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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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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和解到底可能否,和解在哪里?
大仙曰:
【两个前提】
一、桑兰律师胜诉收费,则和解可期。收费方式,不仅是供起供不起律师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反映桑兰律师的把握性。
二、桑兰律师会玩H.J.P。H.j.P又名J.C.P,律师的工具、玩意,虽然不是法律,但谁也不敢公然抵制。玩得好,可将法律抛脑后、举证取证省略掉,指鹿为马就是马、马儿骑着法官跑。不会玩、留笑柄,不如改行卖炊饼。
【3种形式】
Rule11是针对律师的。桑兰不可能提供虚假证据蒙骗了HM,所以不会受惩。来日,
1、 HM获免惩,则HM大胜余皆大败!败败相惜各自舔伤,自然罢兵;
2、 HM受惩罚(同时桑受唆或误导成立)退去,余下的两方有面子有梯子,若不和解必定挨骂甚至受罚;
3、 HM受惩罚、万一桑也受惩罚(无实际意义),莫获阶段大胜,但和解一推再推...时间长了,“若无其事的样子”越来越难装。认识到 “要打10年”、“一辈子”、“下一代”、“注定要打下去”、“诉讼投资论”这些话确属不当二话之日,才是和解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