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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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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食品“倾销门”应引起警觉
网民发帖反映,春节期间,阜阳乡镇市场上,经常碰到什么“伊和”、“尹利”、“豪牛”、“明光”等产品商标,而且售价非常之低。帖子一出来,引发网民纷纷跟帖,乡镇市场上经常碰到仿冒饮料产品,而且家庭收到的拜年礼品,也有是仿冒或三无产品的,连“QS 标志”都没有,让人不敢食用。(《颍州晚报》2月9日)
近年来,城市垃圾出现“胜利大撤退”之势。这从最近曝光的某省化工企业近几年向安徽农村跨界倾倒工业废弃物的“倾倒门”事件可见端倪。其实,并不仅仅是工业废弃物存在跨界、跨区倾倒态势,就连伪劣、仿冒垃圾食品,也有向低端消费市场、农村市场“倾销”之势。这一食品垃圾“倾销门”,势必带来新的食品安全消费隐患,有关部门理当亮剑,亟需重拳出击遏制。
工业垃圾污染地在转移,存在巨大的灰色“利益链”;同样的,食品垃圾污染地在转移,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链”。为何明明知道不是正规厂家的产品,也愿意去买?那是因为别有隐情。正如报道中说的,乡镇市场上销售的什么“伊和”、“尹利”、“豪牛”、“明光”等仿冒产品,其购买方往往是“送礼之人”,他们实际上并不是自己消费,大都为了“迎来送往”,在乎的只要价廉即可。由此看来,很难说经销商和消费者不明白自己都在干什么。
当然,垃圾食品集中向农村市场上倾销,畅通无阻,除了折射出经销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灰色“利益链”外,还折射出有关监管部门的后知后觉,甚至不知不觉。诚然,面对这一问题,正如报道说的,监管部门已经在行动,并在颍上等地抓获一宗重大嫌疑犯,但为何仍有不法经销商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继续在市场上大肆倾销?值得深思。
仔细分析,垃圾食品在低端市场上畅销、倾销,无外乎几方面原因:一是法无震慑之力,二是有强大需求市场,三是市场监管空白或监管不力。因此,如要对症下药,一是有关部门严格执法,树立法律的威严,二是呼吁广大消费者不要知假买假,三是敦请有关市场督察、巡查人员深入基层,积极作为。
在最后一点上,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有所作为,能有所作为,而且大有作为。首先,应加快建立长期的市场巡检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同时,市场巡查人员还要积极联合公安部门、供应商等,定期到农村市场上看一看、查一查,及时去伪存真。
其次,执法部门还应从伪冒产品生产源头上重拳出击。毋庸置疑,垃圾食品在流通市场上层出不穷,主要源头在于生产领域的监管失控或乏力。如质监部门及时行动起来,在生产领域加大侦查和监管力度,定期到各类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定期到基层走一走,摸排线索,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伪劣、仿冒垃圾食品必定会被扼杀在摇篮里。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应组建跨区、跨界的战略联盟,定期实施联动执法。
此外,如此多的仿冒饮料畅通无阻,当非一日之“功”,因此,有关部门不妨走群众路线,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合围之势。与此同时,还可设立有奖举报电话,请消费者一旦发现不法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仿冒、三无等侵权商品,及时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或切实证据者,将受到高额奖励。如此一来,全社会形成一个监控的“防火墙”,何愁伪劣、仿冒产品不遁形?
陈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