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急救车”让人深思
日前,阜太路管庄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事发现场,一辆农用车车身的一半淹没在水中,一位40多岁的伤者被群众打捞上岸,躺在草丛中,只见他面色苍白、浑身湿冷、左下腹部前后贯通、出血,肠管拖出约半米长,奄奄一息。当天下着大雨,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病人很快被抬上了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此前,曾有一辆救护车(黑救护车,非急救中心在编车辆)来过,听说病人伤得这么重,医生连车都没下,掉头就跑了。(《颍州晚报》今日A5版)
看了这个报道,我们在为真正急救人员救死扶伤精神感动的同时,更为山寨急救车主的黑心行为而愤怒!急救车,顾名思义就是救助危、重、急病人的专用车,属于特种车辆的范畴,因此它在运送病人的行驶过程中,有一定的道路优先权。为了保证这种道路优先权,急救车从车辆的配备、颜色的喷涂、标志的张贴、警示灯的使用、车辆的调度和运行都有一套严格的规定。
在我们阜阳市,急救车的调度和运行,是由卫生局下属的急救中心来统一指挥的,也就是说,当某一位病人需要使用急救车时,首先要拨打统一120电话到急救中心,急救中心的调度人员再根据病人所处的位置、离所要到达急救医院的距离通知最近的急救分站出车为病人服务。要想遏制“山寨急救车”的大行其道,我们必须找到“山寨急救车”产生的根本原因。根据经验,大致可做如下归纳:第一,大量危急病人对急救车的需求,大大超出了正规急救车的保障范围,使得一些“山寨急救车”的车主,从中找到了商机,不惜违反相关的规定,趁病人之危谋取暴利;第二,交警部门和有些医疗机构对于周边存在的山寨急救车管理不力,加上个别医护人员参与其中,让山寨急救车有了足够多的市场需求;第三,在现行体制下,正规急救车因为运行成本的制约,对于一些需要长途转院的患者还要收取一笔不菲费用,而山寨急救车主往往就是抓住了这个软肋,把价格压到正规急救车的费用以下,让患者产生了比较心理而选择“山寨急救车”。说到底,体制内的急救车,目前还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益化。
明晰了山寨急救车产生的根源,我们就可以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进行有效的治理。在国家医疗保障措施日益完善的当下,不但要保障患者的住院和治疗方面的需求,还要保障病患在急救运输和院前急救方面的需求。因为对于很多处于危、急、重条件下的患者,院前急救措施是否得当、及时,是挽救病人生命的前提,如若不然,就是到了医院也会丧失最佳的治疗时机。政府主管的急救车,应当在这个方面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财政支持的前提下,尽快实现政府主管急救车辆的完全公益化,以正规急救车辆的公益化挤占山寨急救车的生存空间。
与此同时,交管部门要在加强对正规急救车辆核查的基础上,对于上路行驶的“山寨急救车”,要依法采取必要的法律和行政上的处罚措施,使得这些黑车没有上路运行的机会,以此保障急重症患者院前急救的权利不受侵害。
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