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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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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起诉其律师的官司,一般是客户在败诉之后,发现被律师坑了。
官司是否能胜,关键在于诉讼人自己,诉讼人才是主心骨,律师只是雇佣的仆从。这叫做principal与agent的关系,就像是猎人与猎狗的关系。如果关系倒过来,诉讼人基本上是死路一条。律师职业是个乘人之危的职业。无论他嘴上说得多好听,律师首先考虑的绝对是自己个人的利益。尽管在伦理规则上,律师应该忠于客户,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不对称,律师很容易利用诉讼人对法律的无知,出于自己的利益,控制甚至欺骗客户。这与宦官本应忠于皇上但皇上往往被宦官挟制是一个道理。
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在自己客户面前吹得神乎其神,什么都会,什么经验都有,轮到真的遇上强手就疲软了,开始找各种借口撤退或损害客户利益,以保全自已。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而且往往越是水平低的律师,越是吹嘘--因为他没有实际的战绩来证明自己。
不自我吹嘘的真正的高手律师很少。要知道,这种常胜将军往往是因为他在受理案件时就能准确判断案子能赢。他要做的只是,与自己的客户形成一个统一的战斗团队,把该赢的案子打赢。
掌握了相关法律,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与论辩。饭桶律师可懒得去费那个神,他们把曾经学过的基本法规都抛到九霄云外,脑子里只琢磨一件事:怎样把客户的钱讨尽。
在策略上,律师往往是贫乏的。这当然也是,做律师的人大部分就是想过着安分的日子,按小时收钱,勇气、智慧与创造力并非这个行当的特征。全美100多万律师,饭桶多去了。
根据《迷信律师基本是死路一条》http://my.backchina.com/home.php?mod=space&uid=293539&do=blog&id=116454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