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货币不能成为爱心的标尺
中华慈善奖已经举办至第七届,此次引发争议之处在“最具爱心捐赠个人”与“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奖项,按评奖委员会设定的参评标准,年度捐赠资金达 100万以上是硬性标准,不容打折扣。批评者认为,捐款多少可做重要参考指标,而不能成为绝对标准,否则会剥夺草根人士、企业的参评资格,产生“爱心货币化”的绝对倾向,也有违评奖的公正原则。
慈善话题近年高烧不断,这和中国的现实情境有关。一方面,经济持续多年增长,很多人手有余钱;另一方面,贫富差距仍然悬殊,弱势群体亟须救助。政府的政策取向持续多年向底层民众倾斜,而民间的公益行动也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这是不如意的社会转型期尚堪令人欣慰之处。
慈善行为值得鼓励,人性也需要正向的激发。这也是为什么需要树立并表彰楷模的原因所在:如果整个社会弥漫着不良风气,相信民众会“如住鲍鱼之肆,久居不觉其臭”;而通过奖励民间善举的方式,将真正典范人物的言行予以公示,相信可以提升社会伦理,令普罗大众起见贤思齐之心。民政部中华慈善奖的意义也正在此。然而,此次评选却引发“爱心货币化”争议,也提醒我们,评选规则与标准的重要性。这涉及我们要倡导怎样的慈善观。
中华慈善奖所设奖项,还包括“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前者强调的是个人持续性的慈善行动,后者强调的是特定公益项目的影响力,诸如灾后心理重建和对麻风村的社会支援,都可列入评奖对象。至于“最具爱心捐赠奖”(包含企业与个人),不同之处在于,其强调的维度比较单一就是捐赠。而对捐赠的爱心考评,必然牵涉到标准的设定,捐赠者的内心动机无从揣测,但捐赠数额却是实实在在的硬标准,中华慈善奖设定100万捐赠底线,初衷显然是为了更有利于评奖的操作,但也的确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面向。
批评者的意见并非没有道理。我们可以不揣测捐赠者的动机,但我们不能不考虑捐赠额与捐赠者自身拥有财富的比例。一个亿万富翁捐赠1000万元和一个只有100万存款但却捐赠了50万的人比起来,后者无疑更难能可贵,从常理看,也更具“爱心”。个人如此,企业亦然。
举个例子。台湾有个卖菜的阿婆陈树菊,2010年曾入选美国《时代》周刊年度最具影响力百大人物名单,还被美《读者文摘》颁发亚洲英雄奖。多年来,她用卖菜的积蓄,持续不断进行社会捐赠,已达32万美元。
台湾的慈善风气远盛于大陆,从个人捐赠额看,陈树菊并不算多,也远低于年捐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但她的典范意义,按《时代》周刊的说法,就体现在 “简单平凡的慷慨行为”中。她的身份卑微,只是一个菜贩,生活非常简朴,每天生活费不到100元台币(合20多元人民币),但信仰佛教的她坚信“钱,要给需要的人才有用。”她显然比那些捐赠额更多的大款富有爱心。但依照“中华慈善奖”的评选标准,她却是要落选的。
奖项的设定标准,代表 了一种价值取向,民政部“中华慈善奖”不应将“简单平凡的慷慨行为”排除在“爱心捐赠”之外。作为一个动见观瞻的有影响力奖项,也应考虑社会观感。“爱心捐赠”奖项的确需要明晰的评奖标准,捐赠数额无疑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大可不必将100万设为不容逾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