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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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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咨询:
您好,王律师,我丈夫是香港人,我们于2009年6月份在济南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感情不和,想在济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问:我们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王成律师回复: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 本人的结婚证;
2、 男女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 内地居民的身份证原件;
4、 香港居民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