是美国最经济实惠的食品),大概所余无几了。但做长辈的,小辈来访,不能不给他们吃一点东西呀!当年我吃了麦片,也不去联想到祖母的处境─自己是二房二少爷,吃祖母一碗粥是应该的。自己用功读书,家里母亲、女佣服侍我也是应该的。现在想想祖母守寡一生,再想到宋代以来所有缠了足、离不开家的女文盲,我对那个旧社会实在一点好感也没有。
七、评断小说非易事
德刚有句话说得很对:「治中国文学史者,如对『中国社会发展史』毫无概念,只一味批卷子看文章,而臧否作者,则批者纵满腹洋文,全盘西化,亦终不免八股习气也。」台港、美国的中国文学研究者受了晚近西方文学理论的影响,「八股」习气的确愈来愈重,只要翻看中英文高级文学研究刊物,就心里有数。一九七六年初写「追念钱锺书─兼谈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之新趋向」此文,我就公开指斥洋八股,只可惜德刚对晚近中西批评界行情不熟,还以为我是「洋八股」的代表人物:「不知经济社会之情,不通古今之变,而一味以文论文,则『吠非其树』矣。」其实我自己一直在劝告同行:
我从来不是马克思主义信徒,可是我相信我们在美国研究中国小说的人,也应该开始注意文学作品、人生、社会、政治和思想互为因果的齿轮关系了。这种「一炉而冶」的研究方法,其实也不一定伤害一部文学作品结构的完整。这方法绝对行得通,已故批评大家Lionel Trilling,不早就给我们可援的杰出先例麽?(9)
比起德刚来,我研究我国着名说部,不仅注意到中国社会发展史,凡是让我们对这部作品有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的任何事物,我认为都值得重视。因之我在一篇近文里一再强调研究任何值得研究的小说,「应以认真严肃的批评眼光检视其艺术架构及意识型态架构,并进而从多方面(作者生平、文学、社会、哲学等方面)加以探讨,牵引出这些作品蕴含的全部意义。」(10)晚近年轻学者之间,套用最新西洋批评理论来检视吾国古典作品者,很多很多,他们不止不懂中国社会发展史,对中国文学发展史也没有多少认识,发表的研究成果,大多是「洋八股」,实在没有多少参阅价值的。只可惜唐教授駡错了人,我在十年、二十年前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请参阅拙着「人的文学」里「劝学篇」、「人的文学」诸篇。
德刚一口咬定我为「全盘西化」的「洋八股」,连「红楼梦」这样的杰作也未必能欣赏,因为太依赖西洋的「标竿」了。唐文结尾如此写道:
总之,「红楼梦」为我国近代最伟大之文学钜着,以西洋「标竿」(yardstick)作测量之准绳,终不足取。设以洋人之皮尺,量我黛玉之「三围」,而谬说林姑娘「一围」及第,「两围」落榜,我终为潇湘妃子不平也。
事实上,吾国旧式读者和「西化」评家一致公认「红楼梦」为「中国近代最伟大的文学钜着」,唐文结论如此,并无半点新意。「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章一开头就肯定该小说的无比伟大:
「红楼梦」(一七九二年初版刊行),是中国小说中最伟大的一部。从李汝珍的「镜花缘」到刘鹗的「老残游记」,好多值得注意的清代小说产生於「红楼梦」之後;到了民国时代,中国小说更吸收了西方的影响而沿新的方向发展。但卽使最好的现代小说,无论在深度或广度上,都不能同「红楼梦」相比:中国现代小说家诚然能使用新技巧,但除了极少数例外,他们因循中国文学传统,缺乏哲学家的雄心,不能探究较深入之心理眞相。为了表示对当代中国文学的轻蔑,一位饱读古文学的学者「沈刚伯」曾这样问:「过去五十年来的作品,有哪一部比得上『红楼梦』?」但我们也可怀着得到否定答覆的期望去反问他:「『红楼梦』之前,又有哪一部作品堪同它相比呢?」约在六十年前,首先把西方思想应用於中国文学研究的大学者王国维也毫不含糊地肯定「红楼梦」为所有中国大部头作品里,唯一充份具有悲剧精神的一部。可是王国维主要称赞「红楼梦」作者在一个苦难世界中不懈地努力追求人生的意义,但在一部小说中,哲学不能同心理学分开─「红楼梦」不但具体表现了中国文学中的最有意义的悲剧经验,也是中国文学中心理写实最上乘的作品。(11)
德刚以传统「标竿」作测量之准绳,只认「红楼梦」为「我国近代最伟大之文学钜着」;对我来说,「红楼梦」不止是部「最伟大的」的中国小说,也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文学作品。和它有同等文艺价值的「史记」和「杜工部集」都是单篇敍事文、诗歌集合起来的。「红楼梦」却是前後连贯、人物繁多的一部大书,更难能可贵。我不写旧诗词,比起德刚来,传统玩意儿学得太少,但国学大师王国维的诗词造诣总比唐教授高得多了罢,而他那篇「红楼梦评论」偏偏是借用西方悲剧观点写出来的。王文之前的「红楼」评论读来当然也很有趣的(见北京中华书局「红楼梦卷」一、二册),但不看也没有什麽关系。眞正评论的开端是王国维这篇论文。我自己可说更进一步,一方面审视「红楼」为中国文化传统之产物;另一方面西方文学、文学批评看得多了,自己对「红楼」的看法总比吾国过去评者更深入一点。德刚自己的「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当然也是西法治学,古代中国是没有的。德刚若无西法可恃,专讲小脚和辫子,文章就显得更无聊了。
八、林黛玉与梅兰芳
德刚「红楼」文以黛玉「三围」不合西洋标准事结束,表示西洋「标竿」不可取。此类比喩其实是毫无道理的。德刚心目中想以玛丽琳梦露为西方美女标准,上下二围宽而中围极细。其实梦露走红时代,胸部平坦的奥德丽赫本也红得发紫,大受影迷的爱戴。当年英国首席模特儿苗条女士(Twiggy)比赫本後起多年,此姝体重仅八、九十磅,连发式都是男孩子型的。近年来她在银幕上、舞台上主演歌舞喜剧,也还算走红。西洋人只爱三围合格的女子,正像西洋人只有物质文明而无精神文明这句老话,都是中国人自己想出来藉以自慰的那种不通的道理。
再者,赫本、苗条女士虽身瘦体轻,却很健康,一无肺结核之嫌疑。我们的潇湘妃子情形就不同了。她刚同寳玉相会的时候应该很美,但不多久身体转弱,也就美不到那里去了,因之我在「红楼」章里特别强调她的病体病容,藉以纠正一般读者(包括德刚在内)对林姑娘所存的幻想:
曹雪芹虽然也把她写成一个非属人间之美的意像,但他以她的身体衰弱过程写她那愈来愈深的感情病态时,他并没有放弃使用生理上的细节。在黛玉作那场恶梦的时节(第八十二囘),所有青春健康的迹象都已弃她而去。她自己说,一年之中只有十个夜晚她能好好睡觉;同时她毫无精神,要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她常常哭,所以眼睑经常是肿的。这场梦在她步向死亡的路上是个更进一步的里程碑:那天晚上她咳嗽得痰里带血……(12)。
当年鲁迅读了「红楼梦」之後,也以为林黛玉「该是一副瘦削的痨病脸」,因之後来在北京照相馆里看到了梅兰芳「黛玉葬花」的剧照後,颇感诧异,「万料不到黛玉的眼睛如此之凸,嘴唇如此之厚的。」(13)鲁迅在他的杂文里一向爱挖苦梅兰芳博士;「论照相之类」(一九二五)此文更挖苦了一般中国读者、平剧顾客,甘愿以梅博士美似麻姑的「福相」来替代曹雪芹笔下的黛玉形象。对一个眞正严肃的读者来说,「红楼梦」不止是部「怡『情』、悦『性』」的「『意淫』之钜着」(德刚语),当然也不止是部「词美意深的诗词集」,(14)荣宁二府所见到的一切不健康、不乾净、不人道的事物、事件都该值得注意、重视。鲁迅对音律、对一切传统玩意儿要比德刚懂得多,但他绝不会沉醉於「红楼」的诗词、意淫世界而不想走出来。他看到的倒是黛玉「一副瘦削的痨病脸」,至於她的三围尺寸,作者旣未提及,关我们什麽事?但我国老派读书人,都有「肥皂」主角四铭先生之癖好,诵读戏曲小说出神,眞想拿两块肥皂,给崔莺莺、杜丽娘、薛寳钗、林黛玉「咯支咯支遍身洗一洗」这样也就有机会去量她们的三围了。
唐德刚大学期间发表的第一篇论文讲「中国脚」,来美後发表的第一篇名文是「梅兰芳传稿」,处处显出他对梅博士男扮女装的艺术赞赏备至,简直把他写成一个绝色女子:
但是兰芳一小便绝顶聪明,更生得明眸皓齿,皮肤细腻白皙,指细腰纤,眞是浑身上下,玉润珠圆。而最奇怪的是他自小便生得一付谦和脆弱的气质,柔和得像一个最柔和的多愁善感的少女。(15)
当年把梅兰芳捧红的京沪小报记者,写起文章来大概也是同一笔调,但德刚是受过史学训练的,写「传略」时已是哥大研究生,实在不必用这种笔调来自我陶醉一番,读来让人感到浑身不舒服。德刚对中国旧社会那些不再流传或者卽将失传的习俗风尚─男子蓄辫,女子缠脚,乾角唱青衣─实在太想念、太感兴趣了。可惜到了今天,四大名旦皆已物故,当年衞护德刚少爷的一两连小脚兵也都化为土壤或者尘埃了(其中五十年代火化的可称之为「五十年代底尘埃」)。时已不再,要重睹那几只小脚,或者梅兰芳的「指细腰纤」,只好求之今夜、明夜、以及此後无数的梦魂之中了。
九、批夏之政治用意
「海外读红楼」不止駡我「全盘西化」,敌视传统,也给了我「极右」派的政治罪名。德刚认为从五十年代到「文化大革命」,大陆「『极左』成风」。而我自己「受激成变,适反其道而行之─由崇胡、走资、崇洋而极右」。表面上,好像对我很恭维:我同野史馆长刘绍唐兄一样,「以一人而敌一国」,连德刚自己「亦时为吾友志清之豪气而自豪焉。」但反共归反共,我治文学则一心一意治文学,从不会某作家反共就多加他几分,某作家拥共就给他一个零分,这样乱批,也不要写什麽「中国现代小说史」了。尤其「中国古典小说」这本书,除了「导论」这一章提到一些当代政治外,简直同毛泽东、四人帮一无关系。明清六大小说都是旧时代的产物,大陆学者至今仍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绳准,去衡量这些作品,结论千篇一律,实在没有多少用处的。我若专以所谓「极右」派思想去评判这些小说,也会同中共学者一样,显得脑筋太简单。一部从其他角度看来十分拙劣的作品,仅凭其配合左派或右派胃口的正确思想,是绝不可能加分而称之为「上品」的。德刚所藐视的「以文论文」还是批评家最主要的考虑。我研讨六大小说,从未「一味以文论文」,但也从未忽略了「以文论文」的重要性。
唐德刚认为中共「极左派」(毛江集团)和海外「极右派」(夏氏昆仲)都「否定传统,争贩舶来而互相诋辱,两不相让。……(双方)均知已而不知彼,隔靴搔痒,浅薄可笑。」史学家最起码要有尊重史实的美德,不可乱造谣,乱编谎话。六、七十年代,大陆文学界前後以周扬、姚文元等人领导的打人集团,从未读过我的英文着作,可能连我的名字也没有听到过,我那里会有资格遭駡?但大陆文人、评家不知我为何许人,我自己一九五一年开始卽注意中共文学,为什麽我发表的研究成果,只能算是「隔靴搔痒,浅薄可笑」?是否我得亲往大陆,同那些作家、批评家在宴会上建立交情後,才谈得上对他们有深刻的认识,而且写的评论就能直搔脚心的痒处了?德刚自己早已三访大陆,日内卽要直飞北京,再转往哈尔滨开红学会议。酒席吃得多了,人情债欠得多了,怪不得德刚近年来写的大陆旅游报告、感想,一味讨好官方,愈来愈给人「浅薄可笑」的印象了。
大陆学界、文艺界普遍注意到我这个人,是在一九七九年港版「中国现代小说史」(友联出版社)问世之後,到那时「极左派」四人帮早已身败名裂,绝无可能同我「互相诋辱,两不相让」了。但我的「小说史」却在大学生、研究生间流传很广─友联运往大陆推销的册数一定不太多,但想来每一本都有不少暗相传阅的读者。同时该书好多章都已编入个别作家的研究资料汇编里(我看到的卽有鲁迅、茅盾、沈从文、张天翼、师陀等五种),公开发售。一九八三年夏我从汉城飞大陆省亲,顺便也拜访几位我曾在书里肯定其成就的作家(沈、张、师之外,还有钱锺书、吴组湘、端木蕻良),他们对我旣感激又尊敬,至少不认为我的评断「浅薄可笑」。近年来我倒有三位来自中共的研究生跟我念书─他们同不少书面请教或登门拜访的大陆青年一样,未来美国卽已读了我的「小说史」了。其中一位卽「革命之子」作者梁恒,另二位姑隐其名,德刚都见过,都是很优秀的文学研究者。
德刚称我为「极右」,主要表示我同「极左派」张春桥、姚文元等人同样可恶,而且可能有同样不光荣的下场。君如不信,请看唐文第七节结尾一段警告:
吾人好读闲书,隔山看虎鬪,旁观者清;如今海内「极左」者,俱往矣!海外之「极右」者,亦应自知何择何从学习进步也!
想不到德刚老友写「红楼」文主旨是要求我「进步」!他自己这几年来,所作所为是够「进步」的了。毛泽东当权之时,德刚从未写文章駡过他。後来中共领袖也有人批毛了,他居然也在纽约「华语快报」「新独立评论」副刊上总论老毛一生的功过,同时表示自己绝对拥邓,对邓大人、邓青天、邓矮子所推行的新政,大加赞扬。去岁唐德刚又为「新独立评论」写了一篇「三访大陆」,大大恭维中共近年来之飞速进步,连编者陆铿也感到有些窘,在同期副刊写篇短评,认为德刚太轻信中共一面之辞了。之後,我的朋友朱文长、刘绍铭二人也都在「新独立评论」上对唐兄的政治幼稚病表示惊讶、憾惜。
「左」「右」原是相对之词。中华民国国民绝大多数是反共的,我自己也反共,政治信仰同反共同胞没有区别,走的都是中间正道,根本没有资格可称为「右派」或「极右派」。雷根总统及其内阁大员也都坚决反共,至少反对苏联及其附庸,我这样的教授在美国也说不上是极右派。极右派的「罪名」当然不小,但邓大人正在向海外学人进行统战,还不至於把我刼绑到大陆去受审。
我虽无绑刼之虞,「我的朋友」唐德刚早几年前就在为我着急了。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早该放弃坚决反共的立场了,我也不必同台湾这批文友来往太密,我应该「自知何择何从」─选择中共政权为效忠对象,追随邓小平、胡耀邦、唐德刚去「学习进步」。「进步」之後,人家会请你囘去讲学、开会,遍游名胜,何乐而不为?但亲爱的德刚兄,我一生没有跟所谓进步份子学习过进步,现在已届六五高龄,更想保持自己的骨操,维护自己做人的原则─我的政治信仰、爱国立场是不会变的了。讲起来,你比我福气,少年时代蒋委员长是你的校长,留学美国时期,胡适之先生是你日常追随的恩师。只可惜你从这两位大人物身上,等於没有学到什麽东西。蒋、胡二公都坚决反共,而你在「三访大陆」之後,反认为所有反共人士,都应该「学习进步」了。胡夫人返台後信上谬称你为适之先生「最好的好後学」,(16)你实在算不上是他的学生。
七、八年前,德刚为适之先生盖棺论定:「熟读近百年中国文化史,羣贤互比,我还是觉得胡老师是当代第一人。」(17)时至今日,「崇胡」也变成一个罪名了。我的另外三个罪名─「走资」、「崇洋」、「极右」旣皆因「崇胡」而得,看样子胡老师自己至少也得担当这三大罪名了。目今大陆学术界对胡适其实十分看重,把他的日记和来往书信也加以刊印,想不到唐德刚自己反而囘到大陆学者、文人集体「批胡」的五十年代了。没有时间写篇像样的论文,不去参加红学会议实为上策。像德刚这样写篇急就章駡駡崇洋、反共的胡、夏二氏,藉以讨好大陆官方,实在可说是愚笨之尤了。在今日大陆举行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有谁稀罕党性太强、丑表功式的空洞文章呢?
假如德刚珍惜自己的名誉,写「海外读红楼」之前,应作如此考虑:适之先生是我的恩师;我和夏志清政见虽不同,也是二十四年的老朋友了。我曾恳求他为「胡适杂忆」写序,他却从来没有求我写过一篇序、一封推荐信,为他谋过一个职位呀!把自己的恩师、畏友打成「走资」、「崇洋」的极右派,在道义上总有些说不过去呀!
唐德刚当年专治史学,根本算不上是文学评论家。对海内外内行来说,「海外读红楼」此文立论如此不通,但见大胆駡人,而无细心求证,我尽可置之不理。但文章旣在「中国时报」、「传记文学」上发表了,大半读者并非内行,对红学所知亦极浅,可能为德刚所蒙蔽,不得不写篇答辩。这,我想,是唐德刚唯一的胜利;我放下更重要的工作,去对付他无聊的挑战,浪费了不少时间。但文章是为德刚写的,我眞希望他好好静下心来多读几遍,以求有所觉悟。在做人、治学、写文章各方面自求长进。否则我辛辛苦苦写了一万八千字的谏友篇,仅为海内外读者们制造了一个酒後饭余笑谈的资料,实在太可惜了。(本文与台北联合报副刊同时发表)
──纽约、一九八六年六月八日完稿
右手与左手猜拳(汤晏)
唐德刚与夏志清都是很风趣的人,他们文如其人、人亦如文、才华英发、天眞烂漫。两人都爱说笑话,且是几十年老友,开起玩笑来,损来损去,一点也不保留。聚会的场合,只要有他们在,就一定很热闹。
上周末在唐人街参加一个文艺小聚,与他们同席,席间谈笑风生,热闹非凡,是意料中事。因此想起几年前随唐德刚登门拜访夏志清,也是热闹风趣兼而有之。我讲给女主人听,女主人说为什麽不写出来,让大家同乐。写就写,可惜吾笔太拙,不足状其声貌。下面是根据我的旧日记写成的杂记。
一九八一年秋,大陆红学家冯其庸路过纽约,十一月十五日纽约文艺中心在「全家福」设宴款待,餐後唐德刚带他去见「地头蛇」夏志清,我也跟着去,同行的还有二位诗人。
未抵夏寓,夏先生已在门口迎迓。他住在二楼,我们走楼梯上去。寓所很大,客厅也宽敞,壁上挂有几幅沈尹默及溥心畲的书画。客厅通书房。久闻夏志清藏书甚富,名不虚传,书桌四壁从地上至天花板全是书,地板上也是,几乎到处都堆满了。进了书房顿如置身书城。书房里置有一榻,想是读倦时卧息之用。我们甫坐,夏太太王洞女士出来,夏先生为我们一一介绍後,随卽忙着端水菓、泡茶。茶很香,尤其是在餐馆里喝了几口茅台之後特别口渴,喝口清茶,倍觉清芬可口。夏太太与大家寒暄几句,卽带小妹妹进去休息。留下我们大口喝茶,大声讲话,特别是唐德刚声音最大,话最多。
他首先找夏志清大开玩笑。问我们知不知道二十多年前,他与夏志清初次会面情形?唐德刚说,当年夏志清刚来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一日带了一位女士至他办公室敲门,自报姓名:「我是夏志清,新来哥大教书的。」夏志清说完就在书桌上坐下,但随来的那位女士一直站着,唐德刚说:「我想此媛一定是夏太太了,就站起来拉着椅子说:『夏太太,请坐』,这位女士连忙说:『我不是夏太太,不是夏太太』」。
这个故事刚说完,他又说了一个关於夏志清结婚的笑话。当年夏志清与王洞女士在纽约最大、最豪华的旅馆 Plaza Hotel(现已更名)举行婚礼。婚宴中夏志清对这家气派不凡的名旅馆,赞不绝口,兴奋之余,他转过身来对唐德刚说,「下次结婚再到这地来。」唐德刚讲完,大家卽哄堂大笑。
夏志清也很会说话,当然不会放过唐德刚。夏志清说唐德刚怕太太,怕得不得了。有一次在一个朋友家吃饭,饭後唐德刚与另一位怕太太的朋友躱在一角,小声地谈着「How to Murder Your Wife」(是一九六五年摄制的电视剧「如何谋杀妻子」,由大明星杰克李蒙主演,曾轰动一时──作者注)。夏志清说:「我一听吓坏了……」又说不管怎样,唐德刚就是「杀妻会」的会员。唐德刚默不作声。但後来又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安徽合肥人,自李鸿章、段祺瑞以下没有一个不怕太太。」
夏志清拿他没有办法,乃揭发唐德刚是小资本家的眞面貌:「他有汽车、有洋房;不是小资本家是什麽?」唐德刚没有搭腔,隔了一下,我说:「夏先生,你藏书很多。」他说:「书很便宜,但唐德刚的汽车洋房就很贵了。他有三部汽车,一个轮胎可以买不少书,以前汽油最贵的时候,一滴汽油就可以买一本 Paperback。」衆大笑。
夏志清语音未了,唐德刚已指控夏志清说:「夏志清是学阀。」夏辩解说:「我不是学阀,是学者,我做我的教授,又没有什麽特别的政治立场,只是坚守原则而已。上次欢迎丁玲茶会,我没有讲话,因为我不想讲。」又说:「唐德刚不像是个学者,也不像是个教授。」像什麽呢?夏志清欲说又止,当然不是好话。但唐德刚不以为忤,从容接下去说:「我是焦大。」又指夏志清:「你是贾政。」据我所知,唐德刚很喜欢「红楼梦」里的焦大。有很多场合,他都自称焦大,我想原因无他,焦大乃英雄人物是也。而贾政,却是个伪君子。
这时唐德刚到厨房去打电话,夏志清看看他,摇摇头,无可奈何的说:「一个人有了这样的朋友,那里还需要敌人?」
唐德刚忙打电话,我们转移话题,有人赞赏壁上挂的沈尹默的字。沈尹默的字是有名的,号称天下第一。大陆上以前出书,书皮封面题签都是沈尹默的手笔,沈卒後则由郭沫若来替代,郭卒後为茅盾,茅盾卒後为谁?冯其庸曾说过,可是我忘掉了。
不久唐德刚从厨房里出来,听到我们谈郭沫若,说他於一九八○年访大陆,看到很多郭沫若题的石碑,太多了,令人讨厌。话题因而转到郭沫若的为人,郭当初歌颂史达林为红太阳,毛泽东闻之不悦,所以又做诗来歌诵毛泽东为红太阳。天本无二日,如今却有了二个太阳。後来江青看到也不高兴,郭又做诗歌颂江青,结果穷於应付。到了晚年,诗也做不出来,但还得做,甚是痛苦,好可怜!说完唐德刚乃口占一绝,诗云:
太阳一句记犹新
骚客空留石上名
四大厚颜称第一
最怜卿本是佳人
最後谈到毛泽东时,唐德刚大发诗论,说毛泽东早年的诗词也谈不上什麽好,「沁园春」是诗以人传,不过倒还像一个中学国文教员写的诗。可是到了晚年,连放屁等粗话都入了诗词,眞叫人不忍卒读了。
谈完毛诗词已快半夜十二点,我们乃告辞,夏志清送至楼下大门口,目送我们一一上车呼啸而去。
返寓後,我一直想起唐德刚与夏志清这二位可爱的人。李耳对孔丘说:「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唐、夏就是这样,他们不摆教授架子、大师姿态来装腔作势。而两人间的交谊,则是「文人相重」的另一类型,足可楷模四方。我看天下多几个像这样的人,太平盛世就不远了。
(附记:文中所记,为了行文方便,一律直称名字,绝无不敬之意。)
──本文原载七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国时报「人间」副刊
(《唐德刚夏志清论战录》《豆瓣》,http://www douban.com/group/topic/105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