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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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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号,是 “公开信”给桑兰的限期! 徐晓冰并没有露面吭声,说明:
"极端的手段",是徐晓冰律师事务所的非法行为而不是罗大的个人行为;徐晓冰无能;徐害怕人肉、担心暴露屁股不干净;徐正是罗大所称的盗贼;徐晓冰真的失节了。这种极端无能失节的盗贼只会打劫、出卖、卑躬屈膝,甭指望他在27日会议上抬头挺胸、有所作为。
公开信如通牒:“罗姐会在美中网等你们三天到2012年2月6日,假如还没有看到你们公开宣布撤诉,我就不再提及此事”---让你尝尝美国讼棍炒鱿鱼!
一般认为,桑必开除徐;桑立即诉徐(泄露客户和律师之间的保密信息);27和解流产。
号称靠坚持取胜的徐坚持轻易失节,也说明非"强盗"不易找,还说明那“三活三半活”并非唾手可得。下一步,桑兰必须另请他人运作桑刘和解。这个人可以是律师、非律师,必须是主和的民主人士。 能请到LAO那样的律师当然好,请那位校友也比徐强百倍。
有德有才有自信的唐人,应当像礁石那样当仁不让、光明正大地站出来!主动地联系桑、刘也未尝不可!若能在民间摆平,大家脸上都是最好看的。
曼哈顿: 你是一厢情愿,人家那边桑兰正和徐大棚律师打得火热,天天晚上不睡觉通电话呢。
去看看吧: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fortune/20120206/c_122658156.htm ...
威聯: 纽约州当事人权益说明 -上诉院联合守则第1210.1章 (22NYCRR§1210.1)
3. 你应获得律师的独立判断, 在存在利益冲突时对你坚定不移的忠诚◦
5. 对于你所提出的问题 ...
威聯: 开除,一下就开除了。以后再请律师,是谋求和解的。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那桑兰的战线是越来越长了,刘谢莫、海明、徐晓冰。
这样下去哪个律师还敢接她的案子,搞不好就成被告。而且找律师打官司要钱的,以桑兰的性格不是割肉了,那是 ...
桑寄生: 我理解律师应该遵守的保密义务是指律师在执业中接触到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个人资料、信息,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公开,当然也包括不得向媒体 ...
威聯: 换律师是很糟糕的事情。不过,有时不换不行。桑兰必须开除徐晓冰、诉徐晓冰,否则太被动。
威聯: 我只知道这样做(已经发生的行为)违反律师守则(违法)。其后果,与倒戈无异。
威聯: 美国,律师是帅不是将。大帅倒戈,不换亡国
桑寄生: 徐晓冰并没有倒戈,只是暴露了与桑兰的不同看法而已,他仍在执行其律师工作,因此目前还不能批评徐晓冰如何不对。对于和解,现在看来没有任何一方看好。 ...
威聯: 美国,律师是帅不是将。大帅倒戈,不换亡国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如果桑兰真的另请“高明”,真是无话可说了。
临阵换将,兵之大忌。桑兰现在是大将倒弋在先,临阵换将在后,忌中之忌啊。照这种换法,不仅新律师对桑兰的忠诚越 ...
威聯: 接受你的意见,去掉“华裔”字眼。不过我要告诉您:
刘老大最看重“华人”形象,经常用“我们中国人”这类词。 ...
威聯: 这个问题,好像值得讨论。我没法估计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情绪如何。我只知道这样做(已经发生的行为)违反律师守则(违法)。 ...
桑寄生: 不必太惊愕。桑黄等的表现已经够充分的了,蛮横不讲理,徐晓冰在通过罗淑玲用公开信警告桑兰这件事上并没有太多不妥之处。他们必定是受够了黄健的气,发现实在无 ...
曼哈顿: 药家鑫向张妙扎刀,给判了死刑。
桑兰也向刘谢扎刀,还未得到惩罚!!!
都是中国人又怎么了?
你是他乡风云的马甲吧?
任何想替桑兰黄健辩解的人都要被唾沫淹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