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美国时,好心的朋友曾提醒我,美国邻居爱管“闲事”,如果一气之下打孩子几下,被邻居看到了就有可能报警,报警的后果往往都很严重。这位朋友还特意给我讲了一个实例,曾有一位华人家长在厨房里忙,才几个月的孩子自己爬到了门外,被老美邻居看到,认为是虐待孩子而报告警察,结果警察来后把孩子带走,送到了儿童局,家长被通知接受教育,拿到学习“改造”的证书以后,才能接孩子回家。此后,这家华人父母还要经常受到监督。这还是最轻的,如果真动手打了,在美国攻击7岁以下儿童会被控重罪,那就有可能坐牢的。
后来在美国住长了,我发现不但美国邻居爱管“闲事”,学校老师也爱管“闲事”,动辄也喜欢报警。比如,纽约华裔林女士两个孩子小时候被送回中国抚养,上学前回到美国后,由于长期与父母分居再加上孩子调皮,导致不听父母的话,很难调教。有一次,林女士在管教孩子时,一时生气,在孩子的手臂上拧了几下,留下了印记。两个孩子到学校后,老师发现了他们手臂上的淤青,孩子说是被母亲打的,于是学校报警。警方不仅逮捕了林女士,还通知儿童局把两个孩子带走,因孩子认为父亲平时对他们也很凶,故告诉儿童局他们不愿回家,两个孩子遂被送往寄养家庭。这样,林女士因“拧了几下”孩子的手臂,既面临刑事案件的指控,又面临家事法庭的民事案件指控。据行内人士指教,林女士需先找专业社工,上情绪管理课程,争取把打孩子的刑事案件先取消,方可到家事法庭再要回孩子。这个过程一般三到六个月,即便林女士要回孩子,儿童局也会在半年内重点观察他们的家庭。
这样的惩罚在美国是理所应当的。还有一位华人陈先生因老师爱管“闲事”,被判19年不准碰儿子。原来,陈先生的儿子在出生不久也被送回中国由长辈抚养,直到3岁才被接回来美国接受教育,6岁时在纽约上了小学。孩子9岁那年有一天,老师发现陈先生儿子的一边眼睛有红印,于是便问孩子“是谁做的”。岂料,当时英文很差的儿子跟老师说: “这是爸爸做的。”(Daddy did that)。儿子的话不出意外地被老师认为是其父虐待孩子,结果又是立即报了警。之后,纽约儿童和家庭服务局获知情况后,要求陈先生在孩子年满28岁前不得主动触碰,除非孩子主动触碰他。陈先生当时大喊冤枉,澄清根本没有虐待儿子,不过是由于儿子表达不当而酿成的误解。“胶布是我贴的当然是我做了!”陈先生万般无奈地说。原来,孩子上学后,发现儿子有弱视,医生要求在孩子的一边眼睛上蒙上胶布辅助纠正,一周后再撕下,这样就留下了一片红印。最后,虽然经医生证明洗脱了罪名,但陈先生却被列为重点观察对象,原因是在调查过程中,经调查员询问,其儿子曾回忆起在自己5岁那年,陈先生在指导他做作业时曾把尺子放在了他的掌心。陈先生解释说当时只不过是严厉地告诉儿子要抓紧时间,并没有真动手殴打孩子。虽然这一次完全是因孩子英文不好、理解不当惹的祸,却也给陈先生一个很大的警示。适想,如果真受到19年不准碰儿子的重罚,同一屋檐下且爱儿心切的他,又该是个啥滋味呀!
这些爱管“闲事”的美国人,虽然让我们有些不可思议,从中也可使我们感受到他们多么注重维护儿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