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海明签署认罪道歉书满五月之日, 海明似逃过莫虎的 Rule 11 惩罚; 海明你不要高兴太早, 你干尽伤天害理的不良勾当, 迟早会遭报应的!
你口口声声学网友讽徐晓冰为徐笑柄, 其实你才是个大笑柄.
你堂堂一个持纽约执照的律师, 却被万里之外京城的痞子黄健, 玩弄于掌上, 你教唆桑兰造假的对话, 全被黄键一字不漏录在二台 I-phone 上, copy 了好多份啊!
徐晓冰手上就握有二份经黄健整理好的完整录音, 届日法庭上, 桑兰稍用丁点力手指一点, 你可成了被笑翻天的"大笑柄"了, 这一日, 不会很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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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老大停博告示里再次读到6969的这段话,联想起数天前在6969博客里已经读到的这个内容,我又不怀好意地笑了。
看来原告方的前任律师和继任律师之间的矛盾那是水火不容啊,后任恨得牙齿都要咬碎了。.....还是有点奇怪,这现成的录音在手,直接上庭开打就好了嘛,干嘛到处嚷嚷还不开打啊,都说咬人的狗不爱吠,爱吠的狗是纸老虎。您瞧黄处不就喜欢嚷嚷吗,他干成啥大事啦?
再一想,这原告和他们的律师之间还真是形成了互相牵扯的复杂利害关系,比如,6969所谓前任律师教唆原告之嫌,如果真有录音的话,那对话估计就是一团臭不可闻的屎,话者有份。
原告方现在会拿出来开干吗---据说前任律师有数百万刀傍身呢,这可比蹦跶了一年多还没捞到半块地砖的原告诉刘谢案诱人多了,可是,那团录音屎恐怕不大容易撇清原告自身喔!,就算原告想想自己又不是美国人,干脆孤注一掷拿出来,那也要等21亿的美国兴诉伟业告一段落才可以吧,总不能因小失大,先砸掉原告方的人品分再来搞21亿大案吧,——我这是替原告方着想。
回头再来替继任律师想想,要是大棚真想端出来,就不必四处放话敲山震虎了,直接告不就好了吗,反正录音在手,管特么桑局黄处,那都是别人的事。嗯,别以为继任律师很爽黄处, 我从来不这么认为。我相信继任律师想得要死,可就是不敢,他怕前任海胖玩横的,一锅端了他的巢穴.......这戏够精彩吧
所以海胖闲着,闲得那么悠然,有时候某棚急呀,他要提醒海胖,说自己手里捏着压死海胖的最后那根稻草。
......别看黄处嚷嚷的厉害,我还真不相信某棚敢带桑去打美国大公司的官司,人家公司自己雇用的那些个律师是光喝茶不干活的么,大棚的“光辉业绩”总会被人想起来的,原告之前涉嫌利诱证人的事情也会有美国律师前往关心的,打个狗屁呀。
还是那句话,棚锣这一通网上咋呼瞎忙乱闹之后,也只得默默收工同时作思考状。
......所谓“漫长”,常常就可以理解为“遥遥无期”,然后就被人遗忘,对桑黄棚锣来讲,无言的结局显然比有言要好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