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浅析宗教对自杀行为的影响
现代经济发展包含了比经济增长更为广泛的内容。例如,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人们的幸福指数并不一定会提高。高度的竞争压力和较多的社会矛盾,逐渐引发了日益严重的自杀问题。自杀行为之所以得到广泛关注,不仅是因为它直接毁灭了人力资本,更重要的是它通常会给自杀者的亲友留下无尽的伤痛,给社会造成深远的冲击。宗教作为一种满足人类终极追求,直面生命与死亡难题的重要资源,不仅对自杀行为有着鲜明的态度,也在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约束作用。
影响自杀行为的现实因素多种多样,其中除了包含个人的痛苦、烦恼和绝望外,还隐藏着社会、文化等因素。各大宗教一方面能够在教义上对自杀行为做出规范和评判,另一方面可以在社会实践中有效采取对自杀危机的干预活动。
具体来看,各大宗教对自杀的经典论述有所差别。对于自杀行为,基督教的伦理观念基本上持反对态度。按照《圣经》对生命的观念,人类应该极力地保护上帝所赐的生命,而不能轻易地毁坏它。人类也应该完全尊重上帝拥有人类生死的主权。在实践中,基督教的教义和教规也 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更多的有罪恶感的基督徒选择了通过向上帝赎罪的方式以得到宽恕,而非采取自杀行为得以解脱。
与基督教不同,伊斯兰教明确认为自杀是大罪。因为人的生命是由真主创造的,生命的期限是由真主决定的,自杀行为违背了伊斯兰的信仰,违背了《古兰经》和圣训的要求。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向穆斯林讲述了自杀者的下场:“如果有人跳崖自杀,那么,他在火狱永远跳崖不止;如果有人服毒自杀,那么他将在火狱永远服毒;如果有人用铁器自杀,那么,他将在火狱中手拿着同样的铁器永远在身上扎。”
佛教对于自杀的态度较为独特。在佛教中,“死”又被称为“往生”,意即离开尘世,到另一个世界再生,因此,生与死就如车轮一样。有了这种对死的观念,就可以使人面对死这一巨大的痛苦。同时佛教由死而肯定生的人生观,认为自杀是毫无意义的,生命才是值得珍惜的。
宗教禁忌影响自杀行为的观点已经得到了许多实证研究的支持。统计显示,在多数伊斯兰教、天主教影响大的国 家,自杀率都是比较低的,只有在信仰佛教的人中相对高一些。美国宗教社会学家罗德尼·斯达克和拜恩布里奇1997年在一部题为《宗教、行为异常和社会控 制》的着作中研究显示,美国8%的保守派基督教新教徒认为一个人有权结束自己的生命,天主教徒中持这一看法的也有8%;自由派的基督教新教徒中有16%持 这一看法;非基督教新教的人群则有37%持这一看法。而在1979年到2000年间的荷兰,赞同一个人有权结束自己的生命的保守派基督教新教徒为12%, 天主教徒中持这一看法的也为17%;自由派的基督教新教徒中有17%持这一看法;非基督教新教的人群则有38%持这一看法。这些数据显示,在这些国家,宗 教团体比世俗团体更为明确地反对自杀行为,同时,对于宗教团体的规范对自杀行为的影响作用,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的宗教性。
三大宗教虽然对世界和人生的解释不尽相同,但都共同地认为,这个世界和人生只是每个人必走的路程,而不是最终归宿。人到最后都不得不抛弃自己的 肉体和世界。人的最终归宿乃在彼岸——而唯一能携带的只是自己的灵魂。所以,三大宗教,都把人生的意义和最终归宿放在“灵魂”之上,在三大宗教里,“灵魂”才是唯一的“语义场”,才是唯一有意义的单元。
但,令人费解的是,三大宗教无一例外的禁止“自杀”禁止损害自己的“身体”,甚至都特别注重保健和养生。原因只能是,“灵魂”只所以甘愿屈就附 着于肉体,乃是要借助肉体完成自己走向永恒、不朽和升高的任务,“灵魂”必须借助于肉体才能在这个世界上得到自己应有的锻炼,除此别无他途。而在这个任务 完成之前,肉体决不能死去,否则“灵魂”所有的努力都将功亏一篑。而“灵魂”什么时候会完成任务,什么时候才强大到不需要肉体做载体,什么时候才算借助肉 体完成了“永恒”的历练——这一切都是人类有限的理性所不能发现和把握——唯一的做法,只能是尽可能地延长这个“锻炼”、“历练”的机会和时间,从而尽可 能的加大实现“灵魂”走向永恒的概率,而肉体存活时间的长短决定了这个“锻炼”时间的长短和“历练”机会的多少。这就是三大宗教明令禁止自杀和损害身体的原因。
那么,在人的一生中,人怎样做才能使得附着于肉体之上的“灵魂”得到更好的“锻炼”,从而实现其永恒的目标呢?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回答。但,从各民族文化和各种宗教当中我们约略可以看见一些相同的结论和方法,那就是:为善。所以三大宗教,都在千方百计地劝人为善,都是为善的组织形式,归根揭底目的都在于实现“灵魂”的永恒。善恶怎样分辨,为什么为善而不是为恶才能使“灵魂”得到锻炼并走向永恒。这个只有问“造物者”的律法了!