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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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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保护战移师美国最高法院,婚姻定义是否违宪看法官
对于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人而言,肯尼迪和罗麦尔这两个名字已突然成为美国法律界关注的焦点。
据路透社报道,肯尼迪指的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他经常投出关键性的摇摆票。罗麦尔指的是罗麦尔诉埃文斯案(Romer v. Evans)中的一方。1996年,大法官肯尼迪就此案写了一项法庭裁决意见,取消科罗拉多州一个禁止该州通过保护同性恋和双性恋者法律的修正案。
这两个名字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上周四波士顿一家联邦上诉法庭的审判小组裁定,《婚姻保护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中定义婚姻是异性结合的重要条款违宪。此裁决将这起关于《婚姻保护法》的诉讼案推至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对罗麦尔案的解释将具有关键影响。肯尼迪当时的解释曾促使第14修正案“同等保护权”(Equal Protection)条款的确立。
这条“同等保护权”条款禁止州否认公民法律赋予的同等保护权。随着时间的推移,最高法院已为面临种族、宗教和性别等歧视的群体制定出更多严格的保护规定。用最高法院的行话说,种族、宗教和性别等因素 比其它诸如体重或经济地位之类的歧视更应该接受高度审查。而罗麦尔案令人关注的点是,最高法院似乎准备把性取向包括进特殊因素的类别中。
“从罗麦尔案出现之时起,许多人都认为最高法院正进行高度审查……但只是没有这么说而已,”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宪法的桑德斯(Steve Sanders)说。
在此次《婚姻保护法》案中,第一巡回上诉法庭 在依据罗麦尔案判例的同时,明确表示了它进行更严密审查的事实。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埃斯克里奇(William Eskridge)说,现在的焦点将转向罗麦尔案意见书的作者。他说,一切可能都取决于大法官肯尼迪对罗麦尔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