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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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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家财富继承的现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失范,却平静顺畅的继承
在2003年,《中国企业家》杂志曾经针对企业的继承做过一个调查,有9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在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之间没有一起讨论过股权继承问题,而且有84、2%的公司负责人承认,在公司章程中没有涉及股权继承的条款。
尽管对财产继承毫无准备,但中国的家族企业主们大多数能顺利过继承关,因为继承处理不当而弄得公司分崩离析的案例之又少。毫无准备,但却能进行平静而顺畅的财富继承,这是中国家族企业继承的一大特点。之所以能够如此,跟中国特色的国情有很多关系。中国民营经济短短20年来的发展,很多情况下是能人经济的模式,创始人依靠自己的能力和人格魅力打下江山,他在这个过程中的个人权威早已树立,他们在自己的家族王国里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按照中国的传统,他们会以延续香火的思维来延续财富的继承;家族的继承往往根据子承父业的原则来选定接班人,对于家族的其他成员,在“和为贵”的指导思想下,他们会掌握平衡,以不动产、现金或者赠送少部分股权的方式来安排继承者之外的家族成员的利益。这样在内部就解决了继承可能会引起的争端。
而就外部环境而言,“平静”是由于政府对民间财富的代际转移缺少准备。往往在大量的事实存在后,才出台法律的规范,这是中国特色的法律思维,在这种情形下,我国目前没有系统和明确的关于“股权继承”的法律法规,涉及的这个问题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公司法》以及《继承法》若干部分,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也不一致,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律对家族的财富继承没有太多指引和干涉,这也是中国式继承能够平等而顺畅进行的原因。
2、家族企业的“双重继承”现象
中国家族企业的继承,并不是像西方家族企业常见的在继承时将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而是一种双重继承。在目前国情,在家族企业的继承人的名片上,我们会看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应该不会觉得惊讶。虽然很多交接班成功的企业的创始人都曾表示过不一定任人唯亲,但从实际结果来看,他们对后代的信任显然远远大于家族以外的成员。
“对于一个创始人来说,把公司交给别人,是非常心痛的,他从心里上不会愿意,这是创始人最难做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家族企业接受、聘请外来管理者,都是在第三代,因为第三代几乎都是年轻人,很多人不愿意做企业,他比较愿意请外来的管理人,可是真正的财产,最终的财产还是在家族企业管理者的手中。
3、法律失语下的“无税“继承
在中国,子承父业式的财富继承更像是一种约定俗成,而法律在此是失语的,相反,由于中国民营企业与政府之间先天的紧密关系,地方政府往往在企业财富传承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因为一个这样的企业的稳定性往往到其所在地的经济命脉,因此很值得思量的,法律在这里没有得到应有的落实,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但他潜伏在那里,尚未爆发。
4、企业家财产继承问题的几个关键点
经常伴随着接班人问题同时出现的就是企业家财产继承问题,这是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高发领域之一,根本上说,缺乏继任计划是许多家族企业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重要原因,大约70%的家族企业在其创始人死后或者退休后,被出售给了别人进行了清算。
在中国,民间20年创造的企业财富正在悄然而平静地进行代际间的继承,而社会对此所知甚少。如今,包括企业管理权和所有权在内的家族财产的继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
不过,围绕着财富继承,国外发达国家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与税制(包括公司法、物权法、继承法、遗产税、赠与税等等)。而中国式财富继承与之相比,政府和社会乃至企业本身都显得准备不足。家族企业中的财产继承问题,实际上就是指企业资本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继承和分配。一方面是企业资本所有权的继承分配,这是家族内部问题,跟企业家的子女人数,家族成员参与度等等息息相关;另一方面是企业家经营权的继承,简单的说就是直接继承给家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