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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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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心理学专家邓明昱教授:
要区别多元性行为、性犯罪和性心理障碍
【《华人性健康报》11月6日讯】(记者玛丽) 11月3日, 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理事长、国际中华性健康研究会会长、美国东西方性学研究所所长邓明昱教授,在南昌大学讲授“中美心理咨询发展道路比较:性心 理咨询理论与实践”时,对性心理障碍的各种类型进行了介绍,也对当今较为流行的多元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强调了要区别多元性行为、性犯罪和性心理障碍。
邓博士说,人类对性行为多元化的认识,有一 个不断发展过程。在人们的传统性观念里,正常的性行为就应该是男女之间的性交活动。也就是说,除了异性之间阴茎阴道的性行为之外,其他一切都是不自然的性 行为。这种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了人类生育和繁衍的理念,认为性的目的就是为了生殖,而排斥身体上的快感。对于那些“非正常”的性行为,历经了性罪错—性 变态—性行为多元化的认识过程。即使在今天,对性行为的“临床”认识和“文化”认识,也有一定的差异。
邓博士指出:性心理障碍,过去称为性变态。美国的最新诊断标准称为“性偏好异常障碍”(Paraphilic Disorders)。其基本特点为:1、性心理障碍者的性兴趣不完全指向异性,采用正常性交以外的方式进行性活动或在特殊的环境中进行性交;2、对男女之间的性交活动基本上没有兴趣;3、其性活动造成精神上重大痛苦,或形成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给工作、生活、学习带来明显的影响)。
邓博士分析说,目前社会上较为流行的物恋——(其行为类似于恋物症)、虐恋(支配与服从)——(其行为类似于性虐待症)、伪娘——(其行为类似于异装症)等现象,统称为多元性行为(sexual variations)。是指那些从统计数据上说属于非普遍存在的性行为。人类性行为的广度几乎是无穷无尽的,从性本身来说,多元化是一种需求,就像男女之间的性交方式有很多种一样。有多元性行为的人士,尽管一些性活动相似于性心理障碍,但他们对男女之间的性交活动有明显的兴趣,其多元性行为并未造成精神上重大痛苦。所以,他们不是性心理障碍者,也不需要接受治疗。
邓博士指出,自今年以来,中国大陆的报道了不少的儿童性侵害案,一些媒体把这些人称为恋童癖(恋童症),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恋童症是一种性心理障碍、符合性心理障碍的三个特点。恋童症者极 少和儿童发生性交,他们往往只是抚弄儿童的生殖器、臀部或大腿。这与猥亵强奸幼童犯是不同的。猥亵强奸幼童犯主要是追求性行为(奸淫儿童),有些是因为儿 童年龄太小,性器官发育不成熟,缺乏性能力才对其进行猥亵的。而恋童症是因为他们对成熟的异性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性欲满足对象,所以他们并不一定都要追 求性交行为,常常不和儿童发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为却很明显。恋童症是一种心理疾患,猥亵强奸幼童犯是罪犯。这两者是一定要区别开的。
邓明昱博士认为,越来越多的性交方式出现在人们不情愿接受的范围内,这些违反了常规性行为的性交方式备受争议。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性行为的多元化恰是 性人权的一种表现。虽然违反了常规性方式,却没有伤及他人,这种别样的性生活有时为之也未尝不可。时代不断进步,过去很多被错误认为的东西在今天都得到了 发展。性话题可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各个场所,男女之间甚至可以毫无顾忌的畅谈自己的性生活。这就是一种发展。
出现多元化的不仅仅是性行为,多元化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多元化就是要求对于任何不同现象给予客观的评价,对于每个人存在的差别表示尊重和保护。说到底, 这还是一个人权问题。人们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培养自己的行为方式,在此期间所呈现出的不同的性行为方式,都应该受到尊重。
继后,邓博士对各类性心理障碍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
邓明昱博士对多元性行为和性心理障碍的详细分析,使学员们大开眼界。来自政府机构、公安系统和妇联部门的学员纷纷提出他们心中的疑点,邓博士逐一进行了回答。学员们说,邓博士今天讲授的这些内容,对他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