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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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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香港地区的结婚法主要被集中规定在《香港婚姻条例》、《香港婚姻诉讼条例》和《婚姻制度改革条例》中。在香港,结婚双方均不受居留条件所限制,也可属于任何国籍。由于香港的法定结婚最低年龄仅为16岁,只要能来到香港,就可以结婚,不管是用通行证来香港,还是用护照来香港。在香港结婚的具体注意事宜如下:
一、结婚登记的机关
依据《香港婚姻条例》第6条规定,在香港拟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须向香港的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由登记官核发登记证明书,再举行婚礼,由主持婚礼的登记官或者监礼人或者神职人员发给新人结婚证书;若是由监礼人或者神职人员发给结婚证书,则其应该将另一份证书送交给登记官,由其办事处存档。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在香港,办理结婚登记程序包括两部分:结婚提前申报和举行婚礼两者缺一不可。
1、结婚提前申报,凡是在香港地区要求结婚的新人,不论拟在香港婚姻注册处由婚姻登记官主持,还是由特许的公众场合的神职人员主持婚礼,或者由婚礼监礼人主持婚礼,均须以规定的表格向婚姻注册人直接递交或者通过婚礼监礼人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一)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可通过互联网或互动话音预约递交通知书,此预约提供24小时服务。如您打算于指定日期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可在举行婚礼三个月前的14日内预约递交通知书。若错过了于上述期间办理预约,或者您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您可预约某一日期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日内的任何一日。
(二)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地点
若打算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便须到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递交通知书。若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则应到有关的婚姻登记处递交通知书。如婚礼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通知书可递交至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其他婚姻登记处。
(三)拟结婚通知书的展示
通知书将在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期最少15日。
在此期间,任何在法律上获授权人士可对该件婚姻提出异议。如在15日的展示期内无人提出反对及拟结婚双方符合所有法定规定,便可在《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签发后,按《香港婚姻条例》的规定缔结婚姻。
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四)、递交婚姻登记材料
在递交通知书时,须出示的有效的旅行证件。须提供下列的个人资料,供婚姻登记处职员准备及印制通知书之用: 个人证件(香港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全名、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职业、年龄、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
所递交的婚姻登记所需资料,部分将用于拟备拟结婚通知书及结婚证书,应确保所递交的资料正确无误。如递交的资料有误,可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当日更正有关资料。
2、婚礼的举行程序
在香港地区,举行婚礼是婚姻必须履行的程序。根据《香港婚姻条例》相关规定,对婚礼的主持人及婚礼举行场所、结婚证书的签署等具体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举行婚礼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形:(1)由婚姻登记官或者婚姻监礼人主持的婚礼;(2)在隶属教会、宗派的神职人员主持下举行的婚礼;(3)依据特别许可证在其他地方举行的婚礼。若在教会、宗派的神职人员主持下,应按该教会、宗派奉行的婚礼仪式或者惯例举行,婚礼必须公开举行,且在上午7时至下午7时举行;另外还需2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神职人员在新人双方交出登记官证明书后,才可为其主持婚礼。婚礼的主持婚礼的神职人员、结婚双方及2名以上的见证人须在一式两份的结婚证书上签名。婚礼完成后,主持婚礼的神职人员须将一份结婚证书交给结婚双方,并于7天内将另一份送交给登记官,由登记官将另一份结婚证书存档。主持婚礼的神职人员须在存根上记录下新人双方的姓名和结婚日期。
作者单位:王成,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家族财富管理(涉外)业务部主任;微信号:wangcheng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